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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御风回秦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那一天我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卷走,醒来后发现回到了两千多年前,并附在一个兵卒的身上。这事说起来挺搞笑的,可是这是事实,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李信语。

时值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始皇帝为征服百越,举全国之力修凿灵渠,无睱北顾。匈奴人趁此时机越过黄河占领河南地,与大秦的上郡、北地郡、陇西郡接触,直接威胁到京都咸阳的安全。始皇帝令大将军蒙恬在上郡屯兵三十万,防范匈奴人进入中原。一时间上郡各县军营林立,从各地征发的戍边之卒齐聚于此,展开了艰苦的训练。

按秦兵制:五人为伍,设伍长一名;二伍为什,设什长一名;五什为屯,设屯长一名;二屯为百,设百将一名;五百人,设五百主一名;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名。其中,‘二五百主’也称“千人”,已属中级军官,掌管着一支独立的作战单位。

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这一日夜,驻扎在秃尾河畔安崖底的一支千人队里发生了件怪事。当时,天已热,二三十个士兵正在秃尾河里嬉戏,西方有颗星无故大亮。众人纷纷上岸观看,突然来了一阵阴风把一名伍长卷上天空。片刻后,风止星暗,那名伍长从天上掉入河中,等到几个军卒把人从河里救起,伍长已停止了呼吸。

军营里死了人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更何况死的如此离奇。什长马上将此事禀告给屯长,屯长又禀告给百将,百将正要往上禀告给五百主,屯长又急奔而来说:死了的那人抬回屋子后缓了过来,没有死。

人没死,自然便没有往上报的必要,百将黑着脸将屯长训斥了一顿后,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谁知,这件看似不大,所有知情人都不以为然的小事,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块石头,击起了千层浪来……。

李信睁开眼,首先眏入眼帘的是一张年青的大约十六七岁的脸,此人穿着一件圆领、双襟交于胸的右侧,腰束革带,衣长及膝的黑色衣服。服装很是怪异,大概几百年或者上千年以前的古人才会这样穿着,现代人根本不会穿这样的衣服。接着,他又发现自己穿的衣服与此人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人梳着发辨,而他则带着一顶小皮帽。

“李伍长活过来了?”那人惊呼一声,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不等李信答话,便扶着李信半坐起来,接着道:“李伍长,你先休息一下,我这就去禀告什长,顺便给你打碗水喝。”

“这是什么地方?”李信问了一句。少年已飞奔出门,没有人回答他。借着这个时机,他把四周的环境打量了一番。

这是一间面积不大的土房,下边半人高的地方是用大块的青砖垒起,上边则用土圶出墙壁,有一道由腕粗树木做成的篱笆门与一扇用几根粗树枝做成的简陋窗户。

窗外的月亮很明,乳白的月光照在他正躺着的榻上。榻旁地上用稻草铺着四个地铺,离他最远的那个铺上睡着一个年纪二十一二岁的青年,当李信看他的时候,他也正用坚毅有神的目光看着他。对视一眼后,那人翻了个身将头转向里边睡去。

中间睡的两个人,一个满脸的络腮胡子,长的很壮很黑,看不出真实的年龄。此时已经入睡,从喉间发出震耳的鼾声。另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睡觉的姿势周周正正,似乎很有仙骨。

墙面十分的平整,上边钉着二排楔子。第一排楔子上挂着五张复合大弓,第二排楔子上挂着五把青铜短剑。剑的下边用砖头垒着五个墩子,每个墩子上各放着一套铜缕铁甲。

那个少年端着一个黑陶大碗走了进来,递给李信,笑道:“李伍长,你先喝点水休息一下。我就睡在你的旁边,晚上有什么事你咳嗽一声,我便醒了。”

“别!”李信道了一声,伸手去拉少年,胸口发痛引来一阵的咳嗽。少年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嘴角挂着微笑,道:“李伍长,你从天上掉了下来,虽然没有明显的外伤,但很可能受了内伤,一定要多注意休息。要不要我扶你躺下休息。”

“不用!”李信摆了摆手。这里的一切东西都太怪异了,刚开始还以为自己被那阵风吹到了电影或者电视的片场,可是打量完周围的环境后,他发现事情没有想的那么简单,任何一个片场能打造出如此真实的古代环境来,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这儿是安崖底啊!”

