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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有个失忆的女人(1)

沈浅是个对过去没了记忆的女人。她21岁之前的记忆,都是一片空白。她只记得当自己在病床上醒来的时候,就有一个中年女人扑了上来,不停地叫她“浅浅”。

那个女人自称是沈浅的母亲。沈浅告诉那个女人自己已不记得所有的事,女人却只是微笑了之,看起来她并不因沈浅的失忆而手足无措。

沈浅没有爸爸,在她后来的记忆里,她与母亲相依为命。沈浅的家境不好,沈母没有固定职业,再加上沈浅还要反复治疗身体,经济已经是捉襟见肘。沈浅醒来以后,为了重新回到校园,疗养了几个月她就拾起了课本。她在培训学校认真补习了几个月,终于考上了这座陌生小城的一所高校。

沈浅的年龄其实很大了,她昏迷前的记忆,停留在自己的21岁。

她也好奇过自己是怎么失去记忆的,沈母有些伤心地告诉她,是她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摔下去导致的。沈浅就信了。沈浅问起自己以前的事情,沈母也会耐心地告诉她一些琐事,但是家里却没有一张沈浅以前的照片,能让她回想过去。

头几年,沈浅还是会好奇自己的过去,主要是因为她左耳上那整齐的七个耳洞,从耳垂到软骨处,一共七个,貌似是同时打的,而且年代久远,而她的右耳却只在耳垂中部规规矩矩地打了一个耳洞。不过想的时间久了,沈浅的好奇心也就消耗殆尽了。她想:过去就过去了,没了记忆就没了记忆,反正现在过得好就是了。是的,她过得还不错。

由于所学的专业,沈浅将来会是一名兽医,专门给动物看病的医生。与沈浅在同一胡同的女孩菁菁时不时地说沈浅悲剧,不能给人看病,沦落到给动物看病。

沈浅确实很悲剧,她当初是想当农民来着,所以志愿填了农业大学,不想成绩没达到要求,被学校调剂到兽医专业。

经过几年的认真学习,沈浅算是有些能力了。于是毕业后,沈浅到一家小型宠物医院上班,做了一名兽医,主要工作是为动物接生。

25岁那年,沈浅终于耐不住寂寞,养了一只三个月大的公狗。沈浅的同事兼闺密兼大学校友李美丽说沈浅没有眼光,养什么狗不好,偏偏要养一只不是纯种的牧羊犬。

要知道,牧羊犬虽然很贵,但是由于非纯种的档次太低,只能沦落成肉狗,满足人的口腹之欲。沈浅却不以为然,她非常喜欢这只小狗狗,还很有爱地给它取名为“混血儿”。

混血儿虽然小,但很懂得讨好主人,总是温顺地窝在沈浅的脚边。沈浅上班它就趴在医院门口,沈浅下班它就跟着她一起回家,一人一狗几乎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李美丽年前刚结了婚,但沈浅身边唯一的异性却还只有那只“混血儿”。李美丽语重心长地说:“我说浅浅,你能让狗陪你一时,但你也不能指望它陪得了你一辈子啊。你还是得找个男人成个家。”

沈浅微微一笑,作为一个25岁的女人,她却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更令人心酸的了。李美丽的老公高长丰是沈浅在英语补习班认识的一位同学,可以说他是沈浅记忆里最有印象的人之一。两人在那时关系就不错,李美丽与高长丰能相识相爱到结婚,也是沈浅介绍并撮合的。

平时李美丽劝沈浅多认识些异性,找个人相亲什么的,高长丰总是笑呵呵地说:“要男人,我们队里全是男人啊。”

高长丰是一个特警,在特殊行动时负责拿枪狙击危险罪犯。

沈浅在宠物医院工作了两年,这家医院的总部在相邻的副省级市里。总部一时人手短缺,想调几个兽医过去帮忙。

沈浅和李美丽都在调遣名单之中。李美丽自然高兴,因为高长丰的部队就在邻市,虽然高长丰常常跑案子,但俩人在同一个城市,相聚的时间肯定会比以前多。在沈浅拥有的五年记忆里,她从来没离开过这个地方。这里只是个小城市,经济发展一般,人文环境一般,默默依附着邻市。沈浅也想借此机会见见世面,便回家跟妈妈商量,不想遭到她的断然拒绝。

在沈浅的印象中,她妈妈是个淡定且坚强的女人,但她对这件事情的强烈反应,倒使沈浅深埋许久的好奇心又被挖了出来。

难道邻市与她的失忆有关吗?看到妈妈眼神游离,沈浅更加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失忆肯定与邻市有关。

“妈,你不肯告诉我,那我自己去找,这也不行吗?”

“浅浅,那个地方不属于你。”

沈浅有些吃惊,看着母亲那无奈又伤情的表情,只听她说:“那边是一线城市。首先,你的学历所能挣的工资会让你很拮据;况且,你在那里的记忆没必要找回来。”

她的记忆果然和邻市有关。

沈浅愣怔地看向妈妈,只见她从酿酒的瓷缸底下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里是个男人,头上戴一顶军帽,肩章版面是天蓝色底色,上面依稀能辨别出是一颗大金星。他笔直地坐在椅子上,目光如炬地看着镜头。

沈浅疑惑地看着妈妈,妈妈说:“这是你爸爸,他就在邻市。”

沈浅顿感震惊:“那为什么……”为什么她们母女却在这里?

