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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亨利·詹姆斯及其作品——英美现代主义小说的先声(代译序)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文体家和文艺评论家。他生于美国,长年定居英国,最后加入英国国籍,因而在英、美两国的现代小说中都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在用英语写作的作家中,他第一个把小说作为一门艺术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大量试验,创作了二十二部长篇小说、一百十三篇短篇小说以及十多本文艺评论书籍。在他生前,对于他的创作似乎贬多于褒,特别是他的技巧和风格经常受到美国评论界的非议。但在二三十年代以后,当小说处于重大变革和现代主义小说迅速崛起的年代,詹姆斯名声大振,大西洋两岸的学者和评论家都竞相发掘他作品中的精英,高度评价他的创作。美国杰出的评论家菲立普·拉赫夫(Philip Rahv)称他为“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叶佛·温特斯(Yvor Winters)宣布他是“英语语言中最伟大的小说家”。英国著名学者F·R·利维斯(F.R.Leavis)问道:“在英语世界里,我们还能找到谁在小说艺术的成就上能够超过他?”这些评论虽然难免过誉,但如果说詹姆斯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以来英语小说中最杰出的四五个作家之一,这样的结论在英美评论界一般是能普遍接受的。

詹姆斯所生活和从事创作的年代正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的时期。随着资本的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各种矛盾更加尖锐。在这个时期,于十九世纪中、后期达到顶峰的现实主义文学已出现衰落的趋势。许多作家不满足于现实主义文学所取得的成就,试图另辟蹊径,力求创新,对文学作品从表现题材到创作技巧都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验,寻找一种新的创作方法来表现新时代的复杂社会矛盾与深刻精神危机。这就是现代主义文学崛起的历史背景。现代主义在十九世纪末从欧洲大陆传入英国,首先反映在王尔德等唯美主义与颓废派的作品以及爱尔兰诗人叶芝早期的诗歌里。在英语小说领域里,亨利·詹姆斯是进行这方面试验的最早探索者之一。在小说从传统转向变革的时期,他是个承上启下的人物。“詹姆斯从小说中人们所熟悉的传统开始,然后将注意力转移到小说创作中迄今为止那些为人们所忽略的方面,而恰恰是这些方面使詹姆斯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代实验小说的先声。”[1]

1843年4月15日亨利·詹姆斯出生在纽约市华盛顿广场边的一所屋子里。他后来在自传里谈到自己早年在这里观察生活的印象,而《华盛顿广场》一书,更是细致地描绘了当年广场的生活气息。詹姆斯家境富裕,父亲是宗教和哲学问题作家,哥哥威廉·詹姆斯后来成为著名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詹姆斯的父亲将了解欧洲文化作为子女教育的一个基本部分,因而从子女幼年起就带领他们多次漫游欧洲,足迹所至,遍及日内瓦、伦敦、巴黎、罗马、波恩等地,詹姆斯也在这些城市之间辗转求学。南北战争期间,他应征入伍,1861年在一次救火过程中脊柱受伤,这促使他早年就决定当一个生活的观察者与评论者而不当生活的积极参与者。1862年詹姆斯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然而他的主要兴趣却在于文学,因而不久他就开始了短篇小说创作。1875年是詹姆斯一生中的重要一年,这一年他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完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罗德里克·赫德森》。同年十一月,他在巴黎结识了屠格涅夫、都德、福楼拜、莫泊桑以及左拉等当时的著名作家。福楼拜读了他的若干短篇,说它们写得不错,只是缺乏鲜明色彩;屠格涅夫也开始注意起他的创作。屠格涅夫是詹姆斯一生所敬仰的作家,而法国现实主义大师的作品则是他早年模仿的对象。他心目中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扎克。1876年詹姆斯定居伦敦,在以后的四十年中,伦敦为他提供了居住与工作的处所,也为他尔后的许多作品提供了背景。这期间詹姆斯成了一位勤奋的作家。1904年詹姆斯返回美国探亲、讲学。在阔别二十一年之后,故乡对他已显得十分陌生。翌年詹姆斯返回伦敦,开始编辑他著名的二十四卷本的纽约版文集。他将以前的许多作品重新修改润色一遍,并编写了十八篇重要的评论性序言,涉及了各本小说的孕育构思过程及结构技巧上的长短。这些序言包含了对小说这门艺术的不少精辟论述,后来汇集成《小说的艺术》(The Art of Fiction)一书。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为抗议美国政府长期保持中立而不对德宣战,詹姆斯于1915年加入了英国国籍。后来,詹姆斯即患中风,缠绵病榻数月之久,最后于1916年2月16日在伦敦逝世,终年73岁。他在临死前不久接受了英国政府颁发的最高文职勋章。

