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单恋是一个人的事情,付出的本身就是收获

单恋往往是属于青春的专有名词,在那个如花儿一样美丽的季节里,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对异性心动过,却得不到回应。单恋是痛苦的,因为这注定是一场“独角戏”,不但没有人回应,甚至没有人观看叫好。但是,单恋也是幸福的,毕竟在这一场戏中,自己品味了苦辣酸甜,留下了只属于那个时候的记忆。

除却巫山不是云——心中的痕

虽然没有拥有你,却也没有失去你

二月十四日这一天,萧然打开自己的相册。在这本相册中的第一张照片,是一个看起来很阳光的男孩子。他叫陈夕,有着棱角分明的脸,气质接近吴彦祖。他摆出酷酷的样子,可是看着照片的萧然却早已泪流满面了。

这是萧然暗恋的人,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何况一个人的青春又有多少个五年呢?

这个相册是萧然的宝贝,里面除了这个叫陈夕的男孩子的照片,其余的都是萧然自己从小到大的留影,有还是个娃娃,穿着红肚兜,满地乱爬的百天照;有扎着两个冲天辫,戴着鲜艳的红头花,脸上还抹着腮红的小时候照片;还有小学的毕业照、初中的艺术照、高中的时候和朋友们一起在公园和游乐场的各种合影。在萧然看来,自己把陈夕的照片放在这里,就意味着陈夕曾陪伴自己所有的青春岁月。

陈夕是萧然曾经的校友,有着受人欢迎的男生所具有的一切特质,同时少了份轻佻,多了一丝羞涩。大概也正是因为陈夕是个腼腆的大男生,所以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萧然在他面前反倒是拘束了起来。

萧然和陈夕的见面很有一些“缘分”的味道。那时候,照“大头贴”,还是一个新鲜的玩意,萧然也正是爱热闹的年纪,当然要试一试新鲜。照过照片,电脑里留下了一大堆萧然和朋友们龇牙咧嘴或者笑靥如花的照片,可是这个时候萧然却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的喊了起来:“你们快来看这里,这个男生好帅啊!”大家凑过去,才发现在电脑的后墙上方贴了一组自拍照,照片里的男孩长得和胡歌很像。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在这一组被当作样品的照片面前评头品足起来。细心的萧然就在这组“大头贴”的下面发现了比蚂蚁还要小的两个字:陈夕。

这时候,老板也笑着过来,说:“这个男生就是你们学校的啊,应该是学美术的!”

“真的?”萧然高兴的问道。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照大头贴的机器里忽然冒出一个头:“你们找我吗?我就是陈夕,有什么事情吗?”

这便是萧然和陈夕认识的过程。从那之后,外向的萧然在陈夕面前变得内向了,而内向的陈夕反而在萧然面前显得开朗了不少。

现在,毕业已经三年了,男生就快变成男人,但是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么的要好。虽然,毕业之后两个人见面的次数不多;虽然,陈夕一直把萧然当作自己最好的兄弟和朋友;虽然,陈夕有了自己的女朋友;虽然……

还记得萧然过生日的时候,陈夕特意来看她。那一天,萧然本以为陈夕不会来,因此在她欢笑的背后,其实有一丝的失落。晚上出去玩的时候,大家欢天喜地,萧然却总忍不住注意自己路灯之下被拉长的影子。这条影子那样的落寞,几乎还有一点无助。也难怪这条影子跟了自己,就从此缺少了与其他影子牵手的机会。然而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声响起来了,萧然看着手机屏幕显示的那个名字,几乎欢呼雀跃,当听到陈夕已经在赶来的路上这一消息时,萧然觉得所有的路灯忽然都闪亮了一倍,几乎耀花了双眼。那时候,萧然很喜欢《名侦探柯南》这部漫画,所以,陈夕特意为她买的生日蛋糕就是“柯南”的造型,让萧然激动了好一阵子。

有时候,萧然自己也会跑到陈夕呆的地方去蹭饭吃。每一次去往那里,都要坐上很长时间的火车,而且萧然还有轻微晕车的毛病。然而,萧然还是很享受来回的路程。去的时候,阳光斜射进车厢,暖洋洋的带着黄金一样的色彩,有着温暖的味道。回来的时候一般是晚上,望着车窗外漆黑的夜空,萧然难免会陷入回想,回想着短暂相聚时候的点点滴滴,甚至会陷入幻想,幻想一切美好的和他有关的事情。

那时候,陈夕还没有女朋友,可以有很多时间陪自己。那些时光,都在萧然的记忆里,被深深地铭刻保存。除了这些,她还能保存什么呢?

而现在,就是萧然回味这些记忆的时候。这一天是二月十四日,情人节,也是陈夕订婚的日子。虽然萧然事先说了很多次一定会到,但是最终还是缺席了这场订婚仪式,她不是固执地不肯为别人的幸福做见证,她只是感觉自己不去更好。

其实,与陈夕相识这五年来,萧然也考虑过要让陈夕知道自己的心意。她曾经试探性地用最老土又愚蠢的开玩笑的方式问陈夕:“你说,我们俩要是在一起,也挺好哈!”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玩笑的试探,是永远得不到正面的答复的。陈夕要不然就装作开心:“好啊,那从哪一步开始啊?”要不然就装作委屈:“不要,你没有女人味。”有时候干脆问:“你不是认真的吧?”这个时候,便是萧然放弃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时候。无论陈夕是否知道她的心意,她都害怕一旦挑明了这层窗户纸,就连朋友也难做。

暗恋的人所有的懦弱,都是因为害怕“做不成朋友”。所以,暗恋的人才会一直暗恋,一直卑微。

有时候萧然也想,也许,陈夕也是知道自己的想法的。五年了,就算掩藏得再好,有些东西也掩饰不住。但是,这样也好。这也许是自己和陈夕最好的距离,最合适的关系,远了一步,就会思念;近了一步,却害怕遗憾。

这一天,二月十四日,一个同样没有人陪伴的情人节,一个对萧然来说习惯了的日子,又有所不同。窗户上还是挂着白色的窗帘,桌子上还是乱摆着书,小闹钟依旧滴答滴答的摇着头,然而自己却好像经历过了一场阳光的洗礼,洗去了五年来的阴影和懦弱,担忧和幻想。

在这一天,萧然把照片抽出来,锁起来。自己从来没有得到陈夕的爱,但是很庆幸的是,自己也从来没有失去爱一个人的权利。既然还能相见,既然还是朋友,这不是最好的结局吗?相对于会分手的情侣,相对于不联系就会疏远的同学,自己作为朋友的角色不是一样值得羡慕吗?从此刻起,萧然只会默默地关注着陈夕,默默的给他祝福,然后,在某个落叶金黄或者夕阳西下的时候,自己也一定会找到自己的归宿。那时候,萧然就会清醒,自己爱过,这是一场没有伤心的单恋,爱得有尊严。之前的记忆,会作为见证,见证所有不后悔的时光,也见证充满一切可能的将来。

暗恋也许是单恋里最幸福的一种,因为暗恋的人不会遭遇被拒绝的尴尬,不会有被忽视的悲伤,也不会有被抛弃的撕心裂肺。相反,暗恋的人因为不够勇敢,所以经常会选择沉浸在自己的小幻想之中,快乐得不能自拔。在暗恋的人看来,心上人的一言一行,即使与自己无关,也足以让自己为之快乐;如果心上人对自己有了一丝注意、一丝在乎,更是一件开心得不能再开心的事情。也许,这是因为越是没有野心的人,越容易被满足,越容易快乐。也正是因为这一点,选择暗恋的人往往会坚持很长时间,会在快乐和满足之中习惯下去。

因此,暗恋的优点,就是从来没有拥有过,但是也从来不曾失去过,因为除了自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剥夺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权利。也许,在很多年以后,随着时光流逝,物是人非,当初悸动的心就会变得稳重,当初暗恋的人就会找到自信,那个时候,回首再看看从前的自己,会发现暗恋之中的自己分外的幼稚与可爱,而且有着让人敬佩的韧劲。

