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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遗嘱

“我亲爱的表姐贝尔菲格尔.梅维斯,我是你英俊的表弟,贝尔菲戈尔.克劳斯。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证明我已经在迷雾山脉的城堡里,享受着不死族的生活了。

我本来没想过放弃人类的生活,成为一个不死族,但就在不久之前,我被查到了绝症,他们告诉我,我只剩下了三个月的生命。

我很慌张,我还这么年轻,我还没有孩子,我不能就这么死了,如果我就这么的死去,不知道要有多少姑娘为我伤心的流泪。

我高价寻访了众多名医,但是他们都没有办法,只知道骗我的钱。后来,绝望的我又试了很多办法,寻找到了很多巫师、女巫、草药师,可是他们也一样,是个骗子!我一气之下砍了很多人的头。

最后绝望的我,选择了信仰,我高价钱请来了教廷的大主教,为我进行圣光的洗礼。但也没能治疗我的绝症,他说这是主的意思。不过如果我愿意将全部的财产捐给教廷,他说可以让我死后上天堂,与主同在。

最后我绝望了,那该死的主教,和所有人一样,是只知道窥视我钱财的骗子,压根就没有想要治疗我的绝症。那个虚伪贪婪的老混蛋,根本就不配做圣光的教父。

即使我的动作很快,也没能阻拦住生命的倒计时。在我恐惧绝望的时候,光明没能拯救我,黑暗却找到了我。

一个堕落的黑暗巫师找到了我,他说,在光照不到的地方,太阳落下之后,黑夜的阴影里,生活着很多能够长生的种族。他们是恶魔的信徒,黑暗的宠儿,人间的魔鬼。

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在赦免他之前的罪行,给予他一张自由民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帮助我成为一名黑夜下的不死族。

如果你收到了这封信,就证明他的帮助成功了,如果没有成功,那么你可能收到的就是另一封信。我既然选择放弃人类的身份,也就代表着我放弃了属于我人类的一切,包括我的爵位和财产。

我不能以一名黑暗堕落者的身份,继续继承着贝尔菲格尔家族的一切,身为家族曾经的家主,我不能让家族的名誉蒙羞。

究竟要选谁来继承家族的一切,我翻阅了一下家族的族谱,贝尔菲格尔家族好像只剩下你、我两个人了。哦不!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虽然我很不喜欢你,但是没有办法,家族的财产只能留给你,我也绝不允许家族的财产流落到外人的手里。说起来,咱们两个也有7、8年的时间没见了。那是因为我根本就不想见你!

就连你结婚的婚礼我都没有去参加。我永远忘不了小时候你的恶作剧,你居然趁我睡觉时剪掉了我的头发,害得我被贵族学校的同学们笑了整整一年!

唉,反正都不当人了,我现在也就原谅你了。听说你和你现在的丈夫很落魄,连城里的房租都快交不起了,真给贝尔菲格尔家族丢人,但是作为我世界上唯一的亲戚,我的财产也只能留给你。

其实也没有多少财产,一个世袭的伯爵爵位,一座伯爵城堡,一个小城,五个小镇,(本来是六个的,我卖掉了一个),21个村庄的所有权,一个300亩的茶园,一个1500顷的葡萄酒庄园,一个2300亩的庄园,和贝尔非格尔家族传承了一千三百年的宝藏。(只有2/3,我花掉和拿走了1/3)

记住这些财产是给你的,而不是你的那个丈夫,而且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要求,你必须要求你其中的一个孩子继承贝尔菲格尔家族的姓氏,而且是世代继承,每代家族的继承者也只能姓贝尔菲格尔。如果哪天被我发现没有,我会从迷雾中走出,亲自向你与你的后辈们询问。而且这些领地,你与你的孩子们也只拥有继承权,没有出售权。在享受贝尔菲戈尔的荣耀与财富的同时,希望你们也能守护好她,让她能够继续延续下去,莫要让这个名字蒙羞。

我从安特.飞利浦大公那里买下了整个迷雾山脉所有权,并且我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小城堡,在城堡外,我建立了一个防护圈,如果你想我的话,我给你留了个戒指,通过那个戒指,你可以安全的通过防护圈来到我的城堡,跟我聊聊天,现在的我,一个朋友都没有了。

本来我想带一些忠心的仆人跟我一起去生活,但是他们一想到以后要过暗无天日的生活,与世隔绝,就没有人愿意跟随我。现在的我,身边只有一些从那个黑暗巫师手里买来的僵尸骷髅和幽灵,他们都好蠢,尤其是给我做饭的那个骷髅,每次都把鸡蛋给我煎糊。

我现在特别希望你能经常来看我,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

信以读完,梅维斯右手拿着信纸和信封,激动的张开双手环抱着一起,现在的她,已经站在克劳斯的伯爵城堡的大厅里。

微微仰着头,闭着双眼,静静的享受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看看这周围富丽堂皇的装饰,就算在她没有嫁给她丈夫之前,她的家也不过是一栋富贵的别墅,可远远比不上眼前的这一座城堡。她的父亲也不过是克劳斯远房亲戚家里的次子,生活只能算是富裕,现在她与她的丈夫和孩子,终于脱离了紧迫的生活。

正在大厅里乱摸,她那三个可爱的孩子,大儿子佐德,二女儿凯丽,与小儿子帕克。她这可爱的三个孩子,自打生下来,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豪华的房子,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表现的十分好奇。

三个小家伙一起跑过来问她:“妈妈,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了吗?”