詹姆斯是一位发展了一套明确的小说理论的杰出小说家,也是一位优秀的评论家。他在开始文学生涯之初就着手酝酿一种理论,即将小说作为一门创作的艺术。1884年他发表《小说的艺术》一文,纵横论述了他对小说创作的一些原则性观点。早期的詹姆斯特别强调小说与生活的联系,认为小说是“直接地再现生活的艺术”。他明确指出:“一部小说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它的确试图反映生活。一旦放弃这一企图……它将会陷入一种奇怪的境地。”詹姆斯十分重视艺术的真实性。他在文章中直抒己见地说:“真实感(细节刻划的真实性)是一部小说最重要的优点——所有的其他优点都无可奈何、俯首帖耳地依附这个优点。”詹姆斯认为,恰恰是这方面的成功“构成了小说艺术的开始和终结”。詹姆斯强调小说要从生活中提炼出具有典型性的东西,指出“艺术本质上就是选择,但它是一种以具有典型性、具有全面性为其主要目标的选择”。詹姆斯这些观点无疑是对小说理论的重要贡献。在创作实践中,特别是在早期的创作实践中,他始终遵循这些理论,力求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使生活中道德伦理方面的内容尽可能以高度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因此,《英国小说》一书在评论詹姆斯创作的特点时指出:“詹姆斯的原则是,只有当作品具有怡人的美学价值时,伦理观念才能得到成功的表现。”[2]

詹姆斯作品有两个基本的主题,第一是“国际性题材”,即美国和美国人与欧洲和欧洲人之间的关系;第二是无辜与腐蚀的对立,即年轻美国的无知单纯与对生活的渴望受到古老欧洲的世故与诡诈的腐蚀。在詹姆斯的小说中,往往有一个无知与无辜的主角,所谓无知与无辜是指主角天真、单纯、善良、直率,尚未被庸俗势利、虚伪诡诈的风尚所玷污。这个角色往往是年轻的美国人。在詹姆斯的作品中,历史短浅的美国往往是年轻无知的象征。但是,在古老欧洲的世故人情面前,他们的无知受到蒙骗,无辜受到腐蚀。詹姆斯作品中新、旧两个大陆的对立,象征着两种道德观念的冲突。许多无知与无辜的主角发现自己受到愚弄与欺骗,往往能以新的勇气与毅力面对逆境。