当然,暗恋一个人,即使再久,也很少会有一辈子。毕竟谁都有自己的生活,最终,每一个人都会从别人留下的镜像之中走出来,找到真正的自己,也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属于自己的爱。

彼年豆蔻,数多少青梅竹马

故人远方来,风尘总难掩;十载世变迁,每每不忍看。司徒江左再次回到家的时候,沈容若的心情其实是复杂的。

从前几许,都历历在目,如今时过境迁,风霜都让两个人改变了太多,十载光阴容易逝去,今日相见之初,一人心含期盼,一人心含亏欠,却都意料之外的冷静,互相打着招呼,嘘寒问暖,丝毫无损于书香世家的礼仪风范。然而,还是有人从两个人的眼神之中,看出了端倪。

太师椅上看出端倪的老人,也只能是长吁短叹,默不作声,只是用手里的杯盖一下下刮着杯中热水里一片片如小舟一样飘起来的茶叶。

此次司徒江左回来,本不想到家,他也万万想不到会遇见沈容若。在他看来,这个名字已经渐渐地虚幻,渐渐地模糊,最终变成了记忆深处一个看不清却又挥之不去的影子。然而今日一见,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心中的影子忽然清晰了起来,简直到了呼之欲出的地步,却又和眼前的人格格不入。

最终,司徒江左只能忍着心中的波澜起伏,用最正式的礼仪与之相见。

因为沈容若已经是他的嫂子。

还记得那时候光景。他与大哥司徒清谈、沈容若三个人一起读书。那时候,他好作文,容若写得一手好字,而大哥司徒清谈口述经史,略略上口,几乎到了过目不忘的地步。三个人各有所长,经常互相较量,乐在其中。

那时候,他便喜欢沈容若了。那时候他年纪还小,虽然不如大哥稳重,却自有一股奇气,高谈阔论,滔滔不绝,每一次写文作诗,总是在三个人中间摘得第一。那时候他想,自己既然很优秀,容若一定会喜欢自己吧?

然而那时候,只有他这“狂人”才懂得“问世间情为何物”,那时的容若,却是半点也不想这些事情。

每一次,他和哥哥早早来到学堂,便都等着容若的到来。那等待的时光安静而详和,如同神像旁边画着的祥云。每一次,他都止不住的偷眼瞧,直到那个熟悉的倩影出现。

他能够七步作诗,自诩也和曹子建一样独占天下八斗才;他敢于在众人面前作文,援笔立就,文理文采皆得到赞许;他也曾在先生面前大声诋毁先贤,甚至质疑史书上的看法;他甚至曾经偷偷一个人跑到外面去,流连于集市和瓦舍之间。然而这一切,并没有引起沈容若的注意,只是让父亲觉得他是一个不成才的“浪荡子”。

为此,他一次次受罚。每一次受罚,他都倔强地不肯认错,甚至以冷笑相抗。那份冷笑,睥睨天下若无物。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在容若眼中成了异类,彼此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

最终,大哥司徒清谈高中及第,而他在科举之中名落孙山。就在那天,父亲宣布将容若许配给大哥。也就在那一天,司徒江左愤而离家。

他是个骄傲的人。

这一离家,就是十年。十年之间,父亲的鬓发已经染霜,母亲的身体也大不如前。这十年之间,大哥已经做了官,容若已经生有一子,小名曦儿。这十年,一切都变化得太多了。

当年,司徒江左刚刚离家,搭上了去北方的商队,一路之上,易容换装,不留音讯。然而外面的不易可不是他一个富家公子能够预料到的。出行不过半个月,他便遇到盗贼,盗取了他随身的盘缠。还好他身上还有一些配件玉器,便抵押掉了,继续前行。过了黄河以后,天气转寒,他的盘缠却几乎用光,便买来纸笔,打算卖字为生。

这个时候的司徒江左,用“穷酸”两个字来形容,再贴切不过。

北国风寒,他身上却还穿着单衣,也不知多少日没有洗过。摆着几幅白纸黑字,却还要和乞丐抢地盘。一日下来,所得收入,勉强够得一餐之资,已经要谢天谢地。

然而司徒江左还是坚持了下来。他没有放弃,没有沉沦,没有后悔。因为他心里还记得自己名落孙山的耻辱。况且,他喜欢这般折磨自己。他希望折磨可以减弱自己的思念,自己不应该有的思念。

既然有不得意,他就立志要找到自己的得意。

但是他自己也没有想到,最后他会投军。

当时,他一路半是乞讨,半是卖字,甚至后来还加上一些骗吃骗喝的手段,已经到达了北疆。这一路下来,司徒江左走了近一年的时间。

这一年的时间,他改变了太多。

在刚刚离家的时候,他是一个富家公子,懂得琴棋书画,喜读兵书和史书,读到了精彩处,常常得意忘形。而现在,他能够和乞丐、僧侣、商人、官兵甚至弹琴、演戏、杂耍的江湖人打交道。最后投到深得民心的上官将军麾下,随军南征北战,出谋划策,刁斗声悠铁衣寒,江山朦胧宫阙远,不知不觉十年时间,他成为了能够独当一面的将领。

如今,他是否算是衣锦还家呢?

这十年的军旅生活之中,他不惧艰苦,作战敢于冲锋陷阵,最终也被军中将士称为“陷阵将军”。然而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敢于如此奋不顾身。

他的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另外一场战争之中,已经失败了。那时候,他一败,便失去了她。沈容若,一个美丽而又显得缥缈的名字。

“人到伤心处,自然不顾死;可见燕山勒,玉门杀至此。”司徒江左也曾在凛冽风中高声大唱,呼啸若无人。但是没有人知道,他到底经历过怎样伤心的往事。他从不饮酒,也甚少和人诉说往事。十年军营,他日渐变得隐忍而坚毅。可是,却无人知道,他隐忍的是什么。

“沈容若”这个名字,就算是说梦话他也不会提起,今日归家,初得一见,司徒江左却发现自己从未忘记。

归家之后,司徒江左还是住了几天。他禁不住母亲的挽留,也不忍心看到父亲的目光。如今父亲看他,已不再是看着一个不成器的儿子模样,老人家只是抚摸着他手臂上的疤痕,抚摸着他鬓角的风霜,眼睛中满是心疼和骄傲。

而他自小熟识的沈容若并没有挽留他。见过面之后,她便退入了后堂。

那一天,司徒江左是和司徒清谈同眠的。两兄弟如今一文一武,都为司徒家光耀了门楣,谈起来,也与别人不一样。

晚间,一灯如豆。司徒江左开门见山:“你和容若这些年还好?”他不称嫂子,却称呼闺名,本来不合乎礼法,可是司徒清谈似乎见怪不怪,说:“还好。曦儿今日不在,不然见到你一定欢喜。他不喜诗书,倒喜欢舞刀弄枪的。我自然知道你的心思。我想和容若说说,改日你们便好好谈一谈。咱们三个一起长大,你我都与她情同兄妹,十年不见,也该说说话。一个人,一辈子,有几个十年啊!”