“安崖底是什么地方?”

“安崖底是我们屯军的地方,在上郡。李伍长,您在跟我开玩笑吗?为什和会问这样的问题?”青年笑道,再次的露出那两颗可爱的小虎牙,打心眼里认为李信在跟他开玩笑。

“上郡又在什么地方?”

“上郡在……李伍长,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那个青年欠起身,满是茧子的手在李信额头上摸了摸。李信拉住他的手腕,摇了摇头,道:“我没事,只是脑袋有点痛,很多事情想不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操士王惊!”青年站在那里,昂首挺胸道。说完,略显惊愕的道:“李伍长,你……你真的什么事情也想不起来了?连我是谁也不记得了?”

李信重重的点了点头。

王惊告诉他,现在是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今天的月亮很圆很亮,下了操,一身臭汗的他伺候李信去河边洗澡。天空有颗星星突然大亮起来,他们便爬上岸猜测着这将预示着什么。无故的起了一阵阴风,刮的人睁不开眼。等到风停了,空中传来一声大叫,众人抬头一看,李信从天上直落下来,将河水砸起老高的浪花。

他怕极了,慌忙把李信从河边背了回来,可是李信已经死过去。他忐忑不安的求着神仙能把李信救活,若是李信就这么死了的话,他这个伺候伍长的操士会受到很重的惩罚,说不定会被施以车裂之刑。还好,神仙终于把李信救了过来,他忐忑不安的心才放了下来。

王惊说:“李伍长,你还记的把你吹走的风吗?”

李信摇了摇头。他当然记得一阵风,不过不是王惊说的那阵风,而是把他吹到这里来的风。当时他正走在宽广的马路上,两边是钢筋水泥堆成的高楼大厦,马路中央飞驰着一辆辆漂亮的小车。前边走着一个身材娇好的女子,扭来扭去的屁股晃的他眼花,浑身血液加速运行,就连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起了一阵风,风不大,他也没在意。这阵风把他从地上卷了起来,就像风里有只无形的手,拎着他的双脚把他拎到了空中,接着便是一阵的天晕地转,等到睁开眼便看到了王惊。

“难道我因一阵风而穿越了时空?”李信心中有几分的期待,更多的是惶恐不安。关于穿越,他听别人说过一些,无非是懂历史的因知道历史进展,在穿越的朝代混的如鱼得水。知道火yao配方的,打下来一片江山,做着唯我独尊的君王。知道造玻璃的,赚了个盆满钵满,过着奢侈的生活。这些结果都是他所期待的,可是造成这些结果的条件他都不知道,无论是历史知识、火yao配方、造玻璃,或者是其他的一些东西,所以又十分的惶恐。

“衰!早知道我应该好好的学习……”李信喃喃了一句

“李伍长,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我说你长的很帅!天晚了,睡吧!”李信开着玩笑。王惊闻此言,红着脸把头垂下。

李信躺在榻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还是不十分的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穿越了。时至半夜,悄悄的从榻上爬起,走到墙边取下一张大弓,细细的研究。弓是由六种材料组合而成,弓干是一种不知名的木头削制而成,里边贴着动物的角,外边粘着筋,关节地方用丝缠绕的异常结实,用黑漆刷了很多遍,弓弦是用动物的筋绞制而成。

“这应该是秦代的工艺,现代仿制的没有如此精细!”秦代的工艺是什么,他根本不知道,但第一感觉告诉他这把弓肯定是古代的杰作。暗叹了一声,打开房门,走出屋子。

外边是一座小型的城堡,城堡的中央有个烽火台,城墙四角各有一座高高的角楼,每个角楼上走动着四五个兵卒。一条宽阔的道路把城堡内的房子分成左右,他所住的房子在左边,成排状,一排有十间屋子,都是一样的结构。右边的是青砖到顶的小屋,大多数都很小,有一幢很大,独占城堡的一角,从窗户透出的火光可以看到有几个身披铠甲的将领正在研究着什么。

