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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做地主

我,周扒皮,但绝不会半夜起来学鸡叫!无他,因为我实在是起不来。

不仅如此,后来,我还把天未亮就打鸣的两只公鸡给斩了,炖了满满一大锅给众长工们分着吃了。不为别的,就因为它俩让我睡不成懒觉。本人最大的嗜好便是睡懒觉。谁敢阻挡我睡懒觉,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鸡挡杀鸡!

那一只和我一样蠢笨,不会打鸣的公鸡反而活了下来。

为什么说它蠢笨,别的公鸡天生都会打鸣,就它不会,不是蠢笨是什么?

为什么说它和我一样蠢笨,因为我也是这样,别人天生都会的事情我却不会。比如,别人天生会生病,而我不会!别人长大以后都能学会变老,而我即使长大了也学不会。

其实我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叫周扒皮,我是听长工们说的。听的多了,我才知道:噢!原来长工们说的是我;噢!原来我叫周扒皮……

我耳力极好,能隔着几道房墙听到长工们的谈话,而且句句清晰入耳。

我听力八级,这是我自己定义的听力系统,我设定最高为十级,谦虚点儿,我给自己评定为八级。

至于为什么听力这么好,已经记不太清了。恍惚记得,小时候儿,好像是有一位陌生的叔叔,在我后背拍了一掌,当时,后背从上到下一通火热。从那以后,就多听到了很多的声音……

听到长工们说,这周扒皮太狠了,为了让他们早点儿起床上工,半夜起来学鸡叫。

当我听到他们说周扒皮的时候,还不知道他们说的是我。心想:这周扒皮,谁呀?长工们恨他恨得直磨牙,恨不得扒了周扒皮的皮!

我,姓周名壮,壮实的壮。这周扒皮,虽然同姓周,应该和我没啥关系吧!

接着又听长工们说道:今晚不会了吧!今晚可是他的洞房花烛夜,怀里搂着漂亮的新媳妇,这还能爬起来学鸡叫,我就真服了他了。

另一个说:今晚不会了,爬也是往媳妇身上爬,嘿嘿嘿嘿……

我听到这,依然不知道他们说的是我。

后来,那两只公鸡叫了。

这还让不让人睡懒觉了?这两只公鸡,必须得斩!

我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却发现身边躺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我当时吓了一大跳!而且,我发现自己也是一丝不挂的,我睡觉时可是从来不这样的啊!

这谁呀?为何偷偷钻进我的被窝?还扒光我的衣服!

但是,这也太美了吧!

我说的是身材,因为我还没有去看她的脸,光看身材我就知道她是女人。

倒不是我有多聪明,而是,这与男人的差别也太明显了!

接着我又去看她的脸,这也太美了吧!

赞美的话反反复复只有这一句,请原谅我,我的语文不太好。当然,我当时并不知道还有“语文”这个词语,那是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我掀开被子的时候,她就醒了。

她羞怯地用手臂抱住胸前,“夫君,你终于醒了!”

这也太美了吧!我说的是这如玉脂般的纤纤小手。

这也太美了吧!我说的是这雪白嫩滑的藕臂。

当然,被手臂遮挡之物就更不用说了。即使说了也还是那一句“这也太美了吧!”。

诸位,我词汇量有限,请原谅我这文盲。

夫君?认错人了吧!我当时想:我母亲给我提了几门亲事,我都拒绝了呀!虽然我年纪挺大,但我还没结婚呢!

“你是谁?”我问道。

女人答道:“我是你昨天刚抢……刚娶的媳妇啊!”

我这才意识到,我,很可能,穿越了。

虽然当时我并不知道有“穿越”这个词,这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的。穿越,就是从一个时空突然穿越到另一个时空……的简略说法。

我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奇怪:

别人穿越都是可以获得宿主的记忆的啊!而我只有我前世的记忆。

别人穿越都是从现代往古代穿越,而我是从大唐王朝一下子穿越到了解放前。我这古人的思维方式哪能适应现代社会?老天爷!方向搞反了吧!这对我也太不公了!

还好,起始年代也不算太现代。

当然,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些,这都多亏了我的老婆,小玉,就是此刻躺在我身边的女人。她,大家闺秀,书香门第,从小博览群书,博通古今,知书达礼、礼贤下士……且住,夸太多了。总之,都是她后来一点一点告诉我的。

我当时并不能确定自己穿越了,想着也有可能是“借尸还魂”。为了搞清楚眼前的状况,我仔细地回想,好像是很遥远的记忆……

我母亲临终前突然回光返照一般,清醒了许多,好像记起了什么重要的事,对我大喊:“壮儿,你一定要去井府洞天,找你的陆离叔叔。如果不知道井府洞天在哪,就去问你不二子叔叔。”

我当时还想:我就近在你的身旁,你用得着这么大声喊吗?