那一刻,司徒江左忽然释然了。

他有十年没有回家。在他的想象之中,这个家会成为他的伤心地,所以他宁愿选择四处漂泊。然而现在回到家中,他才发现这里并不是伤心地,而是一处港湾。

他曾经也认为自己放不下、忘不了容若,他甚至认为自己不会原谅哥哥。但是此时此刻,他望着如豆的灯火,才发现自己想错了,想多了。恐怕自己的离去,反倒使得大哥大嫂有了太多的负担和愧疚,所以今日相见,大嫂才有那种神情,大哥才有这般言语。曾经以为怎么也放不下的,原来不知不觉也就这样放下了。

这一天,司徒江左第一次感觉自己放下了所有的重负,放下容若,放下自己,放下军事与家事,放下了所有的相思和倔强,睡了十年来,最甜美的一个觉。

司徒清谈看着自己的弟弟,脸庞棱角分明,已经刻上了无数风尘沧桑,唯有睡梦中的笑容,一如当初三人共读的样子。而两兄弟都不知道的是,沈容若掌着灯,和两个丫鬟来到房门前,侧耳倾听到里面的司徒江左的鼾声,才放心微笑地离去。

黑夜中,只见那盏灯,随着沈容若的倩影,渐渐远去,直至消失。

时间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魔法,它能让人受伤,也能为人疗伤。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永远忘不了的相思,却随着时间的推移,就那样变淡了;我们以为永远忘不了的痛苦,随着岁月的流逝,也就愈合了。

所以,有时候相思的人不过是活在记忆之中。我们能够想起她多年前的一颦一笑,但是否有勇气面对她如今的改变呢?单恋在心的,到底是一个人还是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淡化成了一个影子?当一个人能够分清回忆和现实,那么,便能够将自己的痴念化解开了。

为伊消得人憔悴

——曾经的痛

因为年轻才痛苦,因为痛苦才年轻

这是林剑第一次喝下这么多的酒。

啤酒瓶摆在桌子上,像森林里挺拔的绿色乔木。听别人说,喝酒的人是闻不到自己身上的酒气的,但是他似乎闻到了自己周围弥漫着啤酒的味道,好像森林里最清新的被树叶蒸腾过的空气一样。他觉得自己胸口好像有一团浓雾一样挥之不去的东西,只有经过这绿叶般味道的熏陶,才能去除。

然而,酒还是不能浇去人心中的块垒,只能够让那感觉渐渐清晰、纯粹,如同去掉了一切杂质的玉或者水晶,带着剑影的菱角刺得心里出了血。而一杯杯的啤酒喝下去,感觉就像一次次洗刷掉心中流出的血迹。只是,只要伤口还在,就难免血流不止。

天将晚,他开始付账,这个时候他本来想要尽量表现出没醉的样子,然而踉跄的脚步和麻木的脑神经出卖了他,连老板都过来搀扶他,说着客气的话:“喝多了吧,慢点走,小心点。”既然已经如此,他决定不再掩饰,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就走出了饭店。

他喝酒是有原因的。原因是一个叫做雪融的女孩子。

他和她是大学的朋友,是很有可能“修成正果”的一对。回想起来,所谓“很有可能”也不过一起走路吃饭,一起购物看电影,然而就是这些琐碎而简单的事情,现在却失去了重来一遍的机会。喝过酒的眼睛,看到的东西分外明亮而清晰,目光却似乎变得狭窄了,他几乎看不到身旁擦身而过的汽车,或是忽略了路边有一个会绊倒人的障碍。他看到的,只是美丽的霓虹。熙攘的大街上,人们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人们的日子平凡却又开心,高楼上的阳台晾着不知道是谁家的衣服,不远处的广场上有着一大群老人——也许不只是老人,在跳广场舞。

醉酒使得他感觉喉咙里好似有一头野兽,一不小心就会跑出来危害人间,而他的使命就是要拼命地防止这头野兽出来。但是,封印已经薄弱,阻碍已经松懈,在越来越微弱的阻拦之后,他忽然弯下腰,呕出了大量刚刚喝掉的酒。这个时候,他想的却是还要喝……

雪融和林剑之间的关系,再平常不过了,两个人也没感觉这样的关系有什么不好。直到毕业之后,两个人的工作地点之间恰好有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这个距离,不足以让一段感情立马一刀两断,却难以让一个人的关心时时刻刻围绕在另一个人身边;这距离可以让两个人偶尔见上一次面,却可以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牵挂越来越淡。

在大学的时候,林剑是一个模范的朋友。他会每天把早餐送到雪融的手里,会帮着她准备复习资料,一起在图书馆备考,他会跟着雪融一起逛街逛上一小天,双手拿着大大小小的打折衣服的袋子,而依然能够面带微笑没有一句怨言。虽然,更多的时候,雪融不会欠他的人情。雪融会拒绝早餐,或者把早餐的钱给他,或者在某一天买早餐送到他的手里。雪融会在备考的同时请林剑吃午饭,作为自己的酬谢。雪融也会在逛街逛得很累的时候,感慨说,林剑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雪融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善良是她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缺点。她从来不懂得拒绝别人的好意。林剑想起来曾经有一次,自己去给雪融过生日。那时候,他并没有感觉应该准备什么生日礼物,结果见到雪融的时候,发现她手里边拿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罐子。里面是各种五颜六色的手工折叠的五角星,雪融笑着说这是别的男同学送自己的礼物。那时候,五角星在灯光之下闪着好看的颜色,仿佛真的星星一样,还能够一闪一闪,在瓶子里尽力绽放着自己的光辉。林剑笑了笑,说:“这个真是好看,你送给我吧!”想起来,当时雪融的脸色应该是一丝错愕和腼腆,只是这腼腆在两个人看来,却有两层意思。林剑以为,雪融是听到自己要这样子的礼物,所以不好意思;雪融却只是不想让包括林剑在内的别人误会自己在谈恋爱。

现在想来,所有的误会从最初就根深蒂固。

不管那时候的时光是酸的、甜的、苦的、辣的,都已经成为不可遇更不可求的过去。现在的林剑只是一个醉鬼,在大街上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嫌弃。

林剑喝酒的原因,其实不仅仅是因为雪融不和他一起出来,而是因为他察觉到了彼此之间的末日。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林剑和雪融之间有了一层看不见的隔阂。这一层隔阂就像是一个看不见的距离,即使面对面,还是看不见对方的样子;即使背靠着背,还是听不见对方说的话,即使一起吃饭,却少了从前的味道,即使一起看电影,也没有了曾经的剧情。

所以,在这次邀请雪融一起出去的时候,雪融给了他一个完美的敷衍。不成功的谎言,永远比真相更加的具有杀伤力。

多年以后,林剑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再想起当年的醉酒,他的印象只停留在了自己走在一条灯火斑斓的马路上,身边都是闪亮的汽车灯。据说,他自己走到了雪融住的地方,但是林剑自己却一点印象也没有。从那之后,他和雪融之间的联系就基本上断绝了,偶尔联系,也只是应酬一样的几句话。一起看电影的日子再也没有了,一起吃饭也缺少共同的话题,因此几番尝试之后,便决定作罢。

林剑有了新的生活,有了很好的女朋友,有了蛮有前途的工作,也有了一大把的年龄。浓密的须脚和渐渐有些隆起的肚子,都在见证着男人的成熟和稳重。这个时候想起来当初的醉酒,林剑只会摇着头笑一笑说一句:“年少轻狂。”在雪融向大家展示了自己与男朋友的订婚照的时候,林剑也一样给了祝福,说着恭喜。有时候,两个人会谈起当年,雪融会笑话林剑当年的狼狈不堪,林剑也会颇有自嘲精神地应承着。

自从那次醉酒之后,林剑就很少喝酒了。似乎一旦透支了伤心,那么剩下的岁月便多了冷静。自从因为别人一个敷衍就让自己痛不欲生、狼狈不堪以后,便学会了以后的日子再不要如此让自己不堪。有些伤心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只有成熟了的人才懂得这样的伤心应该避免,这样的痛苦应该回避。人在世上,不值得过分去关注那些可有可无的伤心事,那样只会挤走生命里美好东西的位置。

然而,林剑也并不后悔自己做过的事情,爱过的人。伤心是年轻的注解,年轻的题目。也许,成长就是一场场伤害,没有伤口的种子永远长不出幼芽,没有撕裂的蓓蕾永远绽不出花朵。因为年轻才容易痛苦,也因为痛苦,才显出自己的曾经年轻。

有时候想一想,痛苦并不见得是一件坏事。从来成长都是伴随着痛苦的,正是因为有了年少时节的痛苦和伤心,才会换来多年之后的稳重和从容。更何况,人的每一种情绪都有着自己本身存在的意义,痛苦也一样,试想一下,为什么就不能趁着自己年轻好好地放声大哭几回呢?如果年轻的时候不珍惜这样的机会,那么成年之后又有多少放声大哭的机会?又有多少能够不顾一切把自己心中郁结抒发出来的机会?成年的时候,更多人的选择往往是把伤心的事情埋藏在心底,把冲动的情感压抑起来,将巨大的压力独自承担,把痛苦留在内心深处的角落然后选择一个人慢慢消化。

