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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校园风云人物

魔人必须死!

我就是魔人!我的名字叫楚晴天!还有……这不是第一人称小说。

楚晴天和我们不是一类人,他究竟是什么类型的人呢?故事要从20XX年的某一天说起。

那一年,主角十七岁,是龙都市一所中学的高中生。

“咻——”

一发粉笔子弹从教室讲台以15M/秒的速度飞向坐在教室后排的一个男生。

男生迅速把头一侧,粉笔头就在离他耳边不到三寸的地方呼啸而过,只命中了他身后的墙壁!

“哗!”

教室里传出一阵不小的喝彩声。

“他是怎么躲过去的?”

“这反应也是没谁了!”

“教室狙击手这次声名扫地啦!”

同学们小声议论起来……

“教室狙击手”就是站在讲台上的生物老师,刚才的粉笔子弹正是从他手里发出,由于他掷出的粉笔百发百中,故有此称号,当然这次是个例外,他居然失手了。

“晴天同学起立!”生物老师板起脸,睁圆双眼瞪着刚才破了他百分百命中的那个男生厉声吼叫。

那男生闻声倏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没错,他就是故事的主人公楚晴天。

楚晴天把腰挺得笔直,像一根粗壮的石柱。

“回答我,为什么上课开小差?”老师严声质问。

“报告老师!我没有开小差!”楚晴天说话声中气十足,那副假正经的表情把四周不少同学逗乐了。

“你说你没开小差,那好!你来回答这个问题!”老师问,“什么是生物学?”

楚晴天不假思索:“大约38亿万年前,地球上有些份子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特别庞大又精细的结构,称为有机体。这种有机体的故事就成了生物学。”

老师听了,像是比较满意地点点头,脸上僵硬的表情瞬间松弛了不少:“嗯!不错!我刚才确实是这么说的,看来你有认真听讲,你可以坐下了。”

“是!”楚晴天一脸得意,重新坐下,心想鬼才认真听你讲课,还是小马机智,早知道你会这样问,提前就把信息发到我手机上来了。

小马就是晴天的好友,叫马文乐,是一个优等生,和主角正好相反,至于二人的羁绊是怎么形成的,对外人来说是一个谜。

“原来他有认真听课啊!真是难以置信!”

大家都在为刚才楚晴天准确回答出老师的提问感到惊讶。

事实上,晴天虽然是差等生,但一度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原因无他,就因为两点:帅!强!

接近一米八的身高,结实的胸膛,矫健的臂弯,可以说,晴天这种帅气主要不是来自颜值,而是来自全身散发出的异于常人的魅力和气质。他就像一个拥亿万千粉丝的明星,走到哪里都会引人侧目。

每一届校园举办的运动会,晴天都会引发无数人的惊呼和尖叫。

就在最近的一次校运会上,晴天就以惊人的成绩完成了一次百米赛跑。

“他跑步的姿势好帅!”

“哇!他只用了8秒!”

“世界纪录也才10秒多!”

“他可是破了世界纪录的男人啊!”

当一群穿着短裙校服的小女生呼喊着晴天的名字向晴天涌过来的时候,晴天总是潇洒地转过身,毫不掩饰地宣布:“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紧接着就引起女生一片尖叫声。

“好希望他喜欢的人是我!”

这是大多数女生的愿望。

楚晴天就是这样的人,他好像什么都很优秀,除了学业,仿佛天生就不是学习的料。

此时听讲台上,生物老师接着说:“现在继续说人类这种生物。我们都是从智人进化来的,可能有同学会问,为什么地球只有一种人?其实也不是,原本人科人属下是有其他物种的,只是他们都几乎灭绝了。我之所以用了几乎这个词,是因为我认为地球上还存在极少数第二类人,他们的祖先不是智人,而是另一个物种……”

