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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恋如歌

暮春的草原,芳草连天,一碧千里。

绿毯般铺展到天尽头的草原上,两匹骏马并驰而过。

黑马上的青年侧帽胡靴,短衣箭袖,发辫飞扬。

白马上的少女火红嵌珠小帽,金色翻领大红窄袖胡服,足蹬金锦小蛮靴,策马扬鞭,意气飞扬。

“奕六韩,我超过你啦!”随着少女清脆如铃的喊声,白马和黑马错开了半个马身。

不一会儿,白马就跑到黑马前面去了,只听少女娇脆顽皮的喊声回荡在草浪翻滚的原野上:“奕六韩,快来追我啊——”

黑马上的青年将两指衔在唇边,气运丹田,顿时有直入云霄的唿哨声传出。

奔驰在十几步开外的白马忽地仰天长嘶,人立而起。

马上的少女惊呼一声,赶紧扯住缰绳,却没能及时驭住坐骑,眼看被抛了出去。

就在白马人立而起的瞬间,黑马飞驰接近,黑马上的青年一跃而起,如鹞鹰般凌空翻身,在少女被抛下马背之时,及时地接住了她,并抱着她在草地上几个翻滚,卸去了落地的撞击力。

在草地上翻滚的时候,少女不停地踢打青年:“你耍赖,你输了,你输了!”

青年制住少女的踢打,一个翻滚将少女压在身下,坏笑:“你又没说比谁快,你说的是比谁先到。”

少女手被摁住,腿被压住,四肢动弹不得,不禁羞染双颊,娇嗔地噘嘴:“奕六韩,你就会耍诡计,哼……”

奕六韩见身下的少女面庞娇羞,红唇微绽,碧色双眸清亮如泉,不禁情潮涌动,难以抑制,俯身吻上少女的眉心。

这一刻时空停止,绿草的清香扑满了面孔,连天碧草像一张厚实的绿毯在身下铺展,天空辽阔高远。

“小歌……”奕六韩一边轻呼她的昵称,一边用舌尖轻触她浓密卷翘的长睫,顺着她挺直的高鼻滑下。

“你……你嘴里全是酒气!”歌琳推开他,“大清早的你就喝了这么多酒!”

奕六韩笑了,眼底荡漾着深深的迷醉:“我没喝多少,是小歌你让我醉了……小歌我要你……”

绿草如轻柔的波浪拂过白玉般的肌肤,星星点点的野花在风中纷飞,落满了身体。

有一瓣轻盈柔软的粉色花瓣正巧落在那片殷红上。

他爱恋横溢地问:“疼不疼?”

她以粉拳捶他的胸,娇笑中带着顽皮:“好疼啊,你竟敢欺负我,回头我告诉父汗去。”

他抓住她的粉拳,轻轻地吻着,戏谑道:“再欺负你一次好不?”

说着做饿虎扑食状将她再次压在身下。

歌琳求饶道:“不行不行,疼,疼,疼!”

他捏着她红扑扑的脸,邪邪地坏笑:“我已经很轻了,轻得我都没尽兴呢。”

歌琳双手合十:“饶了我,求求你饶了我!”

他在她耳畔邪肆低语:“你亲我,我就饶了你。”

“好,我亲你。”她抱住他裸.露的肩,突然一口咬下去,咬得他叫起来。

“小歌,你这是干嘛,谋杀亲夫啊!”他夸张地大叫着,低头看自己的肩,只见牙印赫然,鲜血淋漓。

歌琳的绿眼睛射出胡人女子的痴情与奔放:“这是我在你身上盖的图章:我的男人,其她女人不准碰。”

“男人可以碰?”他开玩笑道。

歌琳一瞪眼:“你说什么?”

他纵声大笑,笑声飘出去很远。

歌琳佯怒地捶打他:“你什么时候都是嘻嘻哈哈的没个正形,我信不过你!”

奕六韩这才收了邪谑,正了脸色,深情凝目:“小歌,等出征回来,我就向你父汗求婚。”

“出征?!父汗要出征?!”歌琳一坐而起,满面震惊。

奕六韩坐起身,屈起一腿,一手搭膝,绞着满头发辫,依然是吊儿郎当、浑不在意的神情:“你还不知道吧,梁国的天柱大将军死了。”

她惊住。她不是太关心部落里的事,只喜欢驰马游猎,但是对于威震天下的梁国天柱大将军,多少耳闻过一些。

一惊之后,她微带欣喜地说:“这对于我们草原是好事啊,父汗一向最头疼的不就是这个天柱大将军吗。有他在,父汗每次马踏中原都捞不到好处。”

奕六韩兴味索然,百无聊赖地扯了一把草,在鼻前嗅了嗅,又在眼前看了看,说道:“这它娘的是羊茅草,可以用来做茶。这片草坡都是这种草吗?”