因此,人因为年轻才痛苦,因为痛苦才年轻。能够正面面对自己曾经的幼稚,曾经的年少轻狂甚至曾经的不堪回首的人,才能够拥有强大的内心。如果把痛苦看作是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过程,那么我们就应该以平常心看待所有的花飞花谢和物是人非,如果把痛苦看作是尘世给予我们的特殊礼物,那么就更应该珍视这份礼物,珍视这份礼物给我们带来的所有改变。要知道,正是在不断的向往、改变和追忆之中,我们走完了生命全程。

伤心是少年的勋章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卢宇被华小帆拒绝了。

小谭说,那天她和小毛去后山玩。看见卢宇一个人在假山上面坐着,眼神呆呆的,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双手抱膝,显得特别无助。那时候她还过去问了一下卢宇,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有没有事。但是卢宇只是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什么话也没有说。

那一天,卢宇来到后山。那个后山是整个公园之中能够让人爬上去的最高的地方,由各种大石头堆起来,再用水泥之类的东西砌牢固。假山周围爬满了爬山虎,经常会开出淡紫色的好看花朵。周围的柳树似乎永远在随风摆动着枝条。柳树是垂柳,柳条垂下来和女人的头发有着特殊的神似。通往假山的小路是石子砌出来的,蜿蜒曲折,小路两旁的青草常常被人踩得东倒西歪,但是却仍旧顽强地显出美不胜收的样子来。

卢宇想,自己每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都希望能和华小帆一起漫步,一起看这里的景色,能够手牵手肩并肩走完所有浪漫的路。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坐在这座假山上黯然神伤。

小毛说,他后来第二次见到卢宇的时候,卢宇正在华小帆家的楼下,看着华小帆家的窗户,看了一阵子,然后就走掉了。当时他感觉卢宇特别痴心。

卢宇来到华小帆家的那时候,天色已近黄昏。华小帆的家住在一个有点年岁了的小区里,小区里的保安职位早在不知道何年何月就已经撤销了,自行车棚是用铁栏杆焊接出来的,本来刷着什么样子的油漆已经没有人能够分得清,而且也说不上已经刷过几层了,总之现在上面显示着暗红色的铁锈的颜色,而这种锈色却又不会沾到人的身上。小区里面的每一栋楼的一楼都会堆积着一层层的杂物——总之有很多虽然干净但是破旧的地方都显示出了这个小区的沧桑。

但是正因如此,所以卢宇第一次走在这栋小区的时候,就不会感觉局促,相反会感受到一丝熟悉,感觉这样子到处晾着衣服被单的小区,里面的人一定是和蔼的。曾经有两次卢宇送华小帆回家,他都坚持希望能够送到楼上,但是华小帆都拒绝了。还有很多次他在楼下等华小帆,那个时候他就会仔细观察这里的一草一木。

卢宇想,现在这里的一草一木却好像都贴上了黄色的鲜艳纸条,上面写上了“物是人非”四个大字。他抬眼望向四楼的某一个窗户,希望在里面找到华小帆的影子,但是好久了都一无所获。

小侯说,今天在班级的时候,老师在上边讲着课,卢宇在下面把头埋在书本之间,一节课都没有抬起头,老师问他,他就说自己不舒服,还用手捂着胃。老师让他去医务室,他却说什么也不肯去。小侯说他当时看出来了,卢宇一定是装病,他只是心情不好。

这一节课,其实卢宇过的心神不宁。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他被华小帆拒绝了,其实他的心情已经转好了,但是他担心要是自己变得很快就回转了心情,会不会被大家认为对华小帆用情不深呢?要是自己一直都表现出心情不好,华小帆她会不会感动呢?

但是,这节课是班主任的课,他怕自己不听课会惹班主任生气。因此,在班主任叫到他的时候,他的心情很忐忑。他装作胃疼的样子,但是又不好意思说一句话。说话的话,就太“假”了,会被人嘲笑的。

那节课,最终他还是去了医务室。路上他一边消磨时间,一面感觉自己很失败,因为自己没有勇气把伤心表现出来,这使得他的心情更加的不好了。

现在,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卢宇被华小帆拒绝了,卢宇最近都很伤心。所以,很多人对于卢宇有着近似可怜的同情。然而这同情并没有使得故事的女主角有一丝回心转意。天依旧蓝,云淡风轻之间,年少的岁月就这样过去了。

在很多年之后的同学会上,要不是有人说起卢宇追过华小帆的往事,卢宇几乎就不记得了。他这个时候回想起来,只感觉自己那时候分外的可笑,又有着一丝好玩的幼稚和近乎惹人怜爱的天真。几个老同学似乎还在把这件事当一回事,甚至撮合着说一会华小帆就要到了,要卢宇再表白一次,弥补当年的遗憾。卢宇自己心里知道,这不过是一个玩笑罢了,和自己后来面对的很多感情经历相比,那时候的事情就好像是石头上的一片落叶,风一吹就变的无影无踪,了无痕迹,实在是没有什么重量。

最后,华小帆终于来了。

小谭说,在多年以后的同学聚会上,华小帆见到卢宇之后,居然还是有着一丝腼腆,看起来可笑极了。但是相对来说,卢宇就显得落落大方,言谈举止都得体多了。这顿饭最后是卢宇请客的,大家还调侃说:“卢宇果然是当了老板了,出手不凡。”看到这种情景,小谭不禁感慨唏嘘时光是无情的剑刃,保留了不变的记忆却把所有记忆之中的主角都雕刻得日渐不同。

小毛说,看起来华小帆真的是比以前漂亮多了,言谈举止都带着风情。不但当年卢宇配不上华小帆,即使现在卢宇当上了老板,还是感觉配不上华小帆。听说华小帆现在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版画画家,果然带着才气,而卢宇不过带着财气罢了。

小侯说,这次他们的同学聚会没什么意思,因为感觉大家之间一点共同语言都没有。以前的事情很多都忘记了,现在的生活彼此之间又没有什么交集。更何况,一直谈着年轻时候的事情,谈着类似“卢宇当年追求华小帆被拒绝”之类的话题,一点营养也没有。看来,过去的就应该让其过去,追忆也没意思。

这次聚会之中,只有卢宇自己知道,当看到华小帆的时候,他的心真的莫名伤了一下,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任何征兆,可能事关自己的错过和生活的选择,可能对梦的向往和对岁月的唏嘘,对华小帆今日美丽的倾心和对当年的回忆。但是,今日的伤心,被很好地掩饰过去了,没有任何人知道,也不会再有人知道。这一刹那的伤心,只会在生活之中,慢慢变淡,最后被岁月的灰尘掩盖。

诗人说:“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其实,少年愁如水,中年愁如酒,老年愁如醋,味道不同,怎么做到将心比心?

只不过,年少的时候,自己的心情往往会被其他的因素所左右。有的时候,少年时节表现出来的“伤心”并不全是因为内心真的痛苦,而更多是为了别人的眼光,为了让自己在别人眼中形成一个苦情或者可怜的样子。能做出来这种可笑而幼稚事情的人,不正是年轻人吗?