在小说从传统转向变革的时期,詹姆斯对小说的表现内容与艺术技巧都进行过一系列的探索、试验和创造,其中有可供借鉴之处,也有不足为取的地方,往往瑕瑜互见,从来褒贬不一。但对这些尝试进行一番客观的考察是有助于了解现代小说的变化与发展的。詹姆斯对小说这门艺术所作的新的尝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中心”——新的叙述技巧。在詹姆斯以前,传统小说基本上采用两种叙述方式,一种叫“作者无所不知式的叙述法”,即叙述者了解所有角色及所有细节的发展;另一种叫自传体第一人称式的叙述,即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按“我”的观察进行叙述。詹姆斯对叙述故事的方式与角度进行了大量试验,创造了以某人物为意识中心的叙述方式,也就是既不从那个无所不知的作者也不从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及观点来叙述故事,而是让整个叙述线索来自作品中的某一个角色,一切叙述描写都从这个角色的观察和认识出发。在《仕女图》中,作者将女主角伊莎贝尔置于各种观点的汇合处、各种意识的中心点,将她种种细微的感受、启示和反应写得丝丝入扣。在《戴西·米勒》中,意识的中心是与戴西接触最多的一个年轻人温特伯恩,整个故事是写戴西周围的人,特别是温特伯恩对戴西的观察及反应。《梅西所知道的》在技巧上是一本成功之作。梅西是个无知的女孩,离婚的父母道德败坏,整个故事通过梅西正在成熟起来的感受和认识而逐步铺开和发展,作者让读者通过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的眼睛看到全部腐化与堕落。詹姆斯的“意识中心”对以后的美国作家约翰·都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和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的叙述技巧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二、小说的目的。詹姆斯以前的小说所关心的问题是“在这个世界上人怎样才能生存下去”。詹姆斯将小说表现的目的引向一个新的方向,他所关心的问题是“生活中真正的经验与感悟是什么”。如果说传统小说更多地具有社会学意义的话,詹姆斯开始使小说更多地具有心理学与哲学的意义。为了集中力量探索道德方面的感悟,詹姆斯有意使他的主要角色都拥有充足的经济来源,而不需要为维持生计奔走操劳。在《仕女图》中,作者有意让伊莎贝尔凭空得来一大笔遗产,使她从而能专心致志地去体验生活、发现生活。詹姆斯的这种处理常受到以前美国评论界的非难,而这种处理的一个不幸后果是作者所表现的人物的范围十分狭隘,他们不外乎是养尊处优的少爷小姐、富翁阔佬。当然,作品人物与社会生活面之所以狭隘,更主要的是作者社会经历狭隘所使然。作者一生对下层社会的苦难所知不多,对当时资本主义逐渐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这一时期日益高涨起来的社会斗争了解更少,因此当作者在《卡萨玛西玛公主》等这样的作品中触及伦敦贫民窟的生活与斗争时,他的资产阶级局限与偏见就充分暴露了出来。

三、从外部情节转向内心精神。这实际上是二十世纪小说的一个重要变化。从现实主义到现代主义,小说反映的对象和表现题材,逐步从外部社会转向内心世界,从客观环境转向主观精神。读者可能会埋怨,詹姆斯的作品洋洋数十万言,但进展缓慢、故事不多,一篇杰克·伦敦或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可能比詹姆斯的一部长篇小说具有更多的故事情节。对于詹姆斯来说,冲突的舞台已不是外部事件,而是内心生活;他的目的不在于叙述一连串事件,而在于再现一种情景;他要着重表现的不是人物的所作所为,而是他的所思所感。詹姆斯,如同以后的许多现代主义作家,发现人的内心是个动荡复杂的世界,变化不停,流动不已。詹姆斯在刻划人物内心世界的时候特别注意分析和描写心理状态极其细微的变化。他运用各种词汇、语法及修辞手段,力图将头发丝一般纤细的感受或情绪写得惟妙惟肖、鞭辟入里,当然这些描写的效果在不少场合是适得其反的。詹姆斯对人物心理和意识的细致分析是以后出现的心理学小说的先声,他的心理分析的创作方法对诸如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等意识流作家产生过相当的影响。有的评论家把詹姆斯的创作称为心理现实主义,这恰当地反映了他的作品中所体现的旧与新的交替。“现实主义”反映了他与传统的联系;“心理学”反映了他对新题材、新形式的探索。詹姆斯在传统与革新交替的时期为现代主义小说拉开了序幕。

