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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言

杰克·伦敦(1876—1916)是美国二十世纪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的创作风格粗犷冷峻,有力地冲击了美国文坛上的浮华文风。其长篇小说《马丁·伊登》等具有深刻社会悲剧意义的现实主义作品,极大地影响了后来的作家们对“美国梦”的描写。他是这一时期美国最富有批判精神的现实主义作家,在美国文学史上素有“美国的高尔基”之称。

杰克·伦敦出生于一个贫苦家庭,自小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小学毕业后便进入社会谋生,当过报童和罐头厂的童工。在贫民窟里,他是个善于打架的“小霸王”,养成了坚毅、勇敢的性格。十七岁时,他上了一艘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途中经受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他和极为强悍的水手交朋友,听他们讲述形形色色惊心动魄的人生经历。远航归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港口的台风》,参加了《呼声》杂志的写作竞赛,因为内容独特且有一定深度和表现力,荣获第一名。刚开始写作便取得了这样突出的成绩,显然令他大为振奋,恐怕这也是他自此走上文学创作之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父亲去世后,家里的生活愈加贫苦,为了负担家庭开支,杰克·伦敦四处找活干,尝尽了人间的辛酸。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文学创作,而是一边博览群书,一边笔不停辍地写作。可是,正如他在《马丁·伊登》中所描述的那样,他的稿件全部被出版社和杂志社退了回来。他没有灰心,仍在苦苦奋斗,为自己的创作寻找新的题材。最后,《大陆月刊》刊登了他的短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给了他五美元的稿酬。正是这区区五美元解决了他生活上的燃眉之急,也坚定了他继续写作的信心。1897年3月,他踏上了淘金的路。他和伙伴们在育空河流域历经千辛万苦,差点没了命,却没有找到金子(他们倒是发现了金沙,其实那只是云母)。不过,这段经历却让他收获颇多,大大丰富了他的人生阅历。他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做了详细的笔记,那便是他后来发表的阿拉斯加小说的极其珍贵的材料。从育空河回来之后的几年里,他不断读书和写作,每天工作十九个小时。他阅读的范围非常广泛。在经济学方面他读亚当·斯密的《原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李嘉图的《分配论》、约翰·穆勒的《股份论》;在政治学方面他读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读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探索中世纪政治和教会的斗争;他读宗教改革的先驱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作品,探索宗教对政治的影响;为了了解现代政治的起源,他阅读霍布斯、洛克和休谟的著作;在文学方面,他读英、法、俄、德各国名家的文学作品,还读各国的文学理论,寻求思想的解放。他最崇拜的作家是英国的斯蒂文森和吉卜林(英国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有着边读书边做笔记的习惯,不断摘取各个作者的名言,将其写在小纸条上,贴在房间里的各个地方,作为激励自己写作的动力。

1900年,杰克·伦敦的第一本小说集《狼子》出版,这立即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和优厚的收入。他原本可以在成功与安定的环境里继续从事写作,可是他是个不安分的人,血管里燃烧着火焰,总是渴望着沸腾的生活。1902年,为了拓宽视野,为了寻找更新的素材,他买了几套破旧的衣服、一双破鞋和一顶肮脏的便帽,以流落英伦的美国水手的身份住进了伦敦的贫民窟。在那里,他见到了大英帝国最繁华的城市伦敦的另一面——极为可怕的一面。疾病、失望和死亡是那儿居民生活里的家常便饭。那儿污水横流、垃圾遍地,不啻人间地狱。他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现实:英国的农村年复一年地把大量壮健的劳动力输入这里,而这些个体到第三代时就已经灭绝。他曾说过:“随时都有四五十万人在叫作伦敦的这个社会陷阱里悲惨地死亡。”他在伦敦东区的贫民窟住了三个月,在那儿读了几百本关于它的小册子、书籍和政府报告,访问了无数男男女女,拍了许多照片;他排过领救济面包的长队,住过济贫院,睡过街道和公园,看到了人们如何在肮脏不堪的生活环境里挣扎和死亡。回到美国后,他出版了《深渊里的人们》一书。这本书带给他的经济收入并不高,却让他在美国的社会主义者之间声名鹊起。在当时的美国,虽然倡导“言论自由”,然而主流社会却对“社会主义思想”持排斥态度。杰克·伦敦并不理会来自四面八方的批评,而是坚持自己的观点,公开表明自己拥护社会主义的态度。他到加州大学做讲演时,大力称赞社会主义,并用人类社会残酷的现实佐证自己的政治见解,结果遭到一些人的谩骂,幸好得到了主张言论自由的校长的保护。他还到商人俱乐部宣传社会主义革命,并把1905年俄国革命中曾杀死过几个沙皇官员的革命者称作自己的兄弟,随即引起轩然大波。第二天他就遭到各报的围攻,报纸上出现了愤怒的社论,说“杰克·伦敦把俄国杀人犯称作兄弟”。