年少虽然轻狂,却总是希望别人注意自己,希望自己成为目光的焦点,有时候甚至希望自己能够获得别人的同情,这就是少年人心理上奇特的地方。所以说,伤心是少年人的勋章,会被摆出来到处炫耀,在这个过程之中,很多伤心就会慢慢淡化。可以说,年轻就是向全世界证明自己的伤心,成熟就是向全世界隐藏自己的伤口。

年轻的特点,就是容易受伤,也容易痊愈。成熟的特点,就是不容易受伤,但是一旦心中有了伤口,却往往是致命的。少年的伤心能够见到阳光,而成熟的人却更多的选择隐藏,看着其慢慢的自己愈合或者是溃烂。所以,任何人都应该和年轻时候的自己学习。能够在伤心的时候面不改色是坚强,但是能够让所有伤心都快速地痊愈才是强大。

看得开是剧,看不开是戏

她是一个戏子。她是台上的赵飞燕、杨玉环,环肥燕瘦之间,演绎一出出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爱恨情仇。

每一次登台之前,她或淡妆或浓抹,细细勾勒自己好看的眼角,用朱砂经营了自己的樱唇,用色彩装饰了自己的命运……每演一次戏,都是一场惊艳,一场感动,一场人生。

舞台上,弦乐婉转,所有眼里的色彩似乎都集中在这里,她喜欢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唯一,用自己的声音诠释着一段段流传千百年的故事。那些故事里,她是别人,但是却有着自己的感情在其中。

因为,有他。他就是未央宫的汉成帝,马嵬坡的唐明皇。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教导自己。从最基本的动作、长枪,到一个个表情的细节,最终,她终于能够在眼角眉梢中都流露出倾国倾城的风情。

还记得第一次登台演出的时候,她一开嗓,台上台下鸦雀无声,甚至连三弦都忘记了配合。每一步走出来,都像是沧桑之中的一抹媚色;每一个抬首,都是红尘之中的一次叹息。就从那时候起,她就成了他毕生最骄傲的女人。

只是,只有在台上的时候,她才是他的骄傲,她才会在他的眼睛之中看到那些许的赞赏,看到他从举手投足之中都有的对自己的温暖情意。只是,那毕竟是一场戏。

是戏,就会有结束的时候。

结束的时候,她褪去自己所有的华妆,就如同被打回原形的妖怪,现出了本来的不入眼模样。

台下的她,衣着朴素,貌不惊人,甚至说话的声音都是细声细语,因为怕伤了嗓子。现在的他,依旧教导自己,但是却有了一丝的隔阂。自己甚至也希望他能够像以前一样,用藤条逼着自己下腰抻腿,或者让自己站在他面前练习唱功,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以前一样服侍他的生活起居,能够给他端茶倒水,在早晨用铜盆端上热水热毛巾,看着他擦洗的样子,暗自怦然心动。

但是,一切都晚了,现在,自己即将坐上花轿,从此成为深宅大院之中的一个寂寞女人。

迎亲的日子已经定下来,旁边人都说着“恭喜恭喜”,仿佛她脱离了苦海火窟。毕竟,戏子是不入流的行当,但凡姐妹,有几个不想在还能入目的时候,为自己的将来做个打算呢?戏台上见惯了风尘,戏台下尝尽了冷暖,心中想要的东西,戏子比任何人都明白。

从此之后,再少有登台的机会,从此之后,又有多少人能够在台下为自己屏气凝神或高声喝彩?从此之后,离开了别人的故事别人的爱恨离别,可是自己又是否能够真的离开伪装的容颜呢?她真的不知道。

只是,从此之后,虞姬不见了楚霸王,杨玉环不见了唐明皇。

那一天,他来看她。他的鬓角已经有了风霜,在台下的时候,便不再装出台上的豪气万丈,而现出了一个年老之人的世故沧桑,只是那副曾经承担自己目光的肩膀,还是宽阔,还是显示出不屈的脾气,还有那目光,依旧温暖,却又夹杂着一丝怜惜。她不禁想:“你是在怜惜我么?那么,说出来啊!”

但是没有,在台上,他高亢嘹亮,每一句话都带着气干云天,带着豪情万丈,带着像暴雨一样能把人吞噬的感情。但是在现在,他只是叮嘱着,唠叨着,言不由衷,而又词不达意。

她想,我的师傅,你是忘记了自己的戏词了吗?为何在自己的戏里,你却说不出话?

两天之后,戏班子里里外外又忙开了。这是她自己要求的,在嫁人之前还要演上最后一台戏。男方听她说了,颇为不高兴,拂袖而去之前,只留下一句话:“新娘子上台,你还赖在大伙的眼睛里了?闹剧!”

这可不就是一场闹剧,人的一生,悲欢离合,爱恨情仇,痴男怨女,生离死别,一幕幕演绎来给别人打发时光,那么这红尘十丈,不也是苍天的一幕闹剧吗?

门口的戏牌子,红底金字,描着她的艺名,描着“霸王别姬”四个大字。看客们吃着瓜子,指指点点,说说笑笑,有赞美的,有感叹的,有凑热闹过来打发时间的。戏场里乱糟糟一团响,送茶水的卖零嘴的,吆喝的声音也如同一幕最逼真也最精致的大戏。帷幕打开,她衣着光鲜,最精致的丝绸上绣着灿灿的金线,头上的钗簪、步摇慢慢摇晃,仿佛要把空气也晃得缓慢了。鼓点一声,莲步轻移,她盯着自己绣花的鞋尖,似乎每走一步那个鞋尖都像刀子一样的扎进内心,于是,如同忽然静止的戏院里,看客们的脸上便充满了期待。

她启朱唇,发皓齿:“自从我随大王东征西战,受风霜与劳碌年复年年。恨只恨无道秦把生灵涂炭,只害得众百姓困苦颠连。”只见师父背后靠旗飘呀飘,威风凛凛地唱道:“枪挑了汉营中数员上将,虽英勇怎提防十面埋藏!传一令休出兵各归营帐,此一番连累你多受惊慌。”……

这是一台好戏,虞姬虞姬奈若何?她声音婉转,一唱一和都是楚楚模样,她动如弱柳扶风,静如西施照影,和楚霸王上演着最后的离别故事,她看着他一板一眼,却再也看不见留恋的目光。他哪里是楚霸王呢?楚霸王几时敷衍过虞姬?

或许,只有在台上,在别人的故事里,他才会入戏,而今天,他没有入戏。

她演的是虞姬,他演的是自己。

又或者他演的是楚霸王,她演的是自己?

人生的唱戏,不过是上苍的闹剧。一场唱罢,看客散去,最终只留下满场苍凉。她在后台,她讨厌卸妆,她感觉自己又变回了一个孤苦无依的可怜人。可是,却没有一场戏,是写给这孤苦无依可怜人的。

她终于明白,自己学戏,还是没有学好。自己能入戏,只是无法出戏。

师父说过,唱戏时演的是别人,要把自己演成别人。但是,自己只是把虞姬、杨贵妃、赵飞燕,都演成了自己。她,不是一个好戏子。

明日便是良辰美景,花轿临门之时,她终于看开了这丝丝红线缠成的死结,不必去解开,何不选择放开?即使入戏太深,也要出得来,因为任何一场戏,看开了也不过是一场闹剧,三五步便行千里,七八人万马千军,一转身十几年光阴,一谢幕一切了无痕。

明日自己就将坐着小巧的花轿,走过那十丈红尘,找到一处自己的安居之所。那么便让自己和以前的一切做个了断。从此之后,看人情世故便带上了人情世故的眼,看悲欢离合便少了生离死别的心。她这一生演了太多的剧,入了太深的戏,今日走出来,不禁恍若隔世。

多年以后,当她已经是孩子的母亲的时候,她也偶尔会去戏园子里转上一转,在包厢之中遥遥的望向那戏台,戏台之上,杨玉环音色婉转,眼神流连,身段婀娜,妆若初绽,活脱脱自己年轻时的模样,那唐明皇龙袍加身,一板一眼,却都没有出格。这时候,她却仿佛从中间看到了熟悉的人,熟悉的声音,熟悉的样子,熟悉的场景。那时候,她还是一个满脸欢笑的小丫头,每日练功,练唱腔,快乐的如同一只鸟……

看得开是剧,看不开是戏,看开看不开,就看人是在看戏还是在演戏,是出戏还是入戏。人一旦看不开,便容易走火入魔。其实在暗恋和单恋之中,谁又不是一个戏子?一个人快乐悲伤,在空无一人无人观赏的舞台上演着自己的戏,而自己的一出独角戏,又何尝不是别人眼中的闹剧。在意或者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受伤的都是自己;入戏或者出戏,都听不到别人的叹息。神魂颠倒,只为我们幻想的太美好;纠缠不清,只怪我们入戏太深;难以自拔,是为戏里比戏外更加无暇;转身离开,只因学会了置身戏外。