四、后期詹姆斯风格。为了确切、生动地表达人物细致微妙的观察与感受,詹姆斯需要一种新的文体。经过多年的揣摩,他逐渐形成一种特有的风格,通常被称为“后期詹姆斯风格”。他的语言经过反复锤炼,就像他所要表现的事物和感情一样含蓄微妙,令人难以捉摸;对于每一个形容词都反复推敲,直到他认为找到了最精确的一个。句子结构越来越冗长,中间不时被插入语打断,从句之中套从句,层次十分复杂。文字艰涩难读,文风过于雕琢堆砌,单纯为追求高雅而失去了早期作品的那种清新隽永。F·R·利维斯在《伟大的传统》一书中指责他有时使读者“厌烦到不愿拜读的地步”。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一针见血地批评他“沉闷繁琐的风格,没完没了的句子,然而内容空洞,言之无物”。H·G·威尔斯(H.G.Wells)则把这种累赘的文风形象地比作“采豌豆的大河马”。但是在有耐心、有兴趣研究詹姆斯作品的读者看来,詹姆斯的风格细腻精致,语汇精雕细琢,描写幽雅绚丽,给人以诗歌一般的美感,而他的含蓄与幽默更臻于完美的地步。对于詹姆斯风格的褒贬往往随各人好恶而不同,但重要的是要看到,“如果笼统地指责詹姆斯后期形成的风格是有意走上歧途,那就误解了他的意图。他是先有了那种思想,才有那种风格的。”[3]他的风格是他得心应手的工具,只是他后期经常沉溺于此,难免烦琐罢了。

詹姆斯一生的创作活动长达四十余年,评论家通常把它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开始写作短篇小说起到1886年为止。这个阶段的作品虽然有创新的地方,但大多仍沿用传统技巧。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詹姆斯还在学习小说写作的技巧,寻求自己的表现主题,因而作品都比较简单,人物的性格形象也比较清楚明瞭。八十年代他开始接触社会与道德等比较复杂的题材。虽然这个时期的小说写于欧洲,但焦点都集中在美国人身上。詹姆斯的第一部作品《罗德里克·赫德森》(Roderick Hudson,1875)写一个年轻有为的业余塑雕家从美国到欧洲接受旧大陆古老文化的熏陶以丰富他的创作,但在欧洲的环境里他的艺术天才的花朵没有开放,寻欢纵乐的欲望却滋长起来。他陷入了爱情的纠葛,最后坠身山谷而死。作品第一次触及了詹姆斯的基本主题,即无知的美国人在欧洲这个“罪恶的天堂”的经历。《美国人》(The American,1877)进一步表现了詹姆斯的国际性主题,描写一位白手起家的美国百万富翁到巴黎去领略欧洲的古老文明,并要物色一名上流社会的女子作配偶,而保守封闭的法国贵族社会坚决将这个企图贸然闯入的美国生意人拒之门外。作品的背景描写十分出色,对话幽默俏皮,戏剧性场面与心理分析相互穿插,初步显示了詹姆斯的创作才华。《美国人》表明詹姆斯是一位有希望的年轻小说家,“他有霍桑那种道德内容的严肃性、狄更斯那种讽刺戏谑的笔触以及乔治·艾略特那种对作品形式的掌握。”[4]

《戴西·米勒》(Daisy Miller,1879)是詹姆斯第一本轰动一时的小说。小说的主角是一位来自新大陆的姑娘,她天真直率,聪明伶俐,热情奔放,漫游罗马时在与男性的交往中自由活动,不拘泥于社交场合的种种陈腐礼节,深信自己的行为无可指摘,却不料被上流社会讥笑奚落为卖弄风情。这位单纯而自信的姑娘仍然我行我素,不为舆论所左右。作品以詹姆斯早期特有的清新隽永的笔调和浓厚的生活气息反映新、旧两个大陆上两种文化的对立。十九世纪的欧洲、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道德规范森严,妇女的行动受到许多陈规陋习的束缚与压制,戴西·米勒的天真大胆是对僵硬陈腐的习俗、礼教的反叛,她代表了追求更多自由与独立的一代新女性。