“我知道!还有一种人叫魔人!”忽然有一个同学振声插了一句。

此言一出,全场皆静!仿佛在这一刻,大家都石化了。

“什么是魔人?”让人不舒服的寂静过后,有同学发问。

过了好一会,生物老师才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神色凝重地说:“既然有同学提起,我就简单跟大家说一下吧!其实魔人这个名词是我们的叫法,英文名应该叫Mevil-Human,来源于莓国……”

经过一番讲述,大家得知原来在十七年前发生了一件震惊全球的事件。

事情的起因发生在莓国某个城市。

一日中午,天空突然彤云密布,像一张巨大的黑幕盖住大地,透不过一丝阳光。

过不多久就下起了一场诡异的血雨。

没错,雨水是红色的,就像天空裂开了一个伤口,鲜血从天上泼洒下来,笼罩着城市一个角落。

那个角落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当时街上的行人约莫有五千多人,这些人都被这场不明血雨洗礼,最后晕倒在街道上。

血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天放晴后,五千多倒在街上的市民被送往当地不同医院救治。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而仅仅只是悲剧的开始……

生物老师才说一半,下课铃声骤然响起,只能下回分解。

纸包不住火,尤其在这网络发达的年代,其实不用说,也有不少人知道魔人是什么,只是事情过去十多年,很多人都淡忘或者不想再提。

“魔人可以说是全人类的公敌。”马文乐在课后跟楚晴天说,“自从十多年前那次事件之后,魔人被列入了国际通缉名单和莓国政府的猎杀目标。”

楚晴天惊奇地睁大双眼:“那魔人有什么特征?”

“表面上他们和我们人类一样,难以分辨,只能从血液区分。”马文乐说,“魔人的血遇到空气就会变成暗红色,活得越久,颜色越暗,几年前捉到的一个魔人,体内的血暴露在空气中已经变成了黑色。”

“你连这都知道?”楚晴天好奇地看着马文乐,脸上仿佛写着“膜拜”两个大字。

“嘘!这件事不对外公开,我也是黑进了一个莓国机密网站才知道的。”马文乐在嘴边竖起一根手指,示意楚晴天低调些,说完警惕地扫了一眼教室四周。

“你果然是天才!”楚晴天好奇心最强,激动地用双手扶住马文乐的肩膀,尽量压低声音问道:“你还知道什么?告诉我多一些有关魔人的事!”

“放学后再跟你说。”马文乐算是答应了。

“好!今天中午我请你吃杂碎面!”

杂碎面是一道用羊的头、蹄和内脏混合烩制而成的面条,是在当地比较流行的街边小吃。

这是一家开在榕树下的路边小吃店。

正午的阳光透过层层错综交错的树枝照在一碗冒着热气的杂碎面上,映出一张年轻热血的脸。

这张脸是属于楚晴天的,坐在他旁边的是他的好友马文乐。

“还记得小学时在这里发生的事吗?”马文乐抬起头来看着晴天问。

“当然记得!”楚晴天兴奋地一拍桌面,转身望向身后的大树,仿佛那件事就发生在昨天。

那时候他还是小学生,也是班里吊车尾的差生,而文乐一直都是优等生,是班级里出了名的书呆子。

二人交往的开始仅仅是因为晴天借文乐的作业来抄写。马文乐一直是看起来性格比较软弱的人,没少被调皮的坏孩子欺负,而楚晴天每次都提他出头。

由于楚晴天比较早熟,体格也比普通孩子大,很多同级的坏孩子对他是又恨又怕。

没错,那棵树就在现在的楚晴天身后,只不过现在的楚晴天已经是十七岁的高中生。

“那件事后来还惊动了校长。”马文乐笑着说。

“可不是!”楚晴天回想起之前的事忿忿不平。

“说实话,当时如果你真的被开除,我会内疚一辈子的。”马文乐黯然失色,微微垂下了头。

“哎……别提这些扫兴的话啦!”楚晴天一拍大腿,转移话题:“你丫的还没告诉我那件事呢?你就喜欢吊人胃口,现在好说了。”

马文乐点点头,准备把自己知道的有关魔人的事全盘托出。

版权:创世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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