歌琳又好气又好笑,奕六韩是个怪人,常常你跟他说东,他和你说西。

歌琳问道:“对了,那个威震四海的天柱大将军是怎么死的?”

“好像不是羊茅草?”奕六韩含了一片草叶在嘴里嚼,并将那把草举到歌琳嘴边,“你尝尝,不像羊茅草的味道,有点像是……”

歌琳推开他,噘嘴道:“我问你,威震四海的天柱大将军是怎么死的?”

奕六韩一边嚼着草分辨味道,一边冷笑:“还能怎么死,大梁国他一手遮天,功高震主,皇帝容得下他?——我觉得这是焉芦草,可以入药治伤,不是羊茅草。”

歌琳扯住奕六韩的一条发辫:“你能不能不再研究这把草?跟我说说出征的事?”

奕六韩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小歌,可汗就要出征,肯定会向阿娘征药。阿娘最近腰酸腿疼,不能到处采药了。我带一片回去让阿娘看看是不是焉芦草,如果这片草坡全都是焉芦草,阿娘会多么高兴啊。”

歌琳的神色忽地温柔了。

奕六韩口中的阿娘,并不是他的亲娘。她叫缇娜,是野利部的穆图可汗的药奴,年轻的时候,她经常跟随穆图可汗出征,也曾被穆图可汗宠幸过。不过那都是可汗一时兴起,过后就把她丢到一边了。她依然做她的药奴,无争无求。

有一年穆图带兵劫掠大梁的边疆军镇硕槐。

就在劫掠一空、尸横遍野的硕槐镇,缇娜捡到了一个嗷嗷待哺的男婴,看他的襁褓和颈项里的玉坠,可以肯定他是汉人的孩子,而且是世家大族的遗孤。

缇娜心地善良,就将男婴带回草原,养在自己的帐篷里。

她给他取名奕六韩,在野利语里,奕六韩是“寻根”的意思。

大约缇娜还是希望奕六韩能够找到他的家族。

然而奕六韩从婴儿时期就在草原长大,整个人都已经胡化,基本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汉人气息。

直到十五岁那年,奕六韩遇到了一个怪人,那人问他愿不愿意学武功。

奕六韩身为奴隶,又是汉人,在部落里经常被欺负,他当即表示愿意学习武功。

这个怪人说,我可以每隔几天晚上来传授你武功,但这件事你要保密,连你阿娘也不能说。还有就是,你要跟着我学习汉语。

就这样,奕六韩从十五岁到十九岁,每隔三两天,都到怪人约定的那个草坡,每次他到达时,怪人已经在等他了。

他跟着怪人学习武功和汉语,他叫怪人师父。他有养母,但没有父亲,潜意识里,他把这位师父当成了父亲。

五年时间,他对师父逐渐产生了深厚的依赖。每晚见到师父的那一瞬间,他都会涌起热乎乎的感情,亲热地喊着师父奔跑过去。

师父一直黑巾遮面、从未露出真容,面对他的热情,师父冷淡而严厉,除了教授武功和汉语,从不谈及其它话题,尤其不谈及自己。

他对师父好奇之极,总是趁着学习汉语的时机,不停地套问师父的身份。师父从不回答,而且只要他把话题从学习内容扯远,师父就会用弹指神功在他额头上敲一记。

别看这轻轻一敲,这一下会将一种难以忍受的剧痛,从额头扩散到脑部深处。虽然只有短暂的几秒钟,也难受至极。

尽管如此,生性豁达顽皮的奕六韩依然没有引以为戒,下次又会问起一些学习之外的话题。诸如:

“师父不愿透露名讳,那年龄可不可以告诉徒儿?——啊哟!”(一弹指)

“我猜师父有五十岁了?——啊哟,又打我,是猜得太老了?”

“师父成亲了没有,下次带师母一起来嘛——啊哟!”

“师父,你该不会还是童子身吧?——啊呀呀,好痛,痛死我了,痛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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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时间:2022-02-18 2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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