詹姆斯在美国文学中第一次使妇女以主人公的身份进入小说。《仕女图》在更广泛的规模与更深刻的程度上再现了无辜与腐蚀的对立,被公认是詹姆斯最杰出的作品,也是英语作品中的上乘之作。作品虽说是宏篇巨著,基本的故事情节却十分简单清晰。女主角伊莎贝尔妩媚聪慧,天真单纯,充满理想,矢志寻求自由,是詹姆斯笔下美国妇女的理想典型。她父母早丧,随姑母来到英国,渴望探索与体验新生活。英国贵族、美国富商一个接一个神魂颠倒地向她跪下求婚,她却视婚姻为羁绊,为保持独立自由而一概回绝。她的一位身染痼疾的表兄对她产生了好感,劝说父亲将遗产的一半传给内侄女伊莎贝尔,好让她无忧无虑地去探索新生活。不料,表兄的好意反而成了祸因,意外得来的财产使伊莎贝尔沦为追求财富的人的猎物。天真的伊莎贝尔被艺术收藏家奥斯芒德的风流儒雅所迷惑,误嫁伪君子,因而在“常规和习惯的磨盘里遭到辗轧”。但是,伊莎贝尔认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于是在表兄死后她又勇敢地回到罗马。这时她已有了以高昂的代价换得的对生活的认识,准备以新的勇气和毅力去面对命运。

詹姆斯本人在谈到这本小说时说:“整个小说的主旨是,一个可怜的姑娘向往自由精神,追求高尚情操,自以为目光清楚、行事慷慨而合乎情理,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在常规和习惯的磨盘里遭到辗轧。”这个“常规和习惯”道出了资本主义社会里自私和诡诈的风尚。伊莎贝尔热情天真,充满对生活的渴望与对自由的向往,但年轻无知,缺乏经验。在欧洲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奥斯芒德以及他早年的情妇代表了堕落与腐蚀的势力。以道德危机为试金石来揭示各种性格类型的冲突是这本书的核心。这一无辜与腐蚀相对抗的主题在以追求物质利益、攫取物质财富为目标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是具有普遍与长久的意义的。造成伊莎贝尔悲剧命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对“自由”的幻觉。她以为自己是自由的,可以在生活中作自由的选择,殊不知她的财富、她的美貌可能成为阴谋诡计的目标;而她的单纯、她的天真又可能使她将虚伪的做作误认为道德的楷模。她不知在追求自由的路上每一步都可能落入陷阱。从这一点上说,“《仕女图》在文学作品中最深刻地揭示了认为自由是人性固有的抽象本质这种信念是十足的幻觉。”[5]《仕女图》风格细腻凝炼,含蓄幽雅,在追求艺术形式的完美性方面几乎达到了无懈可击的程度。小说的大部分写得色彩绚丽,对话含蓄幽默,妙趣横生,背景描写也相当出色。当詹姆斯不刻意求工时,他文笔潇洒自如;当他过份讲究风格时,文体便略嫌做作。这两者在《仕女图》中兼而有之,总的效果是令人赞叹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这本小说中,詹姆斯第一次冲破了小说写作的传统方式,从外部世界与内心生活两个水平上推动故事的进展。故事的事件与情节通过主人公的内心活动展开,作者细致地描绘了伊莎贝尔的各种精微纤细的心理变化及感受,外部世界是通过她的内心生活得到表现的。“这种方法对现代小说家来说已经多少是理所当然的了,但是在1881年却是小说技巧方面一个为人忽略的革新。就凭这个理由,《仕女图》也应该被视为小说发展史上一本具有重大意义的作品。”[6]

从1886年到1901年是詹姆斯创作的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詹姆斯一度转而从事戏剧创作,先后写了八个剧本,但并没有取得多大成功,最后只得放弃。这一时期的小说,主要人物逐步转变为欧洲人,在创作技巧上进行了大量的试验,詹姆斯的作品主要从这一阶段开始变得内容空泛,语言艰涩难读起来。他试图用精湛的技巧来掩盖内容的贫乏,用优雅的风格来说一些以前说过的话,这也是许多作家成名以后创作源泉日益枯竭时出现的通病。在中期作品中,詹姆斯运用了戏剧中通常采用的一些表现方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作者还越来越多地采用含意艰深的形象和象征,作品含有浓厚的象征意义。

