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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开始的故事

你好,现在开始读我自己的故事。每天都是六点半闹钟一响慢悠悠的爬下床,在我妈没完没了的唠叨声中,我知道自己还有十分钟就要迟到了,于是我叼着面包就急匆匆的骑上我那老旧的自行车出门。这一条从家到学校的路,我再熟悉不过。途中经过一个斑马线,两个十字路口,三座人行天桥。四十棵行道树,五十杆路灯。和一路上无数个擦肩而过的赶时间上班族和劳累一晚的下班人。

如今,工作成为了一切的一切。每天晚上八点后下班是家常便饭的事。从公司到家坐公交车有四十分钟的路程。我早已烂熟于心。经过一家大型超市,两家健身房,三家KTV,三十家便利店,二百多家小饭馆。和数不清的外卖小哥的身影好像永远的在不停泊的路上。

前面是十五年前上学的自己,后面是十五年后上班的自己。

我名叫杨俊,是一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和小的不能再小的一家公司的编剧,拿着不高不低的工资,每个月除了管饱,还可以存些钱。上班的办公室里的格子间永远不会超过十个人,人没有离职也没有员工进来,但是人少事不少。每天的开始就是早上打着鸡血没完没了的写,然后在领导的伟大要求下,不停的改。还有加班加点是常态。下班时间早过了,抬头看看钟已经是八九点了。已经累得不想动一动了,但是在一天结束前还是先要把今晚的饭解决。

吃饭的地方很多,人也很多,都是像我这样这个点还在外面吃饭的人。我总是点一碗便宜的粉就解决了晚餐的烦恼。感觉这一天又这么便宜的又从指甲缝溜走了。我大口大口的嚼着粉,看着门外络绎不绝的人群,才发现这座城市是永远不会休眠的。

离开了粉店,我要步行五分钟左右,才能到达回家的公交站。现在是深秋了,虽然我是在南方,但是还是感到了冷风吹过泛起的阵阵凉意。我这个年纪也开始要怕冷了。我坐的公交车一直看不到影,周围也没有等车的人,只有灯红酒绿的夜景还是很抓人眼球的。霓虹装扮了城市的夜晚,人也不过就是夜晚的一种装饰品罢了。

终于6路公交车在我的无休止怀疑中来了,不知为何,我等的车,总是最后才来。期间各种其他路的公交车有的来了不止一辆,不管了,我疲惫的身体慢慢挪上了车,钻到了最里面。

车上只有司机和我两个人,不知道他是否记得这个点上车的人,我倒是记得这个点的车了。车里倒是比外面舒服多了,至少不用吹冷风了。我瘫在最后的位置上,看着车子超过了其它车,也超过了路上的行人。外面的风景不断的加速向后退,只有这个时候,夹杂着各色灯光的风景与你才是有隔阂的,你在车内永远也看不清,还无法记住就这样擦肩而过。

终于车子在行驶了四十二分钟后到达了终点站,还在意料之内,也就是我家的地方。这时候的我倒是来了点精神,我下了车,很快就走到了家楼下。我不急的上去,我看着二楼上的闪烁着微弱的灯光,明白已是睡眠的点了。周围也都是依稀的光和影,像极了形影不离的两个。

我就在底下发愣的陌生的看着自己的家,感觉它好像不是我的家一样,我也不会在入夜里打开它的门。我忽然发觉我竟然像一个陌生的访客一样,也就是一个青少年一样打探着自己失意的世界。灯光微微的颤动,我才发觉我青少年的时光里也曾经以这样的目光注视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和眼前的这个家。

我试图往记忆深处搜索,记忆于是变得越发无力起来,记忆和人生都在消逝。我尴尬的微微一笑,终于提起腿,上了楼,昏暗的楼道,我小心的掏出了钥匙,推开了门。

屋里的电视开着,放着无聊的电视剧,屋里没开灯,我爸独自一人斜靠在沙发上,手里还握着遥控器。我叹了气,自言自语着,“都这个点了还不睡。”

我正要关上电视时,“你回来了。”我转身一看,爸在微弱的光线下半开了眼睛,“加班到这么晚。”我望着电视说:“早点睡吧,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电视剧,你都不知看了多少遍了。”

他沉默着忽然开口说:“我等你的。”我说:“等我干嘛?我又不是不会回来。”他坐正说:“我起床前你就早早的去上班,你下班了,你妈也睡了。我们一天都不能见一次面。”我说:不是还有休息日吗?“休息时有空吗?”“什么重要的事啊?”

他伸直手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说:“也没什么事,你休息时一起去钓鱼吧。”说完,他缓缓的站起来,走进他的房间里去了。我钓鱼不行吃鱼倒还行。

早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觉得怎么这么久闹钟还不响。我不情愿的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拿起闹钟,迅速的又伸到被子里去。忽然我大喊了一声,赶快掀起被子,从床上一跃而起。我就快要迟到了。突然像我的高中生活的事故场景重现。

我拿起牙刷随便的涂了点牙膏,就马虎的刷起来。平时我要刷五分钟,今天我只用了两分钟。然后去蹲厕所,平常要十分钟,今天我只用了五分钟。接着我站着吃早餐,狼吞虎咽的那种,平常要八分钟,今天只要四分钟。我一路跑到了公交站,等车,平常要等十分钟,而今天等了十五分钟,今天等车的运气不好。算了,管不了这么多了。下了车,我又是一路小跑,就一直跑到了电梯口,然后电梯停在了我们公司的那一层,我走出电梯,一看,一个人都没有。

我想今天是星期天不用上班吗?想了一想就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当我打开手机一看,恍然大悟,原来我看错时间了,我早到了一个小时。不过,很难得,今天我是第一个到公司的,对我这种习惯赖床的人来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天提前到公司就是很难得的事情了。

我于是在门口干等了一个小时,才等着公司里的人陆陆续续的开门,进来。同事纷纷以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但也只有几秒钟,好像我自己成为了人们竞相拍照的国宝动物。

我看着快九点的钟,知道又是忙碌的一天的开始,不过明天就可以休息了。我发呆的看着桌前的电脑,想着我如果不是编剧,我现在会怎么样?

我一开始的时候只想当作家,那个时候的我写过一些七七八八的小说,丢给的出版社不计其数,都是没有任何回音的。这就足够让我绝望了。也许我是没有小说家的能力了。但是我做个小编剧还是没有问题的,毕竟我大学学的就是编剧的专业。作家的梦还是先放放吧。

我记得我小时候看动画片后就一直有想当超人的梦想,想要打败世界上所有的坏蛋和恶棍。可是我连欺负我的同学都无法打败,我的四肢属于瘦弱的类型,有气无力。于是长辈也告诉我这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打架是犯法的。于是这个梦想也就搁浅了。

在我自己更小的时候,我是想成为彼得潘,永远的都不会长大。但是童话在现实中永远都不会实现的,所以人才会如此渴望。但是我这个年纪已经不是做梦的小孩了,也许世界依然有童话,但那是完完全全不属于我了。

这时旁边的同事小王伸手递了一个东西过来,我下意识的稳稳的拿住。她笑笑的看着我说:“你不觉得烫吗?”于是我才发觉它烫手,马上放下了杯子,才发现台上的是一杯热咖啡,而不是每天重复的一个苹果。她微笑的说:“你怎么老是发呆呢?”我说:“我从小就这样。”她,哦了一声,就忙自己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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