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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葳蕤自生光

汉东方朔《七谏·初放》:“便娟之修竹兮,寄生乎江潭。上葳蕤而防露兮,下泠泠而来风。”

10月的时候,葳蕤掐指一算,和立冬相识已满十年。

初见的那年,立冬仍是少年模样,极爱穿一身黑,布衣萧瑟,故作深沉。然而谁都能看出他的稚嫩,甚或软弱。

一个软弱的男人,或许会招来鄙夷或厌腻。但若是一个软弱的少年,则时常叫人心疼。

尤其这还是个清秀的少年,为着的又是一桩初生无辜的爱情。因此,更叫人恨不得揽入怀中安慰一番。

葳蕤自忖这是她过于成熟的心态下母性光辉的首次闪现,而且是以蓬勃的趋势蔓延开来。正如她的名字,形容草木繁盛。

问及父亲,他只说出自一句古言:“上葳蕤而防露兮,下泠泠而来风。”恰好她又姓尚,如此,再合适不过了。

尚,葳蕤。尚葳蕤。

“葳蕤,可算见着你了。你说这像话吗?”他微微翘起嘴巴,一脸的埋怨,眼中却是跳脱的欢喜,深埋着一丝隐约的戏谑。

不似少年时一身平整干净,他极度悠闲地穿了粗线毛衣加灰格子长裤,整个人慵懒得像一杯咖啡。一开口便是问责,你像话吗?像话吗?

是啊,不像话。做了十年的情侣。待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

他们的世界仿佛是不相交的两极,各自在自我的状态中满足,却又不想靠近彼此。足够远,也足够近。

每每想起这段被友人们嘲笑为恶作剧的恋爱,葳蕤都会想起顾城的一首小诗。

她珍重爱惜的一首诗: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这首《远和近》用来形容立冬和葳蕤的感情,再恰当不过。

彼年,立冬是一个坐在昏暗路灯下独自掉着眼泪的失恋少年。少年时代,总觉得失恋是一桩大事。

即使不在暴雨中奔跑至跌倒,至少也要在无人处痛哭一场才算完美。

当年的立冬亦是如此。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少年懵懂不明的初恋。稀里糊涂地在一起,再莫名奇妙地分开。

听说,每一个男人都不会忘记他的初恋,至于原因,葳蕤始终不能理解。初恋或是第二个、第三个,有什么区别?

你这种冷淡至极的女人,怎么会懂得那种最单纯的情愫和悸动。

多年后,立冬这样指责她。手里捏紧白瓷的杯子,骨节分明且有力。

葳蕤笑,那你还一口答应做我的男朋友?结论是,你自作自受,与人无尤。

立冬咬牙,还不是当年上了你的当,不知为什么,痛哭流涕的时候,抬眸却看见一个眼神深邃、笑容温软的姑娘,尽管那姑娘没有惊人的美貌,亦是能让人一瞬间动心的。

那时候的葳蕤,整个人素淡无比,却极爱穿鲜艳的衣服,加上人畜无害的笑容,颇有一副迷惑人的良善模样。

明明是早就瞧上了这少年清秀的一张脸,却假装是无意经过的路人,生了同情之心,一定要拯救这个失恋少年。

于是,在问过早已熟知于心的原因后,葳蕤淡淡地说了一句,不就是丢了个女朋友吗?

你想要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一个,你就别哭了。

你想要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一个。

多么轻佻随意的一句话,却压抑着极为沉默的莫名情愫,她说这一句话时手指捏紧,像握着不为人知的一段隐秘心事。生怕松了点就被人瞧出端倪。

当然,这个人不是立冬。所以他在愣了良久后,顺其自然地掉入了陷阱。傻傻地问道,你要送我一个女朋友?我可以知道她的名字吗?

葳蕤,她的名字叫尚葳蕤。她笑着告诉他,俏皮地问,你要不要?

立冬念了几遍,笑容自泪痕未干的脸上绽开。好,他回答。好,他喜欢这个姑娘。

葳蕤自生光,有这样一个名字的姑娘,总不至于让人讨厌。至于为什么不让人讨厌,只有立冬自个儿知道了。

面对立冬轻飘无力的埋怨,葳蕤报以一贯模糊的笑容。

“好久不见,你比两年前冰肌玉骨了一些,很好。”

是的,他们竟两年没见了,这段关系名存实亡,实在没有存在的必要,却又确乎存在着。

立冬皱了皱眉,不悦道:“你真是一点没变。”一点没变,永远用形容女性的词汇来形容他。

譬如,如花美眷、秀色可餐、明眸善睐、十指纤纤,诸如此类。叫人无比丧气。

立冬很多时候觉得,葳蕤是以一种鉴物的眼光打量自己的。就像打量一个完美的瓷器,无比欣赏,但始终抽身事外。

“你叫我回来如果只是说这些话,大可不必。”葳蕤似笑非笑,眼里含了一抹光亮,啜了一口咖啡。

浅尝辄止。她并不喜欢喝咖啡,宁愿大口吞咽甜腻的奶茶。

然而他习惯约在咖啡馆,大抵是小资心态在作怪。他总是有自己的一番讲究,说不上精致,换一个词,算是癖好吧。

葳蕤则不同,她无所谓任何事,任何无法长久吸引她注意力的事情。

立冬常常会怀疑,自己也在这些事物当中。但他从来不说,以越来越深沉的笑容包容一切。

“我叫你回来是因为,我们也该见见了。”

即使不曾热恋,但当葳蕤第二次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叫做尚葳蕤,或者他可以称她为“立冬的女朋友”时,他眼里的笑意大过惊讶。

尚葳蕤,很好。有这样名字的一个姑娘,总不至于让人讨厌。

“走吧,去你家?”答案是肯定的,她的家不在这里,或者说,她的家永远在未知的路上。

葳蕤背上包,率先出了咖啡馆。走入了黯淡月光的夜色中。

立冬笑了笑,几步跟了上去,拎过她的包,背在自己身上。

“告诉过你多少次,男人是拿来用的,你不用他,他反倒觉得失望。”

葳蕤哈哈一笑。“你愿意鞍前马后,可惜我习惯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立冬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轻轻说道:“你总是我行我素,会叫人觉得你并不需要他。”

并不需要他,那他孤零零地自由着,多么无趣。像冬天里,树枝上最后一片叶子。人人都觉得你该落了,你若不落下,反叫人觉得矫情。

“这个他是指你自己?我以为你已经习惯了。”葳蕤淡淡回答。

立冬微不可察地叹息了一声。靠近了些,牵住了葳蕤的手。很凉,像深夜放了半天也不热的水。寂寞得叫人无奈。

他低下头,正欲寻到她的唇。却被她一转头避开了。是不喜欢,抑或不习惯?立冬不做深究,对他来说,都是一样。像她的手,凉入心髓。

记得小时候,家里的老人说,找媳妇先得看手。手温暖柔软的姑娘才是好媳妇的上佳人选,若是冰凉瘦硬,多半不详。

也勿要找容貌艳丽的,越艳则越招祸患。而这些,在葳蕤的身上日渐深邃。

她穿着越来越素淡,近年来尤喜灰黑棕色,容色却恰恰相反,越来越鲜艳夺目。正应了那句诗,葳蕤自生光。

版权:云起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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