有人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就算是参不透、道不破、走不出,我们还是要学会对自己好,做惯了戏中人,也要试着学会做做看客,也许换一个角度,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曾经无比痴迷、无比在意的东西,也不过如此而已。只有入戏,才能品到爱的真谛,只有出戏,才能了悟爱的哲理。

人间自是有情痴

——当年的痴

坚强就是我不在乎你对我的不在乎

董心认识高高大大的池早,已经有好几年了。说他们是青梅竹马也不为过。

董心家距离池早家只隔着一条路,夏天的时候,开着窗户,董心在家大声喊一句话,池早在家里的阳台上不需要支起耳朵就能够听到。小时候,他俩也总是这样喊来喊去。渐渐长大之后,两个人的生活轨迹还是这样的接近——同样的中学、同样的高中、同样的大学。看起来,董心就像是池早的影子。

说董心是池早的影子,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董心永远跟在池早的后面。两个人不管是一起去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购物,一起去图书馆,董心都是跟在后面的一个。她的个子在初中的时候还显得高高的,但是高中之后很快就被池早超过了,但是不管是小时候还是现在,董心都没有改变自己的位置。

池早也从来没觉得这样子有什么问题。在池早看来,有这样一个关系亲近的“发小”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池早也从来不在董心面前有所隐瞒,两个人的关系,就是那样亲密无间。有时候,池早也会发脾气。他爱好体育,身体强壮,性格也十分火爆,但是每当他发脾气的时候,董心总是能够小心应付,过后也不会记仇。有时候,就连池早自己都感觉歉意,想要道歉的时候,董心却好像没有事情发生过一样,仍旧能够保持着自己的一份淡然和快乐。

比如大学毕业不久的时候,董心很快找到了工作,但是池早投出的简历却都犹如石沉大海。那段时间,是池早脾气最暴躁的一段时间。董心几乎每天下班之后都要到池早那里去,帮着他做简历、看职位,甚至兼职起了心理辅导师,不断地给池早加油打气。但是,过了好久池早还是没有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有一天,池早的妈妈正在外面给两个孩子准备水果,忽然听见屋子里一声巨响,池早妈妈打开屋门,只见满地的碎玻璃,依稀能够看出来是一个帆船的模样,只是却再也拼不回去。旁边的池早似乎没想到自己的脾气造成了这么大的后果,有点发愣,而董心则泪水婆娑,用手捂着脸,手指之间似乎有血迹。

从那以后,董心的鼻子旁边就有了一个小小的疤痕。但是即使这样,第二天董心还是带着包扎好的伤口来到了池早家,依旧笑得如同阳光。

最让池早愧疚的一次,池早带着几个自己大学时候的同学、自己女朋友和董心,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去河边烧烤。去的时候,几个年轻人展现出属于自己的飞扬和快乐,把头伸出来冲着外面大呼小叫,直到司机训斥了他们才作罢。那时候,春草才刚刚泛出嫩芽,但是柳树则抢先一步,抽出了最娇嫩的新生命。蓝天上,云朵边的空气似乎带着奇幻的颜色,燕子翅膀划过的风似乎都有着泥土的香气,小河因为刚刚解冻不久,显示出解开束缚的最清新和欢快的样子。这一切本来很美好,但是董心却做错了一件事。董心忘记了池早的女朋友的生日蛋糕。这本来是池早准备送给自己女朋友的,但是池早的记性不好,所以托付董心帮自己买。

池早听到董心说忘记帮自己买生日蛋糕,第一个反应是说“没事”,第一个动作却是掀翻了烧烤的架子。

那件事,最终因为池早女朋友的劝阻,所以池早也就没有继续发什么脾气。然而回去的时候,还是有人看到了董心偷偷抹去委屈的眼泪。过了一天,池早本来想去给董心道歉,但是董心的嘴角却如同春天燕子翅尖的风,说:“我知道你们在闹分手,不过有你这一‘英雄表现’,说不定就和好了呢!”

池早想,最好的朋友,也就是这样子吧?

就这样,董心一直走在池早的身后,直到很久以后,到池早结婚,董心也没有走在池早的身边,而只是远远地和其他客人一起,带着笑容跟在他的身后。

当池早度过蜜月回来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收到董心所送的结婚礼物。很多年来,董心在池早的每一个生日都有送礼物,从来没有迟过,但是池早自己却似乎从来没有送过董心什么。

其实,董心准备了一份礼物,这份礼物是一个日记本。只不过,这份礼物最终没有送出。

“8月10日,今天又去了池大公子家,最近这家伙不是很顺,但是没有办法,我董心看上的人当然和那些凡夫俗子有所不同。今天我特意带去了一个‘一帆风顺’的玻璃艺术品,结果到了他家就变成‘满天星亮晶晶’,算了,我都习惯了,以后结婚了看我再好好收拾你这臭毛病,脾气那么大,不知道本姑娘胆子小么?不过今天也有意外收获,医生说我可能要再长出一个酒窝,这么大了还长酒窝,哈哈哈!”

“4月21日,晴。今天和朋友们一起去江边烧烤。今天我特意穿了自己最好看的一身衣服,这件又花了我半个月工资,一大笔银子啊,但是售货员说我穿上这件衣服就好像是公主一样,一定会惹人注目的,这么大了自己还喜欢听这样的奉承话,真是怪不好意思的。但是我真的希望这样子脱颖而出。结果到了那里之后,池早这个家伙果然注意我了,看了我好几眼,怎么样,本姑娘也是大美人一个吧!告诉你,想要追求就趁早珍惜,这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不过出现一个小插曲,就是我忘记带池早的(日记本里“池早的”这三个字下面被着重号深深地标记出来)蛋糕了,不过没关系,哈哈,这一天玩得很开心,云淡风轻,小草都有春天了,我的还会远吗?但是我要矜持,哈哈,池早,我可是不容易答应的人哦!”

日记上记录着池早每一次对着董心发脾气的事情,有些事几乎大家都知道,有一些则很少有人知道,但是无一例外的,董心都用最阳光的笔触去写下这些事情,所有的不快乐都被忽略了,所有的痛苦都变成了快乐。董心没有送出这份礼物,而是选择扔进了垃圾桶。她决定把自己的感情深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从此开始新的只属于自己的生活。她还记得最后回头的时候,看见在日记的扉页上,自己写了这样一句话:“坚强,就是我不在乎你对我的不在乎。”

单恋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只有最坚强的人才能够坚持下去。单恋,就意味着你要承担所有的痛苦、泪水、忽视和伤害,而这一切都不会有人买单。所以,要么放手,要么把所有事情都放在心上,然后一次次的忍受着这段感情所带来的一切伤心与难过,又或者坚强一些,不要去在意那些痛苦的事情。

只有不在乎那些“不在乎”,才能在一场几乎失去自己的爱恋之中保留下一点点自己的尊严,才能够在一场奋不顾身的单恋之中为自己着想一点点。否则,就只有等到自己几乎体无完肤、内心已经千疮百孔的时候,才会想起,自己若能够早一些不在乎,该有多好。

单恋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当事人往往深陷其中难以自拔,越是这样,就越是要知道不能迷失自己,因为一旦迷失了自己,就不单单败了一场恋爱,更会输掉自己以后幸福的机会。我们不后悔一场单恋,只要爱过之后,依旧能幸福就好。

成长之中最大的痛苦,就是女孩永远比男孩早熟

现在的施嘉磊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现在他自己做晚饭。每一天的晚上下班之后,他都会逛菜市场,看一看什么菜比较新鲜。菜市场一般的家常蔬菜的价格,他心里都有数。掂一掂黄瓜,拨一拨小白菜,看看胡萝卜,有时候再和小贩讨价还价,抹一下零头,俨然一位居家好手。