梅维斯笑着低头捏了捏自己小儿子帕克的脸颊:“当然,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家啦!”

她的老公也带着管家走来,过来激动地和梅维斯拥抱。梅维斯的丈夫是雷克斯.艾德文娜,一个落魄的贵族爵士,长的很帅,而且还很会讨女孩子欢心,会写一两首并不押韵的情诗,其他一无是处。

梅威斯跟他结婚后,他的生活才开始改观,结婚的头几年全靠跟梅维斯的父母借钱才能生活,后来,维维斯的父母生病故去,财产被债主征收,他们一家人甚至连城里的房租都快付不起了。就在一家五口人,马上要去睡大街的时候,克劳斯的管家找到了他们,带给了梅维斯一家一张遗嘱。

现在这一家人彻底阔了,在两个人的相拥中,梅维斯依偎在丈夫的怀里。再所有人的注视下,从信封中,倒出了一枚刻着不死鸟模样戒指,缓缓地带着自己的食指上。

……

遥远的迷雾山脉,密林里的一片空地上,一座新建的小城堡耸立其中,构建城堡的水泥,还有一些地方没有干透。周围的泥土上,踩踏碾压的痕迹很重,看起来建立的有些匆忙。

而那个当了大好人的克劳斯,正在菜地里种番茄呢。因为他现在还没有完全变成一名不死族,所以他也得像正常人类一样进食,保证身体里营养的均衡。

菜地位于城堡的后方,这片菜地被篱笆圈了起来,避免了一些小动物的破坏。

这个菜园的种植距离还挺宽的,并不像普通的农民菜园种植的那么密集,隔着半米才有一棵番茄秧,而且中间还有一米宽的走人道。

之所以布置这么宽,全都是因为他的那些白痴亡灵们走路不长眼睛。克劳斯贵族老爷当惯了,习惯了指挥别人做事。这里又没有别人只能指挥这些愚蠢的低级亡灵。

可是,他的这些白痴骷髅僵尸们除了简单的命令,根本就什么也不会。别说种菜了,它们就连哪颗是蔬菜,哪颗是杂草都分不清。可怜的克劳斯,曾经的伯爵大人居然要像农民一样种植蔬菜。

现在的克劳斯,虽然是一名半不死族,但也沾染了大多数黑暗生物共有的特性,讨厌阳光。

……

番茄种植地,是城堡周围采光最好的一块地方。在那里,一名曾经的伯爵大人正在尽情的挥洒汗水。因为捆绑番茄秧只能在白天,到了晚上,植物也是需要休息的。番茄秧如果不进行捆绑,他们会满地乱爬。为了不让太阳照射到自己,克劳斯让两名骷髅抱着一把大伞,紧跟在他身后。

没有办法,现在归藏在山林当中,与世隔绝。不想饿肚子,只能自己动手,必须赶在库粮消耗完之前,把食物种植出来,至少得供应上自己的日常所需,自供自足。

克劳斯拄着锄头感觉有些疲惫,虽然现在变成了半不死族,身体得到了增强,还是会感觉到疲惫的。这不同于以前骑士训练的那种累,而是一种精神的疲惫。说白了讲,就是不耐烦。

他受够了自己穿着一双名贵的贵族鞋子,每天都行走在菜园里,这里不应该是他该来的地方。虽然也曾幻想过隐居的田园生活,但真正过上了就又是一回事,毕竟娇生惯养惯了。

他是来享受生活的,又不是来受苦的,贵族就应该有他生活的方式,隐居的贵族也是一样的。看来除了这些亡灵们,他要寻找新仆人的计划,要尽早写上日程了。

不干了,回城堡呆着去<(`^´)>。

克劳斯把锄头扛在肩上,一转身,就把一个骷髅的脑袋给扫掉了。雨伞太大,另一个骷髅抱不稳失去平衡,结果抱着雨伞向一边倒去。

太阳光照到克劳斯身上,一缕白烟冒出,克劳斯顿时感觉到一阵刺痛感。吓得他赶紧趴下,钻到雨伞的阴影里。

克劳斯变成不死族的方法有点特殊,所以阳光并不会杀死他,但还是会很疼,而且他本能的也很反感阳光。

掉了脑袋的骷髅在地上摸索着,找回了自己的脑袋,重新安好。骷髅士兵的生命核心,在于头骨里的那一团灵魂之火。只要灵魂之火不灭,他们便可以永生。

骷髅们并不怕阳光,只有幽灵才怕。但是他们也不喜欢白天出来,只是克劳斯喜欢白天活动。

因为克劳斯刚刚从人类变成不死族,生活习惯还是和以前一样,时差还没倒过来,所以一时改不过来。

克劳斯和两个小骷髅,抱着伞回到了他的小城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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