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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兰开斯特县(现在的兰开夏郡)

一六一二年四月初

我带着信离开了家,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干点什么。草坪湿漉漉的,满是上午晚些时候的露水,我匆忙之间忘了换木套鞋,心爱的玫瑰色丝绸拖鞋都被浸湿了。但我没有停下来,一直走到可以俯瞰屋前草坪的那片树林。那封信被我攥在手里。我又一次打开信纸,看看它是不是我想象出来的,是不是我在椅子上睡着了,而这一切都只是我的梦。

这天上午很冷,雾气蒙蒙,冷风从潘德尔山呼呼地吹过来。我虽然思绪万千,却仍然记得从衣帽间深处拿出斗篷。我敷衍地抚摸了帕克一下,很高兴看到自己的手没有颤抖。我没有哭,也没有晕过去,只是把看过的信折回原来的形状,静静地走下楼梯。没有人注意到我,我只看到了一个仆人,那就是詹姆斯。我从他的书房经过,瞥见他坐在桌旁。我忽然想到他可能也看过信了,毕竟他是管家,经常会打开主人的私人信件,但我立即甩开这个念头,从前门走了出去。

锡罐颜色的乌云挂在空中,眼瞅着就要下大雨了,我快步穿过草坪向树林走去。我知道,我穿着黑色的斗篷,在田野里十分显眼,肯定会吸引仆人们在窗口窥视的目光,但我需要思考。在兰开夏郡的这个地方,土地潮湿,遍布绿色的植物,天空广阔而灰蒙。偶尔能看到长着红色皮毛的鹿或蓝颈野鸡一闪而过,眨眼间它们就会消失,但在那之前,你的目光总会被它们吸引。

我还没走到林子里,就一阵恶心,“哇”的一声吐了出来。我连忙拉起裙角,免得沾上草地上的呕吐物,又用手帕擦了擦嘴。理查德让洗衣女工往帕子上洒了玫瑰水。我闭上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眼睛再睁开时,我感觉稍微好了一些。我朝树林深处走去,枝杈在颤动,鸟儿在欢快地歌唱。片刻之后,我就把高索普庄园彻底抛在了身后。这栋房子在田野里和我一样引人注目,它由温暖色调的金色石头建造而成,坐落在一块空地上。高索普庄园不能让你远离树林,你从每扇窗户都能看到林子,还会感觉树木更近了,但树林可以让高索普庄园远离你。有时感觉它们像是在玩游戏。

我把信拿出来再次打开,抚平我攥紧的小拳头在信纸上留下的皱褶,找到了那一段让我心烦意乱的文字:

你很容易就能猜到你妻子现在的情况有多危险。我身为药剂师,又在女性分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此非常遗憾地把我的专业意见告知于你,在上礼拜五去为她诊断的时候,我得出了一个很不幸的结论,她不能也不应该生孩子。有一点极为重要,那就是你要明白,如果她再生孩子,肯定熬不过去,到时候,她的寿命就到头了。

现在房子里的人看不见我,我可以有一些自己的隐私了。我的心猛烈地跳动着,两颊滚烫。我又一次呕吐起来,舌头灼痛,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我从早到晚吐个不停,几乎丢掉了半条命。最多的时候,我一天吐了四十次,若是赶上一天只吐两次,我就觉得自己十分幸运。我的脸上血管凸起,眼周出现了深红色的细血丝,眼白充血,如同恶魔一般。我喉咙里那种恶心的味道一连好几小时都不会消失,像刀刃一样锋利,令人窒息。我吃不下饭,一点胃口也没有,让厨师非常失望。就连我心爱的杏仁糖也躺在食品柜里,还是大块的,都没有切开,从伦敦寄来的一盒盒糖果也积满了灰尘。

我以前怀孕过三次,都没有孕吐得这么严重。这一次,我觉得肚子里的孩子是想从我的喉咙里出来,而不是像其他几个孩子那样,从我的两腿之间来到人世。每次都有大量鲜红的血液顺着我的腿往下流,昭示着虽然还没到时候,但他们依然要降生了。他们的身体小而软,看起来有点怪异,我看着他们像新出炉的面包一样被人用亚麻布裹起来。

“可怜的小家伙,活不了多久了。”上一个助产士一边说,一边把我的血从她那粗壮的手臂上擦去。

我结婚四年,生过三次孩子,但仍没有继承人睡在我和理查德结婚时母亲送给我的橡木摇篮里。我看到她看我的眼神,仿佛我辜负了他们所有人。

然而,我还是不能理解理查德为什么明知道医生的建议,却依然眼睁睁看着我的肚子像圣诞节的火鸡一样越变越大。这封信夹在与我三次生产有关的几份文件里,他有可能没注意到。他瞒着我,对我公平吗?突然,信上的字像是从纸上跳了出来,缠住了我的脖子。至于写这封信的人,我并不记得他的名字。他来的时候,我正疼得打滚儿,对他一点印象也没有。他的触摸,他的声音,他是不是一个好人,我通通都不清楚。