现在的施嘉磊自己有一手好厨艺。他不大的临时厨房里面验证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句话,从花椒、大料、香叶、孜然到豆油、香油、麻油、耗油一应俱全,酱油就有生抽、老抽和海鲜酱油三种,醋也有香醋、米醋、陈醋三种,其他的调料更是不用说。用这些调料,他能烹制出很多受人欢迎的菜肴。

现在的施嘉磊自己洗衣服。自从人类发明了洗衣机,洗衣服便从来不是一件麻烦的事。他很喜欢洗完衣服的成就感,喜欢看着一件件脏衣服最后晾在阳台上,阳光从衣料中间透出好看的暖洋洋的金黄色,良好的衣服也有一股好闻的味道,穿在身上让整个世界都感觉清新了起来。

现在的施嘉磊会自己给自己搭配衣服。他的眼光还是有一些奇怪,总是不太合时宜。他偏爱简单而规矩的衣服款式,但是在家里的时候也不排斥穿地摊货,在他现在看来,一身合适的衣服是应该与自己身处的环境相协调的,这样才能够让衣着打扮改变自己的气质,增强自己的信心。

现在的施嘉磊很出色。

但是那个使他出色的人,现在却不在他的身边了。

她叫温暖,朋友们都叫她小暖。温暖,是一个多容易就让人信赖甚至依赖的名字。

温暖喜欢施嘉磊,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不用天地为证也不用山川河流作证明,不用向九天神佛起誓发咒也不必问他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温暖毫不隐藏自己的喜欢。她把自己的喜欢写在脸上,放在目光里,甚至融入她看到施嘉磊之后的每一个动作之中。这就是爱,所有人看到第一眼就会明白,也都会惋惜。

惋惜,因为注定是一场单恋。

温暖是一个让人温暖的人。在两个人还都是不大的孩子的时候,她就学会了凡事要多照顾别人。她比孔融还小的时候就知道把好吃的让给别的小朋友,大一点她就经常帮别人写作业,虽然温暖自己的成绩也并不突出。身边的人总是求着温暖帮忙做着这样那样的事情,长久下来,温暖成了一个神奇的女孩子。她有一手不错的厨艺,她勤于洗衣服、爱好做家务,她知道生活之中许许多多琐碎的事情的规矩,懂得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懂得社会上所有实用的知识,甚至能够在别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已经用自己的办法弄了两大桶的水到自己断水的宿舍,成为宿舍所有室友的救星。

在所有人的眼中,温暖都是一个体贴而会照顾人的女孩子,并且随着年纪的增长,已经不再是那个傻孩子,相反变得稳重而又聪明。但是,只有施嘉磊不这样认为。

初识施嘉磊不久,温暖就很自觉地帮着施嘉磊整理那永远掖着一半立着一半的衣领。当时是在一家KTV,一个男孩子为女朋友过生日,而温暖和施嘉磊分别认识男女双方。KTV的灯光昏暗却又偶尔耀眼,音乐嘈杂震耳,但是对于有心事的人,这又最能掩饰自己的宁静。歌声的唱和渐渐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熟络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温暖的手伸到了施嘉磊的衣领。按照温暖后来和朋友们的说法,自己看到掖着的衣角就总想着摆弄好,几乎已经是一种强迫症。但是相对于施嘉磊来说,他的心灵却忽然动了一下。

也就是这一秒钟的心动,造就了施嘉磊的主动示好,和温暖的被动接受。

施嘉磊当时以为,这只是一秒钟的事情,却没有做好准备,接受所有漫长的感情。

所以从成为朋友不久,施嘉磊就开始讨厌温暖这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拥有着一个年轻人能有的几乎所有的优秀品质。她的衣服永远一尘不染,但是古板非常,她的话题永远离不开生活中的种种琐碎,甚至会牵扯到柴米油盐的价格上,但是却对梦想之类的话题没有任何见解。

这是一个庸俗的女孩子,没有梦想,不懂得享受生活、寻找刺激,施嘉磊甚至认为这个女孩子年轻的外表下面是一个老太婆的灵魂。两个人熟识之后,温暖开始给施嘉磊做好吃的各种菜,用精致的保温饭盒盛好,送到施嘉磊住的地方;这个女孩子甚至开始关注起施嘉磊的穿着打扮,用着一种惹人生厌的口气告诉施嘉磊这种衣服材料不好、那种衣服洗起来掉颜色、另外一种现在已经不流行了。最惹人不高兴的事,她还会不厌其烦地监督施嘉磊洗衣服,并且自作主张开始帮着施嘉磊收拾杂乱不堪的屋子。

每一个人都能够看得出来,温暖喜欢施嘉磊,这种喜欢毫不掩饰。

每一个人也都看得出来,温暖是一个会照顾人的女孩子,她能够很好地弥补施嘉磊的种种固执和不羁,浮躁与年轻。所有人都劝施嘉磊接受这一份感情。

所有人都愿意祝福这两个人,除了施嘉磊自己。

第一次,施嘉磊把温暖做好的饭扔在地上,说:“你这样会让人误会的。”当时那个保温饭盒的玻璃摔得粉碎,施嘉磊没有让温暖收拾,所以施嘉磊的屋子一周的时间里都有着碎碎的小玻璃渣子。

第二次,施嘉磊把温暖想要整理衣领的手支开,转身就去和别人说话了。

第三次,施嘉磊在追求别的女孩子的时候,被人误会他和温暖在谈恋爱,因此回来之后发着脾气。当时,温暖正在门口,想帮着施嘉磊收拾一下,并告诉他男孩子也要干净一些,却看着施嘉磊把温暖整理好的屋子弄得一塌糊涂;当时,这间屋子已经存在了一个星期的玻璃渣子刚刚打扫了一半,温暖放下工具就转身离开了。当时,施嘉磊没有看见温暖流下的温热的泪水。

从那之后,施嘉磊已经三年没有见过温暖了。三年了,现在的施嘉磊自己做晚饭,他有着一手不错的厨艺;现在的施嘉磊很喜欢收拾屋子,他感觉把脏兮兮的屋子收拾干净有一种很大的成就感,就好像完成了一件伟大的事业;现在的施嘉磊懂得生活中的每一种乐趣——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乐趣,在镜子前自己搭配衣服、自己臭美的乐趣,走在路上的时候关注路边偶尔停留的小鸟一举一动的乐趣……

现在的施嘉磊,已经不再青涩,不再幼稚,不再拥有以前的不知天高地厚。他学会了很多生活之中很实用的知识,学会了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谈天说地。

他曾经给温暖写过信,托相识的人带去,他在信里说:“我已经变成了你希望的样子,只是你已不在。”

施嘉磊收到的回信是一张照片,里面有着温暖,有着一个男人,还有一个可爱的一两岁大的小孩子。

在生活中,每一个女孩子都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每一个男孩子也都希望自己能够为自己爱的人筑起一道温暖的围墙。但是现实总是有些冰冷的,更多的时候,同龄的男孩子要比女孩子更加的幼稚、晚熟。他们可能满脑子都是奇奇怪怪的想法、冲动,既没有可靠的肩膀也没有宽广的胸襟。

很多时候,男孩子表现自己感情的方式都是可笑的。男孩子会千里迢迢到另一个城市去看你,却无法做到每天有一个电话的问候;可以做到在水里蹲着半个小时只为了吓你一跳逗你开心,但是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抓住你的手;可能会为你写上一万字的情书,但是又有可能在你生日的时候一个礼物也不送。正因为此,他们才是男孩子,而不是男人。

一个晚熟的男孩子,自以为拥有宽广的臂膀,其实拥有的只是成长的彷徨;自以为有着宽广的胸襟,但其实拥有的只是娇弱的内心;自以为有着能撑起天地的雄心壮志,其实拥有的只是年轻人的不可一世。

女孩子对待晚熟的男孩子,管得轻了怕变坏,管得重了怕变呆;管得多了像大妈,管得少了又怕跑掉。如果这场感情是一场单恋,那么这种痛苦还要翻倍。因此,很多时候,当一个男孩子真正成熟到一个男人的时候,往往身边口口声声让他“成熟一点”的那个人,已经远去已久。

但是,感情的世界之所以被诗歌和赞美包围,就是因为其中充满奇迹,这个奇迹,会降临在谁的身上,我们谁也不知道。

单恋是一个人的事情,付出的本身就是收获

为了一场恋爱,一个人能够付出多少?