杰克·伦敦一生著述颇丰,共创作了十九部长篇小说、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以及大量文学报告集,还写了三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他的作品中最著名的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白牙》等,还有本书所包含的《热爱生命》《生火》《墨西哥人》《一块牛排》《黄金谷》《为赶路的人干杯》以及《北方的奥德赛》。

《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而去,使他陷于绝境之中。饥饿时时在考验着他的意志,威胁着他的生命。周围只可以看得到贫瘠的荒原,看不到可以果腹的东西,只能靠少之又少的难以下咽的浆果维系生命。后来,就连浆果也找不到了。就在生命即将消逝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都想把对方作为自己的食物。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只令他作呕的病狼,他拖着虚弱到极点的身子,拼尽最后的一丝力气,将病狼咬死,喝了一些含有大量病菌的狼血,最终活了下来。这篇小说阐明了一个道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一个人就可以战胜困难。生命是伟大的,而生命是靠信念支撑的!

《生火》这篇短篇小说,首先对极地环境进行了生动的描述。那儿是一片冰天雪地,气温极低,人和动物极难生存,每时每刻都跟死神相伴。主人公带着一只狗在冰原上艰难跋涉,呼出的热气立刻被冻成冰霜,然后飘落在地。可想而知,那该是多么寒冷!环境越是严酷,人和狗的生存愿望便越是强烈。他们最渴望的是生一堆火,能够暖一暖马上就要冻僵的手脚和身子,然而终难如愿。主人公企图将狗杀死,把自己那眼看就要冻坏的双手放在余温未散的狗的尸体里暖一暖。可是,狗看出了他的小算盘,急忙躲开。主人公经过顽强挣扎,最后还是冻死在了路上。这个故事本身就是典型的自然主义风格——自然环境是无情的,它不会因为人的需要而改变本质。小说通过细腻的描写展示了生命与死亡的大较量。人类固然有着强大的决心,大自然却是残酷的。相比之下,人是那般渺小!

《墨西哥人》以墨西哥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名叫菲力普·利维拉的不满十八岁的墨西哥青年积极投身革命的故事。他不堪独裁政权的迫害,只身逃往美国洛杉矶,找到了流亡国外的墨西哥革命党人,以坚忍不拔的毅力,为祖国的革命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他在革命的紧要关头,为了给革命事业筹集资金,沉着、勇敢、机智地击败了美国一流拳击手。杰克·伦敦通过这篇小说表达了他对墨西哥人民反抗独裁政权的革命斗争的支持和同情,同时也对美国资产阶级社会的种族歧视表示了厌恶和谴责。

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时常能感受到英雄主义情结。他塑造的各种各样的主人公,有的与严寒、饥饿、死亡殊死搏斗,有的与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无论什么样的主人公,胸腔里都跳动着一颗强大的“杰克·伦敦式的心脏”。从这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里,你都可以感受到这一点!

方华文

作于苏州大学

2016年8月16日

品牌:凤凰壹力
译者:方华文
上架时间:2020-12-09 16:09:23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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