也许是喊这句话,消耗光了母亲的最后力气,母亲喊完之后就与世长辞了。

我这么多年,已经送走了身边太多太多离世的亲人,按理说应该是司空见惯了吧!而且,母亲是因为太老了,寿终正寝。我以为母亲去世之后,我不会太悲伤。没想到啊,没想到……我竟然哭得一塌糊涂!

母亲,毕竟是我最亲的亲人。

我本来,没有把母亲临终前对我喊的话放在心上。我家财万贯,同时开启药铺、粮店、布匹店,并全国连锁。(我当时并不知道“全国连锁”这个词,这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的新词)可以说是囊括了老百姓吃、穿、治病三大生活产业。

所以,我这么个有钱人,管你陆离是谁?管你井府洞天在哪?

但母亲去世后的那种悲伤,彻底击垮了我,或者说改变了我。

既然是母亲临终前最后让我做的事,我就去做吧!

也许那位陆离叔叔,家里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我去接济接济他,也算是了却了母亲的一份遗愿。于是我就到华山去找不二子叔叔。

一开始,不二子叔叔还支支吾吾不愿意说,于是,我就拿出满清十大酷刑。当时,我还不知道满清什么,十大酷刑就更不用说了,这都是后来夫人小玉告诉我的。

我先拿出了第一种酷刑,煽情。

“不二子叔叔,我从小到大,喊了你这么多年的叔叔,我一直把你视同己出……不是,是把我视同你出,我一直怀疑,是你背着我,偷偷与我母亲偷情生了我……”

我说到这儿,注意到不二子叔叔脸红了。说这番话,我可不是无的放矢,我是有根据的,这么多年,不二子叔叔尽心尽责,帮助母亲,也帮助我,而且还不要工钱。这赁谁不怀疑?只有什么样的男子干活不要工钱?用脚后跟想想都知道!

不二子叔叔虽然脸红,但还没有要说的意思,我继续加料……

“别以为我是顺嘴胡说,谁不知道我随你?就是你太蠢笨,所以才害得我和你一样蠢笨!你不会生病,我也不会!你不会变老,我也不会!只要是你不会的,我也永远学不会!你还敢说我和你没关系?”

没错!不二子叔叔和我一样,不对,应该说我和他一样。我自打记事起,不二子叔叔就是三十几岁的样子,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早已长大成人,他还是三十几岁的样子。而且,他也从来不会生病。

应该是我的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因为我注意到,在我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不二子叔叔的脸色变幻了一下,但也有可能是前一句,是他脸色变幻反应慢而已。但不管怎么说,接着,他便告诉了我井府洞天的地址,而且很详细。

放弃这么大的家产、家业,换谁也舍不得。但当时的我却浑不在意,因为我最不缺的就是金钱,失去了金钱就相当于什么都没有失去。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一离开就意味着放弃。我以为就是短暂地离开一下就回来。就相当于出去旅游一下,有钱人,谁不想出去旅游一圈?

如果我当时就知道,这一离开就是放弃,这一离开就是永远不能回来,我是说什么也不会离开自己的家,离开自己的店铺的。

后来,我都后悔死了。(这不是夸张说法)

但当时没有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我,毅然绝然地踏上了不归路。

我翻山越岭,看过几千里路云和月,吃尽了苦头,终于到达了井府洞天的位置。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位陆离叔叔家里都穷得揭不开锅了。这住的地方也太偏僻了吧!不被狼虫虎豹吃了就是万幸了。

我突然有点儿怀疑,也许,我可能不是不二子叔叔生的。按照我母亲临终前的执着神情,我猜想:如果不是这位陆离叔叔住的太偏僻太遥远,我母亲早就把大批的金银珠宝送过来了,在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哪个男人不破防?

不二子叔叔惦记着我母亲,而我母亲惦记着陆离叔叔……是的,事情一定是这样的。难怪不二子叔叔不愿意告诉我!似乎一切都理通了。

周围生起了迷雾,我胡思乱想之际,突然一脚踏空,掉下了百丈悬崖……

眼前的地面迅速接近中……

我一想:完了!这还不得摔个粉身碎骨?

“啪唧!”

——鸡蛋掉在地上的音声。

小玉忙拿起一个碗,将摔碎的鸡蛋盛起来,继续放在锅里煎……

我惊道:“掉在地上的还能吃?”

小玉比我还吃惊:“你突然转性子了?以你的个性,不用说掉地地上,就是掉在粪堆里,你也舍不得扔!”

我,周扒皮……这么不讲卫生的吗?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道:“我明白了……”

两个煎蛋、一个烤馒头、一碗粥、一碟咸菜,这就是我的早餐。

馒头还是烤着好吃啊!