“因为你爸爸是个军人,军人不允许犯错。”沈母笑道,“他不知道你的存在,而且,现在他已经有了新的家庭。”

沈浅几乎要窒息了,她看着自己的母亲。这个女人忽然卸下了多年伪装坚强的面具,无声地落下泪来。沈浅不知道在自己21岁之前发生过什么,但她知道一定是痛苦的事情,至少会让母亲很不痛快,让她也不好受。她抱着此时看起来无比脆弱的母亲,说:“我不会再好奇以前的记忆了。”

沈浅很想去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是怎么样的男人,能让母亲隐忍如斯,独自生下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她长大,用一生去付出?

所以,她给母亲留了纸条,跟着李美丽去了邻市,她要去见那个男人一面。

纸条上,沈浅只留下简单的几个信息:“我去那个给我生命的男人那里一趟。妈,你放心,我不会去寻找以前的记忆,永远不会。”

“我说浅浅,你去一趟大城市,带这只狗干什么啊!”李美丽坐在驾驶位上,通过前车镜瞄着后座上一人一狗坐在椅子上互相逗弄,她简直想吐血。

沈浅从包包里找出一块奶糖,放到混血儿的嘴里,混血儿张着嘴“咔咔”地嚼着,表情既享受又慵懒。李美丽一直看这只狗不爽,见它这么享受,更是吹胡子瞪眼,道:“这只狗,我早晚把它宰了。”

混血儿仿佛能听懂一样,因为这句话而吓得被糖卡住了,它一直干呕甩头,头晃荡几下,尖尖的耳朵抖啊抖,那颗奶糖突然从它喉咙里飞出来,直接粘在李美丽的头发上。

沈浅顿时瞠目结舌。

李美丽似乎没发现任何状况,还在一阵念叨:“浅浅,你要买狗也买只纯的,这样呢以后交配出来的种也能卖出好价钱。”

“可是不同种族交配出来的狗免疫能力比纯种狗强,容易养。”

李美丽一甩头,那飘逸头发上粘着的奶糖随之而动,一把又被甩到脑袋后面,她毫无知觉,继续说:“可是那样赚不了钱,没人要。”

沈浅不说话,表情无辜地看着李美丽。李美丽见她这副可怜样,一脸无奈,每次一说她她就知道装无辜,自己也没辙了。李美丽又对沈浅说:“我把你送到兽医院提供给你们的宿舍,我就去我新房睡了。”

“好……”沈浅一脸担忧地看着李美丽,她在想象当李美丽知道自己后脑头发上粘了混血儿吃过的奶糖后会有何反应,想必是会直接开车把她和混血儿撞死吧。

一到宿舍门口,沈浅就赶紧拉着混血儿跳下车,若无其事地对李美丽say goodbye。

在宿舍楼下,沈浅四处张望,怎么也找不到能让混血儿暂住的地方。沈浅烦躁地挠了挠混血儿的头:“混血儿,你可怎么办啊?宿舍里不准养狗。”

混血儿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望向沈浅。沈浅见混血儿那可怜兮兮又无辜的样子,只好撇撇嘴,扯着它的狗绳站在原地打电话给李美丽,很快,李美丽接了电话:“喂?”

“美丽,求你帮我个忙。”

“怎么了?”

“给你安排两个活,你自己选择。要么给我找个小公寓,要么……你帮我养混血儿。”沈浅其实也舍不得混血儿。她很清楚李美丽不喜欢混血儿,而混血儿也不喜欢李美丽。

这一人一狗相看两厌,沈浅这两年已经习惯了。

“沈浅,你是不是想被我揍两拳?”李美丽当即在电话那端咆哮起来。对于沈浅这样欺负人的女人,她只能以咆哮表示抗议。

沈浅嘿嘿地笑着。李美丽是个心软的老好人,虽然脾气有点暴躁,但是对于闺密一向是有求必应。果然李美丽的态度立马软了下来:“得了,我明天给你找房子,你先把你的伴侣丢在楼下住一晚吧。”

沈浅挂了电话,对混血儿摆了个胜利的手势。

沈浅拽着混血儿来到宿舍楼梯底下,拍拍它的头,温和地叮嘱道:“老实在楼下待着,明天早上跟我一起上班。”

混血儿摇晃着尾巴,瞪着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看着沈浅。沈浅很满意,提着行李就上楼去了。这就是沈浅喜欢混血儿的原因,因为它乖顺。

可当第二天沈浅下来,却发现她的混血儿不见了。沈浅顿时慌了神,赶忙到四周寻找,却在附近的一个公园里见到混血儿正在和一只看起来非常漂亮,非常有气质的黄色拉布拉多犬玩耍,那情景相当的欢乐。

沈浅身为兽医,一眼就看出那只拉布拉多犬是纯种狗,而且从它的身形和毛色看,堪称极品。沈浅想:这主人想必很宠这只拉布拉多犬。瞧它那身毛,理得多顺。她都有伸手摸摸的冲动了。

品牌:谜鹿文化
上架时间:2018-05-14 10:26:01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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