屋子的墙角堆着许多长矛,竟有七米多长。李信拿着一根试了试分量,很重,不用全身之力,根本就拿不起来。

“看来确是回到了秦朝,我该怎么办?什么都不会,该如何才能在这个年代活下来,并干出一翻事业来?不管怎么说,先认定了李信的这个身份,把这个朝代的一切事情都搞明白了,然后再想其他的办法!”李信躺在榻上毫无头绪的想着,不知这了多长时间方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正睡至酣处,屋外响起沉闷的鼓声。

从王惊口中得知,那个眼睛很有神的青年姓陈,是个二级爵位的上造。一个月前,当李信在家里还没来此地戍边时,陈上造代领伍长。李信一来凭着三级爵位簪袅取代了陈上造的伍长,自那后二人便起了隔阂。全身乌黑,身上布满大块肌肉,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是个奴隶,名叫黑夫。同王惊一样,其身份也是个没有任何爵位的操士。似有仙骨的,留着两撇胡子的是领一级爵位的公士,姓张。王惊说此人是个读书人,很有学问。看他的言行举止也确像个读书人,无处不透着读书人的那股子酸劲。

鼓声一响,三个人已穿好了甲,背上弓,挂上剑跑出门口,手持长矛焦急的等待着。王惊也整装待毕,唯有李信看着眼前的一堆东西不知该如何才能穿到身上。鼓声越来越急,外边站着的三人脸色也越来越焦虑。王惊斜睨了一眼外边的三人,不紧不慢的帮着李信穿护胸腹的前甲、护背腰的后甲、护肩膀的披膊、护颈项的盆领、护胳膊的臂甲、护双手的手甲。

“他们几个为什么如此的惶恐?”李信伸开双手,如衣服架子一般任凭王惊帮自己整理着装备。

“因为集合晚了,会受到惩罚的。”王惊嘴角挂着微笑,帮李信挂着弓。

“那他们为什么不赶快去集合?”

“因为您这个主官不到,他们擅自行动将会受到更重的刑罚。”

“会受到什么惩罚?”

“会被杖责十棍?”

“你不怕?”李信笑了笑。

“不怕!每天吃你那么多肉,打上二十棍也不怕!他们也是的,明知道你昨日受了伤,失了忆,就是不肯来帮你,受罚也只能怨他们!”王惊将剑给李信挂在腰上,整了整背后的箭壶,道:“好了!李伍长,我们可以出发了!”

李信举着长矛摇摇晃晃的带着四名手下赶到城堡外的校场时,鼓声早已停下良久。校场上整整齐齐的站着千号黑衣黑甲兵卒,千人长站在队伍的最前边冷目看着迟到的这伍士兵。

“你叫什么名字,长官是谁?”自从他当上千人长,屯兵安崖底,今天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迟到的情况。

李信不知该如何回答,愣愣的站在那里。

“谁是他们的什长,屯长,百将,给我站出来!”千人长回身望着黑压压的队伍,怒喝一声。

队伍中走出三人,千人长冷哼一声,道:“士兵迟到,主官一并受罚。百将仗责三下,屯长仗责五下,什长仗责七下,迟到的五人仗责十下。若是下次再犯,杖责加倍!”

腕粗的大棍打在屁股上的滋味实在的不好受,更何况现在已近夏日,穿的十分单薄,那滋味更加的不好受。领了罚,李信带着人汇入黑压压一片的队伍中。

训练开始了,这种场面绝对的壮观,上千号人迈着同样的步子喊着同样的号子,有如一座正在移动的山,以无坚不催的气势向前走着。大地为之颤抖,风云为之变色,混在里边的李信兴奋的忘了屁股上的疼痛,努力举着沉重的长矛随队伍不停的转变方向。他位于右侧第一排,当向前走、向后走、向左走时,他手中的长矛是竖起来的。当向右走时,他这一排便成了前排,得把长矛向前平持,以坚定的步子带领着队伍往前进。长矛长七米,他相信所有的敌人碰到这样的队形都会束手无策,七米的距离是他们无法逾越的距离。

从东方泛白到太阳挂起老高,这场训练才算完。累坏了的李信瘫倒在地,一动也不想动。王惊为他端来饭食,一共三样:一大黑陶碗精米,一大碗酱肉,一大碗蔬菜。他爬起身,吃了两口,味道还不错。看到王惊一边拨拉陶碗里黄色粗米,一边用两个机灵的眼睛盯着他那碗酱肉,他觉的有些奇怪。又朝旁边的陈上造、张公士、黑夫碗里看去,才知道大家吃的并不一样。陈上造吃的是一碗精米配一碗蔬菜,张公士的只有一碗精米,而黑夫与王惊的却是黄色的粗米。