我没有停下来喘口气,我的拖鞋粘满了绿色的泥巴,已经要不得了。其中一只被泥卡住,从我的脚上脱落,我穿着袜子的脚直接踩在了泥泞的地上,这超出了我的承受范围。我用双手把信揉成一团,使出全身的力气把它扔了出去,看到它飞到几码外的一棵树上后又被弹开,我感到了片刻的满足。

如果我没有这么做,可能就看不到距离纸团落地不远的地方有一只兔脚,更看不到兔子的身体,或者应该说兔子的残躯:那只兔子四分五裂,触目都是一团团模糊的血肉和皮毛,而且,这样的死兔子有很多。我自己也猎兔子,眼前这些兔子可不是被老鹰或猎鹰杀死的,猎鹰只会利落地杀死兔子后便回到主人的身边。然后,我注意到另一个东西:一条棕色裙子的下摆拂过地面,裙下的膝盖弯曲着,紧跟着我看到了穿裙子的人的身体和脸,还看到她戴着一顶白帽。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就跪在几码开外的地方,盯着我瞧。她身体紧绷,像野兽一样机警。她穿着一件家纺的破旧羊毛罩衫,没穿围裙,因此我才没有一眼就在满是绿色和棕色的环境中看见她。金色的卷发从她的帽子下面垂下来。她的脸又长又窄,眼睛很大,即使从远处看,她那对眸子的颜色也很不同寻常:那是一种温暖的金色,就像新铸出来的硬币。她的眼中透着聪慧的光芒,有着一种男性化的神采。虽然她跪着而我站着,但有那么一会儿我非常害怕,仿佛我才是那个被发现的人。

她手里也抓着一只死兔子,兔身垂着,一只兔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它的皮毛上都是血。在那个女人的裙子旁边,地上放着一个粗制麻布袋,袋口敞开着。她站了起来。微风吹拂着我们周围的树叶和草地,但她依然很平静,表情也很难以捉摸,只有那头死兽在轻轻摆动。

“你是谁?”我问,“你在这儿干什么?”

她开始把那些小小的尸体塞进麻袋。我那封揉皱了的信就在这场大屠杀留下的兔尸之间。白色的纸十分显眼,她一看到信就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沾满鲜血的修长手指悬在空中。

“给我。”我厉声说。

她把信捡起来,就站在原地伸出手递给我。我立即迈出几大步,把信纸从她手里拿了过来。她那双金色的眼睛并没有离开我的脸,我记得从来没有哪个陌生人用如此凌厉的目光看过我。有那么一会儿,我想到了自己的样子,没穿户外的鞋子,一只拖鞋掉在了泥里。毫无疑问,我的脸因呕吐而发红,眼睛里满是血丝,嘴里的胃酸让我变得口气不善。

“你叫什么名字?”

她没有说话。

“你是乞丐吗?”

她摇了摇头。

“这片地是我的。你在我的土地上偷猎兔子?”

“你的土地?”

她的声音打破了这种怪异的局面,就像朝池塘里扔了一颗小石子。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乡村姑娘。

“我是弗莱伍德·沙特沃斯,高索普庄园的女主人。这片土地属于我的丈夫,如果你是帕迪厄姆人,就该知道的。”

“我不是。”她只说了这么一句。

“你知道在别人的土地上打猎会受到什么惩罚吗?”

她打量着我身上厚重的黑斗篷,我那件铜色塔夫绸长袍从斗篷底下露了出来。我很清楚我的皮肤暗淡无光,在一头黑发的衬托下,我面色如蜡,但我不希望一个陌生人提醒我这一点。我觉得我比她小,但我猜不出她的年龄。她的脏衣服好像好几个月没洗刷也没晒过了,她的帽子也是肉用羊羊毛的颜色。然后,我的眼睛对上了她的眼睛,她的目光与我的目光相遇,她看起来是那么平静而高傲。我皱起眉头,抬起下巴。我身高四英尺十一英寸,我认识的人都比我高,不过我可是个不会轻易胆怯的人。

“我的丈夫会把你的手绑在他的马上,拖着你去见治安官。”我说,没想到自己这么大胆。

她没说话,四周只有树木沙沙地摇晃着,我又问:“你是乞丐吗?”

“不是。”她递出麻袋,“拿走吧。我不知道这里是你的土地。”

她这样的回答很奇怪,我不知道该怎么向理查德讲起这件事。然后,我想起了手里的信,不由得攥紧了拳头。

“你是怎么把兔子杀死的?”

她吸了吸鼻子:“不是我杀的。杀害它们的另有其人。”

“你这话说得可真怪。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说完,只见金棕色的光芒一闪,她就转身穿过树林跑了。她的白帽子在树干之间闪现,麻袋贴着她的裙子,晃来晃去。她的脚踏在地上,像野兽一样又快又灵巧,过了一会儿,她的身影就消失在了树林里。

品牌:白马时光(出版)
译者:刘勇军
上架时间:2020-10-10 14:57:13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本书数字版权由白马时光(出版)提供,并由其授权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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