这一时期的许多作品涉及罪恶问题,主要有《阿斯彭文稿》、(The Aspern Paper,1888)、《波英顿的珍藏品》(The Spoils of Poynton,1897)和《青春初期》(The Awkward Age,1899)等。《梅西所知道的》(What Maisie Knew,1897),通过一个小孩从无知到有知这个成长过程中的观察,揭示了一个充满罪恶的成人世界。作者明确地谴责了那个玩世不恭的时代里道德的沉沦与青年的堕落。与《梅西所知道的》相反,《螺丝在拧紧》(A Turn of the Serew,1898)则是由成人探索小孩的内心世界并在那里发现了罪恶的种子,故事气氛恐怖,情节神秘,有人称之为高雅文学作品中最出色的鬼故事。总的说来,詹姆斯中期的创作,由于作者耽迷于结构、技巧、风格上的试验,作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主义成分大大削弱了。

从1901年起,是詹姆斯创作的第三阶段,许多评论家称之为“主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他共创作了通常认为是詹姆斯最成熟的最后三部小说。在这些小说中,詹姆斯又回到他的国际性主题。这一阶段詹姆斯的艺术形式更臻于完美,语言表达也形成了一定的程式,“后期詹斯姆风格”主要是指这一阶段的风格。

《鸽翼》(The Wings of the Dove,1902)在一定程度上重申了《仕女图》的主题,描写爱情如何受到金钱的玷污。这个象征性题目中传递佳音、布施恩泽的鸽子是一个名叫密莉的年轻女百万富翁。她身患不治之症,从美国来到欧洲,想在最后弥留时刻体验生活,尝试幸福。她爱上了一个名叫丹歇的青年记者,却不知丹歇已与另一女子凯特暗中结成婚约。当凯特得知密莉腰缠万贯而去日无多时,便极力怂恿丹歇与密莉结婚,以获得其财产,等她一命呜呼后两人再结为夫妻。密莉不久终于发现了他们的阴谋,但出于爱与谅解,她虽未与丹歇结婚,仍把大笔财产留给丹歇。她展开两翼,好让这对有情人像翼下之卵一般生活在她的恩泽之中。丹歇的良知受到谴责,羞恨交加,自觉无脸接受财产。凯特见财产落空,也就背弃了丹歇。《鸽翼》是一部悲剧式的作品,凯特是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夫人一类人物。作品触及了社会上的贪婪与欺诈,但作者试图通过丹歇天良发现来渲染爱的力量,这反而又削弱了前一主题的效果。

关于《奉使记》(The Ambassadors,1903)一书,詹姆斯在《前言》中自认是他一生最杰出的作品。书中的使者是一个名叫斯特莱塞的中年鳏夫,此人奉相好纽森夫人之托,从美国一个小乡镇来到欧洲的罪恶之都巴黎,劝说她的儿子查得返美接管家庭经营的事业。斯特莱塞与寡居的纽森夫人之间的婚姻也取决于他能否不负委托。查得当时正堕入情网,与一个法国妇人热恋,无意返美。斯特莱塞在欧洲文化的熏陶下,对他原来奉命前来谴责的生活方式逐渐产生了共鸣,觉得巴黎的生活更值得神往。同时,他对查得也逐渐有所谅解,因此最后反而劝告查得继续留在巴黎,自己独自返回美国。詹姆斯在《前言》中挑出斯特莱塞的一段慷慨陈辞,认为这段话体现了该书的主旨:“你们尽情地生活吧,不尽情而乐是一个错误。只要你能如愿以偿,做什么都是无关紧要的。如果你不能如愿,那你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些话要传达的无疑是一种及时行乐的思想。“趁青春未逝,及早采撷那稚嫩的玫瑰”,这一调子在詹姆斯后期作品中是不时可以听到的。