“来来来,大家吃肉!”李信把肉放到中间友好的道。暗怪王惊巴结他这个小官巴结的太离谱,把唯一的一碗肉放在他的面前。除了王惊不客气的夹着碗里的肉吃了起来,其余的三人都没朝那碗肉伸出筷子。黑夫与张公士吃完碗里的米,自回屋休息去了,陈上造吃完饭后,抬头望着头顶盘旋的一只鹰发起了呆。

“这叫什么人吃什么饭!”王惊看出李信的疑惑,咽下一块酱肉道。

“何解?”李信问道。

“军中吃饭不比家里,吃什么饭,配什么菜自古以来都有规定。像你是个三级的爵位,所以吃饭就有菜有肉。像陈上造,是个二级的爵位,就有菜无肉。像张公士是一级爵位,就无肉无菜。而我和黑夫没有爵位,只能吃糙米,并且时常量不够,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

“原来是这样!没想到大秦军队中的等级竟如此森严。”李信暗道一声,为了能从王惊的口中得到更多的东西,把肉全部倒进王惊的碗里,自己吃着米配菜。连吃饭带休息大约过了一个时辰,训练又开始了,这次训练的是剑的刺杀之术。至下午,又开始练弩射与弓射。

一天接着一天,每一天都是同样的训练,转眼就过了十来天。李信由开始的什么也不懂,慢慢的对大秦有了些了解,最大的收获是可以用弩在七十步开外的地方利用望山正中靶心,也懂得了击剑的技巧,唯独对挽弓射箭还不十分的了解。

每天晚上,他会捧着一捆借来的‘大秦律’凑在冒着黑烟的油灯前细细的研究着,遇到不懂的地方就问张公士。张公士确是一个有学问的人,碰到这种时候不光给他解释这是什么意思,还列举出许多的实例来。也因为此,他迅速的与张公士交上了朋友。

张公士姓张名忠字察,本是齐国的一个官宦子弟,秦灭齐国后,他家被贬为庶民,过着清苦的生活。张忠素有大志,从小精读各种书籍尤其是对老子的‘道德经’颇有研究,不光从里边找到治国的良方,还从里边读出兵法,自创了老子兵书十三篇。

由于出身低,他未被举荐为官,希望能通过在军中立功封爵实现自己的抱负。两年前,在百越的战场上,他斩了一个敌人的首级被封为公士,本以为自此可以连连升级,谁知没过多长时间便脱甲返乡。过了两年,再次被征入伍,派到上郡来戍边。

每月里,总有一天将领会赏兵卒们一大碗酒喝。张忠的酒量不高,每一次都喝醉,每一次都会又哭又闹发一回酒疯。他非常的沮丧,喝完酒便跪坐在地上抱着旁边的人痛哭,认为自己在军中要捞到一个可以施展抱负的爵位,一定需要八十年或者更久的时间,一辈子只能这样碍碍无为的过一生了。

酒醒后,他会把自己发酒疯时的一切丑态忘了个干干净净,每当别人告诉他发酒疯时的种种所为时,张忠总会诧异的道:“那是我吗?我会那样吗?”然后,长叹一声道:“身为良驹宝马,奈何世间已无伯乐!”

李信常为自己高他两级而感到愧疚,这样有才气的人都无法发达,自己比他差上百倍,谈何能够在大秦发达起来。

根据秦律中的军爵律,他知道像他这样爵位的人,应该有一座占地二十亩的房子与四公顷大的田地,并且有十个仆人为他耕田种地。这些财产在哪里,他不清楚,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哪个郡哪个县的人。不过,他还是很想念自己的这份财产,并在当初的二十天内十分向往这些财产,盼望着一年的戍边任务结束后,回家过着富足的地主生活。

二十五亩地的大宅子,四百亩的田地,的确可以过上小康的生活。到了第二十一天,当他读懂了田律后,方明白秦朝的亩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大,一亩地不过是宽一步,长百步罢了。宽一步?一步才有多少的长度,是五十厘米,还是六十厘米,仰或是七十厘米?想想那一步的距离就让人泄气。

