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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我二大爷(新书起航,求收藏,求推荐票!)

1992年发生了许多大事。

南斯拉夫共和国解体了,捷克和斯洛伐克分裂了,克林顿当美国总统了,《秋菊打官司》上映了。

但是对于李宪来说,就只有一件。

自己他妈居然穿越过来了!

重生穿越这件事情不稀奇,在李宪原本的时代之中,网络小说里常见的剧情而已。但是让他感到气愤的是,别人重生要么是带着各种关于这个时代的旧报纸,要么就是带着什么系统或者金手指。

自己呢?

啥都没有!

但是这不是最悲催的事情。

“二哥!我去三小桥抓蛤蟆,你来不?”

身后,一个穿着布鞋大裤衩,光着上身露出两片精排的小子呲着大马牙。

看到这张陌生,但是绝对又不陌生的脸,李宪欲哭无泪。

这,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自己的爸爸。

没错,自己穿越了。而且……居然穿越到了自己的二大爷身上!

有了这样一个与祖父驳论有相当大联系的穿越事件,悲催的事情就远不止这些了。

不考虑身后这个家伙会不会找到自己的原本的老妈,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以正确的方式把自己造出来,造出来还会不会是自己,会不会在二十二岁的某个早上,在大学宿舍里迷迷糊糊的再穿越回来的问题。

严重,最严重的问题是;李宪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这位二大爷,或者说是现在的自己,因为一场意外英年早逝了。

时间,就在他出生五年之前——1992年年末。

现在已经是八月下旬,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原本的历史轨迹,那么至多剩下几个月的时间,自己将再一次面临香消玉损GAMEOVER的结局。

悲哀的是,出于对这位家里人讳莫如深的亲人的尊敬,李宪从未问过这位二大爷是因为什么去世的。

他只知道因为父亲对二哥的思念,而给自己取了个同名——自己这位二大爷,也叫李宪。

在穿越回来前两天,李宪曾经思考过,是不是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用名字为纽带,将两个原本处于不同时空的二人生生的拉到了一起。

“不去!脑袋疼!”李宪瞪了一眼自己曾经的爹,现在的四弟。

李匹,你是真的皮!

谁知道你二哥是不是跟你摸鱼抓虾掉河里淹死的?

想到这里,李宪一愣,回身问道:“爸……不是,老四。我水性怎么样?”

既然不知道原因,那就用排除法吧。这是李宪能想到保住自己第二次生命的,所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二哥水性没的说啊!我游泳不就是你教的嘛?”

听到李匹这么说,李宪拍了拍胸口;还好好好,听说溺亡的人很痛苦。

刚才的思绪被打断,李宪站了起来,深深的伸了个懒腰,再一次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自己的老家,一座位于兴安岭山麓之中,名为“八九”的林场,是一处隶属于龙江省森工集团的生产单位。

九十年代的大山之中,气候之宜人,景色之优美,是二十年后难以想象的。

即使现在八月,气温也不过二十五六度。到处都是清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远处的青山如同巨兽的背脊伏在远方,白云片片晴空万里,让习惯了水泥森林和饱受雾霾扬尘摧残的李宪感觉舒爽的一逼。

身后两间砖房,看样子有了点年头,不过收拾的极干净。

院子里条理井然,劈得差不多粗细的柴禾在院子的一脚码放的整整齐齐。见不到什么花草的修饰,但是院前的小园里两颗沙果树,还有那豆腐块一样标准的韭菜地,都显示着自己的祖辈虽然不富裕,但是对生活的精心。

他又打量了一下自己。

刷的有些泛黄的白球鞋,运动服裤子,的确良的蓝色衬衫。虽说放在后世标准之中,这是土到掉渣的打扮。但是李宪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这位二大爷卖相还真的是没的说.

以后世的标准来看,如果白一些,那也绝对是鲜肉级别。黑了点儿,倒也在秀气之中多了份男子气概。

想到这,他又不禁回头瞪了那正在收拾东西,拿着小网和铁签的臭小子。

怎么就不争点儿气在肚子里好好发育?你把你下一代都耽误了你知道不知道?

看看你二哥!

那臭小子正将装备绑在二八自行车上,看李宪打量过来,呲牙傻笑了一下。

……

“大哥?你咋了?”

正当李宪胡思乱想之际,刚刚走出了院外的李匹打了声车铃,向门前大道的另一边喊了句。

李宪忙从凳子上起身,就见到家里老大李清低着头,气呼呼的捂着脸走了过来。

李匹将自行车在路边放倒,“大哥,你脸咋啦?”

“没咋!”李清将头低的更深了些,进了院子。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李家的家庭情况;

老太爷李道云,父亲李友,母亲邹妮。李宪这里兄弟四人,李清是老大。不过,看样子这位老大,今天有点儿衰、

瞧见这位前世大爷的第一眼,李宪就笑了。

这是……家暴吧!?

只见李清用一双大手捂着左脸,躲闪的看着自己。但是指缝下面四道冒着油,延伸到脖子上面的血痕,却怎么也遮掩不住。

见到李宪想笑但是又努力憋着的表情,李清老牛似得呼了口气,“这日子,没法过了!”

“大……大哥、”李宪张口还想叫大爷,但是马上又改了口,“和嫂子闹意见了?啧啧,这下手也太狠了点儿。瞧瞧,这挠下去的四条肉晚上都够炒盘菜了嘿!”

之所以这么打趣,源自于李宪清楚的知道自己现在这位大哥的命运。

李清现在的这个老婆不是原配,是之离婚之后又娶的,名叫王凤。王凤模样长得一般,可嫁给李清的时候还是姑娘。

为啥以大姑娘的身份嫁给李清呢?因为那个时候老王家在林场里是出了名的穷!

穷到啥程度?这么说吧,一家九口挤在一幅炕上睡觉。

所以那个时候连饭都吃不饱,经常能在地边饿昏过去的王凤嫁过来,算是解脱。

不过这几年,随着老王家六个儿子相继长成,在林场里做了工分了地之后,家里的条件好了起来。跟这儿,王凤才觉得自己一个大姑娘嫁给一个二婚头子,冤了!

矛盾在这里产生,且一发不可收拾;先是李清前妻留下来的长女李玲玲被王凤清出家门,寄养在奶奶这里。然后,又是将家里的那三垧地要了过去。

这是李宪知道的。

不过现在,他可就不知道自己那位好嫂子又起什么幺蛾子了。毕竟自己也就是听老妈那么一说,没有那么详细。

就在李清支支吾吾不吭气儿的时候,大道那边一队人走了过来,气势汹汹的,在土路上扬起一大片灰尘。

“李清!你个王八犊子!我妹妹黄花大姑娘嫁给你,你个狗卵子还敢动手?!”

“李友呢?李友在不在家?!王八操的!还有没有人管?没人管老子替你管!”

人离得还远,但是呼喝叫骂声,却已经将四邻给吸引了出来。

见到这庞大的“大舅哥后援团”,李宪懵逼了。

日狗!

大哥你真是真虎还是假虎?

咱兄弟仨,人家六个!这样的媳妇,你特么也敢硬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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