《镀金碗》(The Golden Bowl,1904)写一个家庭之间的纠葛与乱伦。来自美国的父女两人在欧洲分别与两个欧洲人结婚,而继母与女婿在婚前早有暧昧的关系,婚后当然暗中勾搭。书名《镀金碗》的象征意义是说,继母与女婿原是一对水晶碗,因有瑕纹而变得脆弱,镀金以后,里面就存住了父女两人的幸福。

对于詹姆斯后期作品在艺术形式上的尝试究竟是否可取,评论家意见不尽相同,读者更是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比较明显的是,作品在社会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上不及早期作品。当时一位著名的小说家兼评论家E·M·福斯特(E.M.Forster)在评论《奉使记》时指责詹姆斯“为追求美学形式而牺牲生活。”[7]这是对詹姆斯中后期作品一针见血的批评。

《华盛顿广场》(Washington Square)出版于1881年,是詹姆斯早期一本优秀的中篇小说。小说以十九世纪中叶纽约中上层社会的家庭生活为背景,围绕婚姻与金钱展开了两种道德观念的斗争,表现了无知与腐蚀的对抗这一詹姆斯作品的基本主题。

故事的女主人公是凯瑟琳·斯洛泼小姐,这位诚实戆厚、温和善良的姑娘自幼丧母,得不到父亲的宠爱。在那位严厉的父亲看来,凯瑟琳虽不能算愚蠢,但决不聪颖;虽不失端庄,但有欠妩媚。这位已经从母亲那里得到每年一万元赡养费的小姐,在父亲去世后,将会另外再继承每年两万元的遗产。因此尽管她容貌平庸,却引起一位聪敏漂亮、风度翩翩的少年莫里斯·汤森德的热烈追求。他终于取得了凯瑟琳的信任,两人发下海誓山盟,私自订了终身。但是,凯瑟琳的父亲,一位饱经世故、老谋深算的医生,以锐利的目光一眼看穿了这个游手好闲的年轻人是个财产猎取者。他坚决反对这桩婚事,甚至以取消凯瑟琳的财产继承权相要挟。凯瑟琳在经历了父命与爱情的长期痛苦与矛盾之后,终于决心放弃遗产而忠于爱情。但是莫里斯眼看达不到目的,便一去不返,杳无音讯。凯瑟琳因爱情受到愚弄,竟终生不嫁。二十年后的一天,在暮色渐浓的时刻,四处漂泊而依然一事无成的莫里斯又来到了华盛顿广场的凯瑟琳家里,企图与她重温旧好。凯瑟琳望着这个略带憔悴但依然英俊的男子,面对这个曾经唤起她少女的热恋而又葬送了她的青春与幸福的人,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金钱与婚姻是小说的一个传统题材,但在詹姆斯笔下又放出了新的异彩。

十九世纪中叶美国资本主义日益发展,莫里斯代表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新生的一代。这一代是以不择手段追求物质利益、攫取财富为其道德观念的基础。莫里斯外表温文尔雅、满口誓言,本质上却虚伪自私、利欲熏心。在他看来,“做一个意志软弱而拥有大笔遗产的姑娘的丈夫”显然是发财致富的捷径。斯洛泼医生一针见血地指出,莫里斯属于一类人,“这类人的一个明显标记是他们……决心要享尽人生的快乐,并且主要是利用女性的柔顺来取得这种享乐。这种年轻人自己从来不动手干活而总是使唤别人替他们去干,利用别人狂热的爱情、一厢情愿的忠心与盲目的迷信替他们永无休止地去干。”当莫里斯眼看凯瑟琳无法从父亲那里得到每年两万元的遗产时,他认为凯瑟琳每年一万元的收入不能满足他的欲望,觉得凭自己的容貌与才华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更有利可图的机会,于是他就撕毁了含情脉脉的假面具,背弃了海枯石烂的信誓。在谈到与凯瑟琳关系的破裂时,他恬不知耻地对佩尼曼太太说“这次干得一点也不漂亮”,下一次要“干些了不起的事”。佩尼曼太太问他是不是要“试试另一桩婚姻”,他只是觉得这个女人比他更厚颜无耻,因为她直言不讳地说出了事情的隐秘。对于莫里斯来说,攫取财富是他最大的目的,无论是经商还是求婚,都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工具。

