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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

唐中和二年。

剑南道,东川,阆州。

七日前,隶属于某军区某特别大队的少尉排长吕兵,正带着几个新选拔入大队的士兵在丛林试练,那几个“新兵蛋子”个个体格威猛,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却笨得离奇,竟识别不了周围的地形和环境,更别说利用它们了。

吕兵是考上大学才转成国防生,毕业后又加入到部队来的,所以在大队里的军官中对待下属最“温柔”,但仍是被新分给他的这几个笨蛋气得不轻,忍不住破口大骂。

他正骂得起兴,忽觉得身子一轻,跌进了一片不着力的黑暗之中,耳听士兵们大喊“吕队长!”,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现在的这个时代来了。

做为军区内的尖刀特别大队成员,吕兵面临过各种险恶的环境,也执行过大量常人无法想象的艰巨任务,所以他的心理素质早已百炼成钢。面临突然发生的意外情况,他几乎没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就冷静地接受了现实。

或者说,他干脆把这次穿越也看做了一次任务。

吕兵魂穿的这个唐朝人叫吕冰,少孤,母亲也在几年前打水时不小心掉井里淹死了,本来有一个长兄,唤吕凉,去年被征丁到关中去剿灭草寇,至今没有片纸音讯,估计也早死了。

家里原有十亩薄田,但因缴不起田税,便典给了乡里的豪绅李大户,自己则靠着给李大户家做长工谋生。

唐朝人吕冰留下的所有财产便只有坡上的两间茅草屋。

看着这两间茅草屋,吕兵才真正领会到“蓬荜生辉”中的“蓬荜”二字的含义。屋顶上别说瓦片了,连块木头都寻不着,随便用竹条编织,再铺上遍地野生的蓬草,如今连那些蓬草都已经乌黑发霉。

吕兵更在意的是他穿越得来的这具身体。

前世,特别大队里的吕兵虽不是靠着孔武有力而提升为少尉排长,但身体绝对算得上精壮,夏天可以在酷热的天气下带着全身装备奔走如飞,冬天能够赤身在雪地里打滚,再看看他现在的身体,枯瘦如柴,一脸菜色,稍微活动一下就要猛喘大气。

就他现在这副模样,如果放在前世,不用化妆就可以到天桥下去行乞了。

军事和历史向来不分家,吕兵对古代历史多少了解点,他虽不能把乡邻们口中的“中和二年”具体转化成公元多少年,但通过别人讲述如今的世道,再加上他们口中偶尔出现的“圣上巡幸成都府”“天补大将军已死”“大齐皇帝正在发兵”等字眼,也明白他身处的这个时代为唐末时期。

盛世大唐已成云烟,具有强烈民族情怀和荣誉感的军人吕兵难免感叹几声。

但同时也暗自庆幸,所谓“治世需文臣,乱世重武将”,生逢乱世,也正给了他这个前特种兵更多施展拳脚的舞台和机会。

论单兵作战能力和军事素养,吕兵没理由会输给这些一千多年前的古人们。

更何况他随身携带的个人装备也随他一道穿越而来。

有92式9mm手枪一把,除弹匣内15颗子弹装满,另携带有60发9mm手枪子弹。

95式5.8mm自动步枪一支,枪内弹匣装满30发子弹,另有一个30发子弹的弹匣。

M203下挂式榴弹发射器一枚,只可惜没有高爆或烟雾弹供发射器使用,毕竟他只是带队野外演练,不是真的在执行任务。

另有,NC640热成像夜视镜一台,微型摄像仪一台,防护面罩一套。

W15头盔一顶,上附有北斗导航系统,不过在这个没有卫星的时代是肯定用不了了。

凯夫拉防弹衣一件,聚乙烯纤维绳索一捆30米,95式军用望远镜一架。

65式军用匕首一把,老是老了的,但简单耐用,毕竟经历过战火的洗礼,而且可以很方便地架在步枪顶端,增加使用范围。

这些都是吕兵在这个时代里的开挂物品,全被他小心地掩藏好。

对于藏东西,吕兵有着十足的信心。别说是物品了,就算他这个人,当他决心隐藏起来后,他也有绝对的把握不会被人发现。

吕兵经常告诫他的士兵们,作为一名特别大队士兵,你所执行的每一次任务都是在敌我势力不对等的形势下,所以你首要学会的不是如何杀死敌人,而是悄无声息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

清理完穿越物品后,吕兵又将两间茅草屋内原有的每一样物品了熟于心,然后走出茅屋,观察好四周的地形和环境。

接下来他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用匕首将自己的头发尽量割短,他已经习惯了浅发,习惯了用手摸过头顶时,能发出坚硬的嘎吱声。

吕兵明白一副强健体魄的重要性,又尤其在这样一个兵戈不断的乱世里。

根据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比锻炼身体更要紧的是恢复身体营养,一个成年人每天应当摄入多少蛋白质、脂肪和维生素等,每样食物里又含有多少成分的营养,吕兵再熟悉不过。

他同样清楚他现在的这具身体之所以如此孱弱,主要原因是肉食摄入太少,而且快速恢复一个人的营养状况,食肉本就是最有效的捷径。所以自他穿越来后,就没再去李大户家里做工或去田地里耕种,李大户也没有派人来催促他。

他用匕首削了几根荆条,再架在火上烘烤一番,编织成简单的捕捉工具,然后钻进山林间打猎去。

阆州多山,气候温润,阆水逶迤而过,物产丰富,山林里野雉、豚、野兔等可食用的动物很多。

吕兵盯上了一只肥大的野兔,又花了小半天时间摸清了这只兔子的行动规律,次日,他在兔子的必经途上挖好陷阱,撒几片兔子爱吃的菘叶尖做诱饵,再布置好荆条编织的工具,并设置了一个巧妙的触发装置。

然后他很轻松地就捕获成功。

他将兔子在水边杀死,先剥下外皮,动物的皮毛是最好的保暖工具,再从肚腹处剖开,将内脏掏出,得小心别划破胆囊。

除却胆囊和食囊扔掉不要,心、肝、肠、肺等每一样内脏都仔细清洗干净。某种程度上说,动物的内脏比肉更富营养价值。

再从山里采来蕨菜、薇菜、马齿苋、苍耳、葱韭、菌菇等,这些野菜既可以充佐味之用,同时也提供身体必需的营养。

在前世,吕兵就比规整划一的城市更熟悉危机与宝藏并存的山野,所以从野外找寻出人体可食用的食材对他来说轻车熟路。况且这个时代的山林里,这些食材遍地皆是。

兔肉直接架在火上烤,撒上盐巴和葱、韭、姜、橘子皮等佐料,内脏和野菜则切细了放在破瓮片上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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