虽然后来张忠给他讲;自商秧变法后,亩的长度早就改为二百五十步了。可是在他眼里,长度不算什么,关键是宽度,那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打消了回去作地主的念头,想着该如何才能加官进爵。或者等若干年后,始皇病死,跟着造一回反,弄个王来当当。

五个人中,陈上造来的最早,李信仅仅跟他处了一个月,陈上造便已戍边一年到了返乡的日子。

返乡前一日,月明星稀,喝过将领赏的酒,陈上造就坐在屋外抚mo着长达三丈的长矛默默无语。(此时李信已知道,秦时的尺大约为二十二厘米多,十尺等于一丈。他不再以现代的度量衡去衡量秦代的东西,也同秦人一样,拿秦的尺度去衡量任何东西。由此,也明白了一句至理名言:‘人跟奈何行’。)

一直以来陈上造都不大爱说话,李信也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只知道他姓陈,大家都叫他陈上造。就像大家都叫他李伍长,并不直接称呼他的名字。

那一夜,李信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认为自己可能从这个陈上造身上得到点什么东西。要是在陈上造走前的最后一夜不与其攀谈一番,将会是自己最大的损失。

王惊醉了,抱着破被子,嘴角挂着微笑满脸通红的醉进梦里。黑夫睡了,那一点酒根本不够他塞牙缝的,只不过此人是一沾枕头便睡,每天都是最早一个进入梦乡的。张忠又开始发起了酒疯,一会趴在黑夫的大肚皮上傻兮兮的发着怪笑,一会又搂着王惊的腿大哭不已。

李信从榻上下来,打开柴门顺着墙根挨着陈上造的身边坐了下来。陈上造瞥了他一眼,抬头望着头顶的明月。

“从你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出你很有抱负,将来一定会封王拜相!”李信道。

陈上造没有说话,依然盯着头上的明月。一阵凉风吹来,他叹了一口气,准备站起身离去。

“我知道,我一来便抢了你伍长的位置,所以你生我的气,不愿跟我说话!”

陈上造翻着白眼,上下打量一翻李信,道:“我有你想的那么小心眼?”

“那你说,为什么每次见我都用怪怪的眼神看着我?”李信把手搭在陈上造肩上。陈上造没有抗拒,笑了笑道:“我在观察你!他们都没有发现,可我知道,你与一个月前不一样,已经换了一个人。”

李信吃了一惊,没想到此人的眼睛如此的毒,挪揄了一句:“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当然会有所不同。能和你谈谈吗?”

“谈什么?从十六岁开始,我便没有朋友。人们都拿我当怪物看,你不害怕?”陈上造说完,将头抬起看着天空的明月,似乎只有明月才能解除他心中的哀愁。

“你不是怪物,你是一个有大抱负的人,他们拿你当怪物,只能怪他们是庸人,不懂的欣赏你。我不同,我觉的你是个大英雄,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陈上造眼圈一红,还没有人说他是英雄。点了点头,硬是忍住没有将眼中的泪水流出。

“你说,像我这样的人,如何在大秦开创出一番天地来?”李信问道。

“第一:要有十人敌之技。第二:要网罗一批忠诚义士。有了这两样东西,你便可以在大秦开创出一番天地来。”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如果陈大哥没有说笑,看来我这辈子是开创不出一番天地了!论武功,我无十人敌之能。论义士,哪有人肯帮我啊!”李信干笑了两声道。

“不!你十指修长,眼光敏锐,弓弩之利便是你的十人敌之技。现在你的弩法已至百步穿杨,假以时日必能在三百步内百发百中。不过,李老弟听我一句劝,不要把精力全部放在弩上,一定的往弓上转移。强弩临敌不过三发,扣弦还得需脚力。弓虽不能致极远,却可连发。至于义士吗,天底下到处都是藏龙卧虎之辈!远的不说,像黑夫与张忠都是有本事的人,一个能文,一个能武,网罗在手下便是得利的助手。”陈造士笑道。