与此相反,斯洛泼医生则是一种传统的道德观念的代表,他在婚姻、家庭等问题上持严峻的态度,信奉俭朴的古风,自以为是清高、尊严的化身,痛恶庸俗势利的习气。他阅历丰富、目光敏锐,思想深刻、说话尖锐。他把莫里斯的求婚看作是一种对立的道德观念与生活目的对他的信仰的挑战,并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但这并没有使他成为本书的英雄。他在家里是个专制的家长,对女儿威严有余而爱抚不足、讽刺挖苦过分而体谅怜悯却很少。他所关心的与其说是女儿的幸福倒不如说是自己的信仰与观念;他只知家长的意志而不顾女儿的感情。当女儿横遭抛弃时,他对女儿的痛苦没有丝毫的同情,却为自己的预见得到证实而高兴不已。斯洛泼医生是个性格复杂的典型,他在女儿以及在读者心目中所唤起的是一种敬而畏之的复杂感情。在以他为代表的森严冷酷的旧道德观念的阴影笼罩之下,华盛顿广场那座有大理石台阶和棕色花岗石楼面的大房子,对凯瑟琳来说,是一所没有温暖、没有爱怜的修道院。

在这场新旧两种道德观念的冲突中,可怜的凯瑟琳的爱情遭到了来自两方面的嘲弄。《华盛顿广场》的深度在于,凯瑟琳不仅是以利欲熏心为特征的新生势力的受害者,而且是以道德森严为特征的传统观念的牺牲品。二十年后凯瑟琳回顾这段往事时无限惆怅,她的一段叹息正是对这两种力量的谴责:

“在她自己看来,她一生中的重要事实是莫里斯·汤森德愚弄了她的爱情,而她父亲则杜绝了爱情的源泉。没有什么东西能改变这一事实,它们将永远留在她的生活中,就像她的姓名、她的年龄以及她平庸的容貌一样,永远也改不了、抹不掉。”

小说原文的风格,清新隽永之中不失幽雅,语言凝练含蓄,妙趣横生。它没有后期詹姆斯风格那种浓缩与艰深。詹姆斯一生崇拜的另一个作者是简·奥斯丁。詹姆斯的讽刺幽默,或轻松或尖刻,常使人想起奥斯丁的风格;他对那个愚昧浅薄的佩尼曼姑母漫画式的处理,也使人想起《傲慢与偏见》中的班纳特太太。詹姆斯说,《华盛顿广场》也是学习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创作技巧的一本习作,在小说的结构布局方面,特别是开头部分,的确也可以看到这位法国现实主义大师的影响。

《华盛顿广场》包含了詹姆斯早期作品的许多基本因素。读者如果要了解英美文学中现代主义小说的先声詹姆斯这样一位作家,《华盛顿广场》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入门小说。

译者

1981年8月

注释

[1]Martin S.Day:A Handbook of American Literature(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Press,Queensland,1975),p,185

[2]Walter Allen:The English Novel(Penguin,1978),p.274

[3]Michael Swan:Henry James(Longman,Green&Co.,1969).p.21

[4]Robert L.Gale:Henry James's The American(Educational Research Associates,INC.of America,Philadelphia,1966),p.11

[5]Arnold Kettle:An Introduction to the English Novel(Hutchinson's University Library,London,1953),Vol.Ⅱ,p.27

[6]Michael Swan:Henry James(Longman,Green&Co.,1969),p.15

[7]Tony Tanner:Henry James:Modern Judgements(Aurora,London 1969),p.29

品牌:上海译文
译者:侯维瑞
上架时间:2019-02-27 09:52:08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本书数字版权由上海译文提供,并由其授权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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