这可难为了小玉,她是大家闺秀,在娘家也没怎么干过活。不过她很聪明,在我的指挥下,也算顺利地完成了早餐。当然,这个顺利要看怎么定义,总之,她现在手上、脸上都是炉灶的黑灰。

根据小玉委婉的述说,我大致明白了。昨晚是我和她的洞房花烛夜,而我就在最关键的时刻,也许是太激动了,竟然晕过去了。从床上直接翻掉到床下,小玉当时听到“咣当”一声。但她太害羞了,第一次在陌生男人面前,而且是这种情形,所以她一动没敢动……

等过了很久,她才觉得情况不对,睁开眼睛起身一看,我躺在地上,浑身冰凉。已经入秋了,地上凉,她也是好心,怕我感冒,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我移到床上,并盖好被子,希望能把我捂热乎,但捂了一晚上也不见热乎,她都快吓死了!还好,天快亮的时候,我的身体渐渐温暖起来。

小玉的话,再结合长工们的言语,我明白了,我,就是那个周扒皮。

后来,我又知道,我不叫周扒皮,周扒皮,是长工们给我起的绰号。扒皮就是吝啬、小气的意思;还有雁过拔毛的意思,而且是拨个精光的那种。

我问:“你刚才说明白了,明白了什么?”

小玉说:“昨晚,我听到‘咣当’一声,应该是你的脑袋撞到地上了,你的脑袋受了损,所以才会不记得一些事,或者说忘了一些事。”

后来我是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知道现在这个朝代已经不是唐朝了。当我说到大唐王朝,说到李世民的时候,小玉开始给我讲唐朝的历史,很长的一段历史,后来不仅是唐朝的,还有宋、元、明、清;我才知道,原来我是穿越了大约一千三百年的漫长岁月才来到这个解放前的周扒皮的身体里。

我坦然地接受了周扒皮的这个身份,我觉得这可能也有我自己的原因,也不能完全怪老天爷。前世,我坐拥天下店铺,有时就会不禁想:如果有来世,就换一种发家致富的方法,这一世做商人了,来世就做个大地主,家有良田千倾……

没想到,老天爷还真是有求必应,这就来了。我不知道周扒皮家里有没有良田千倾,但总之是很多。我接下来,就带着一百零八个长工,逐块地收割庄稼。

累死我了,这田地也太多了!好在不用我亲自来收割。

这些长工,如果我不看着,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好好干活。唉!人心不古啊人心不古!累心啊累心!

但我还是很满足的,前世是富人,今生还是富人,从来不为钱发愁。而且前世亲人都死光了,就剩下个不靠谱的不二子叔叔,倒没什么可留恋的。

今生也一样,这个周扒皮也是亲人都死光了。

不过说起来,这个周扒皮是真的抠,这么有钱,每顿就是一饭一菜,饭就是粗米饭,菜就是咸菜。难怪这么有钱,长相也白净英俊,但却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因为他太抠了,根本不出聘礼,就是想白娶。那谁干啊!谁家养个闺女白养,白送给你,甚至还要倒贴嫁妆!

后来从小玉支支吾吾的述说中我知道了。小玉居然是周扒皮(注意不是我)强抢过来的。而抢的时候,一百零八个长工也帮了大忙。

我有点儿纳闷,这一百零八个长工平日里对周扒皮极为不满、满腹牢骚,为什么还主动帮这么大的忙呢?

后来我听多了长工们背后的聊天才知道,这一百零八个长工,就是想让周扒皮晚上睡觉时怀里抱着个女人,别再半夜三更爬起来学鸡叫了,他们实在受不了了。

而这位地主周扒皮,别看人抠,但眼光还很挑,一般的姑娘还看不上眼。据说这位小玉是方圆数百里的第一美女,待字闺中,等待良缘。没想到周扒皮看中了,一百零八个长工一看,机会难得,“当家的,走,抢回来!我们帮你!”

于是,周扒皮便带着一百零八个“打手”冲到小玉家中,不嫁女就开打,打到肯嫁为止。

小玉的父母也是万般无奈,年纪大了,也经不起打,只好答应。但也谈了条件,条件就是:能不能不赔嫁妆?

没想到这么抠的周扒皮居然答应了,于是,什么嫁妆也没要就把人抬了回来。

我恨恨地想:这特么哪里是什么长工?这就是一群土匪啊!

不过既然我是周扒皮,家里一切我说了算,那么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伙食改善了,不仅是我和小翠的伙食,还包括长工们的伙食。不为别的,不改我自己受不了啊!

首先,就拿那两只打鸣的公鸡开刀,不炖它们我难解心头之恨!于是就有了开头所说的那一幕。

刀斩两只会打鸣的公鸡,开开心心地炖上它一大锅,给众人开开荤!

版权:起点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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