如何在始皇死后开创出一番天地来,一直都是让李信头痛的问题,不经意间随口一问,陈上造就把其中的关键给指了出来。“十人敌,便是要有过人的本事。义士相助,便是要网罗一批忠心的属下。看来古代确实比较容易混,根本不必懂的太多。”他在心中暗想,一笑道:“陈大哥开玩笑了!现在大秦一统天下,四海夷平,就算有十人敌之能,却哪有用武之地。”

陈上造机警的向四周一看,盯着李信的双眼,轻声笑道:“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想的跟我一个样。秦用严苛酷法,始皇一死,秦必亡。到时天下英雄辈出,提戈持剑刮分秦朝这头大鹿时,便是你我兄弟的用武之地。”

陈上造这句话,无疑是一场大地震。始皇死,天下分。这样的大事李信知道,可是他怎么也没料到,一个小小的陈造士也能看出其中的玄机,并且也在等待天下分的这个时机。他更加的肯定此人绝非凡人,起了拉拢之心,道:“大哥,我见你每日闷闷不乐,不知是否有什么难办之事?我与大哥也算有两个月的交往,不如大哥说出来,能办的一定想办法帮大哥办了。”

“难办之事?没,我没什么难办之事,只是心中有些话想对别人说,却又找不到说话的人。今日见兄弟也是性情中人,我就对兄弟一吐而快!”陈上造抬头再次看了一眼明月,长舒一口气,道:“我姓陈,名不足为人道也。字涉,你就叫我陈涉吧!阳城人……”

陈涉?李信急速的回想着历史上是否有这号人物,很遗憾,凭着有限的历史知识没在大秦的历史中找到这号人。

陈涉道:“我从小家贫,十二岁便为人佣耕,一直干到十六岁,到了能当兵打仗的年龄。那一天,我上县衙登记为‘正’,返回乡间耕种一午后,趁着休息的时间忍不住对周围的朋友道:‘现在大家都是‘正’了,有一天战事再起,我们就可以入军杀敌获得军功,将来大家富贵了,可千万别忘了今天一起耕地的伙伴啊!’谁知,他们竟笑我,说什么一个佣耕的也想富贵,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你说,像他们这样没有一点志向报复的人,配与我做朋友吗?自那天起,我便和他们绝了情义。如若有一天我富贵,一定要当面羞辱他们,让他们知道我的厉害。”

这个故事很熟悉,李信仔细的想着,觉得自己应该听过这个故事。“对对对!‘苟富贵,勿相忘!’”他大喊了一声,终于知道这个故事的典故,不过终究没想到这个故事的主角是谁。

“苟富贵,勿相忘!”陈涉喃喃了一句,哈哈一笑道:“兄弟,我一直以为张忠是个大有学问的人,没想到你也是个大有学问的人。我啰啰嗦嗦的说了一大堆,你用一句话就把概括了。”

苟富贵,勿相忘。这句话究竟是谁说的来着,李信一边想着,一边又想起另一句跟着这个故事相关的话来。道:“大哥,他们怎么配做你的朋友呢?他们就像一群小麻雀,而大哥你是鸿鹄一样的大鸟。试问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对啊!当初我也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他们的,不过没有李老弟说的这样言简意赅”陈涉大笑了两声,显的异常的开心。

“原来是他!”李信终于想到了此人是谁,看着自己的手不相信自己刚才搂的竟是造反的老祖宗——陈胜。

“不如明天跟他一起走吧!不行,陈胜好像造反没多久就死了,跟着他不是死路一条?”李信想着,目不转睛的看着打响反秦第一枪的大英雄。

“唉!兄弟,你说我们能富贵吗?”陈涉的酒意上来了,脸色发红,双目中射出咄咄逼人的目光。

“能,王候将相,宁有种呼?我相信大哥将来一定会称王称霸的!”李信道。

“对!王候将相,宁有种呼?我们一定会富贵的。”陈涉也搂着李信的肩,两个人把头紧紧靠在一起。。

李信的酒意也上来了,脑子一热,道:“陈大哥,不瞒你说,我对面相彼有研究,今日我给你批一命,你是遇广而发命。咱们来看看,将来我这个批语到底准不准。”

“遇广而发?什么意思?”

李信本想借着酒劲告诉陈涉:‘广便是吴广。’迟疑了一下,笑道:“此乃天机,不可泄也!”

版权:起点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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