有时候,这种付出是无法去衡量的,但是我们还是轻易就能够衡量出一个人付出的是多还是少。所以,韩冷的朋友都不无唏嘘地说,他付出的太多了。

从很久很久以前,韩冷就喜欢唐果果。最开始的时候是一种欣赏,渐渐变成了一种喜欢,再变成爱,最后甚至变成了一种依赖与习惯。

韩冷的电脑桌面永远是唐果果的照片,有学生时期的,有现在的。每当有人给韩冷介绍女朋友,甚至有女孩子主动表示对他有好感的时候,他都会说:“我有喜欢的人了。”这种冷漠,让人敬佩,却感觉疏远。

每当有大小节日,韩冷都不会忘记给唐果果发一条问候的短信,无论多忙,在一些恰当的节日里,韩冷都要花上一些时间亲自去精心挑选节日礼物,如果是果果的生日,韩冷还会亲自送过去。韩冷的工作也很忙,而且和果果的朋友不是很熟,所以有时候往往送完礼物立马就要回去,连好好聊聊或者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有,但是每一年的生日,韩冷还是从无或缺。

韩冷一直以为,自己的付出会有回报,证据之一,就是唐果果从来没有拒绝过自己的礼物,也从来没有谈男朋友。有时候韩冷也会想,也许是自己的付出还不够吧,但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自己努力,一定会获得回报的。

韩冷会想,也许自己努力坚持,等到唐果果早晚会发现身边没有人比自己更适合她了,自己和唐果果就一定能修成正果;也许有一个浪漫的夜晚,自己的一份生日礼物会让自己这么多年在唐果果心中积累的感情一瞬间爆发,那样自己一定会赢得一个满满的拥抱;也许在某一天,自己会忽然接到唐果果的电话,会听见她说:“其实我喜欢你好久了。”也许……

世界上有很多也许,但是一个“但是”就足以打破所有幻想。

韩冷至今还记得,那是一个大晴天,没有下雨,也没有什么浪漫的微风。七月的骄阳用尽所有力气烤着大地,所有人都难以忍受不打遮阳伞就在太阳下呆上一分钟。如果有人在树荫下乘凉,会发现就连树叶也几乎被烤出了焦煳的味道。

这个时候,唐果果还是能让韩冷感觉如同一阵扑面的凉风,看到她就给人带来最沁人心脾的舒爽。

但是,如果唐果果给人的感觉是一阵清风,那么她的话就是一场狂风暴雨。

那一天,见面前和见面之后的天气没有什么区别,都是热的要死。然而见面之前,韩冷的头高高扬起,心中有着三分激动、三分期待、三分惶恐和一分的窃喜,见面之后,却只有十二分的失落。

至今想起来,韩冷已经不记得具体唐果果都说了什么。只记得,在冷饮店听完这句话之后,初时并没有什么感觉,甚至自己很冷静地结了账,但是走出冷饮店之后,当炙热的太阳晒到自己身上的时候,韩冷却由内而外地感到一股冰冷,这股冰冷的感觉从心底开始,沿着刻满了自己多少年痴情回忆的神经,到达四肢百骸,最后几乎要让他打起冷战。开始的时候,他走在街上,渐渐就需要扶着东西才能够走动,最后几乎是一步一挪才回到了家里。回到家之后,他从柜子里翻出一条毯子,在最热的天里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然后闭着眼睛陷入冥想一样的境地。

从头到尾,韩冷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他只是觉得冷。

一个月之后,韩冷远走其他城市,逃离了这个让自己伤心的地方。在离开之前,他在自己的肩膀上纹上了一个“果”字,以此来纪念自己这段痛苦的单恋。

一年以后,一个普通的秋天,韩冷偶尔打开了QQ。一年以来,他总是会偷偷地关注着唐果果生活之中的点点滴滴,以一个局外人的视角,看着自己在意的人生活中的快乐与不快乐。但是只有这一次,他受到了震撼。他看见唐果果一张最新的合影,是和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子。合影的下面是一行漂亮的小字:永远在一起。

永远在一起的幸福,却与自己无关。

两年以后,韩冷能记得的只是唐果果两年以前的样子,那时候,她还是短发,但是现在,唐果果已经留起了长发。

但是事情已经过去许久,时间总是能够抚平一切的伤心与难过吧?两年的时间说短不短,但是在年轻的岁月里,两年的时间又是那么的珍贵。在这段时间之中,韩冷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去生活,习惯了在朋友的相聚之中寻找乐趣,学会了淡忘很多很多事情,也学会了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去看待所有人青涩而执着的恋爱。韩冷甚至还谈了一场不成功的恋爱,从中体味到了被人爱与爱别人的差距。

事情本该如此过去。

在某一天的夜里,有一个朋友过生日,大家喝了一些酒,然后去KTV唱歌。韩冷本来一个人在玩着骰子,这时候,他看见一个男孩子把手臂放在另一个女孩子的肩膀上。他知道,这个男孩子一样也是付出了多年的努力,最终才修成正果,他知道这个男孩子就如同当初的自己,可是却拥有了不一样的结局。KTV里面的灯光浑浊而灰暗,没有人看见韩冷一个人蒙着衣服忽然间失声痛苦,泪水浸湿了衣服上很大的一块,韩冷看起来就如同一只在沙发上蜷缩着的小动物,哭得无助而又伤心。韩冷仿佛看见了那个炙热的下午,他知道,那一天的眼泪,直到今天自己才算是流淌了出来……

直到今天,他才渐渐领悟,自己所有的付出都已经有了回报,自己曾那么不顾一切的经历,已经变成记忆的珍珠,和那个纹身一样镶嵌在生命深处,成为生命的一部分,抹之不去。

一个人为了一场单恋,能够付出多少?

具体付出多少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付出,十之八九都是没有回报的。毕竟,每一个人都有爱的自由,也都有不爱的理由。感情是世界上最强求不得的事情之一。单恋本就是一个人的事情,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别人爱上自己、喜欢自己、接受自己,也没有权利去左右别人的想法,干预别人的选择。一个人因为单恋付出的再多,收到的伤害再大,也都是自己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怨不得命运。如果没有人要求你如此做,没有人强迫你付出,没有人为你的付出买单,那么你能停止自己的相思吗?

不要再怪命运,要记得,是你的终究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得不到。

所以,最好的单恋应该是静静的,如同一场春雨,润物细无声。否则的话,就要准备接受所有的伤害,并且不要发一言。要知道,两个人双臂相向,就是一场拥抱,但是如果其中隔了一堵墙,那么无论多么用力地拥抱,最终换来的只会是头破血流。

而且,梦总有醒来的一天,单恋也多有防守的一天,要知道,等到防守的时候,你往往会发现除了记忆什么也得不到,所有的付出都犹如石沉大海。那个时候,你还会不会在乎值不值得呢?想好了这个问题的人,才算是有了单恋的资格。

蜡炬成灰泪始干

——流过的泪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景府的设计独树一帜。这里地方幽静,四外杨柳合围,颇有曲径通幽之感。飞檐屋角,雕栏玉砌,时而小门里隐隐见到一个花枝招展的影子一闪而过,便惹得人怦然心动。只是今天这幽静的地方有一些热闹,因为今日是景家小姐出阁之日。

众人指指点点,满心欢喜,有的大腹便便,有的自负风流,有的则抱着“闻名不如见面”的想法,想看一看这国色天香的佳人,是何等的模样,日后门前树下,也做个与人显摆的谈资。

而当其人轻移莲步,款款出来的时候,就连卖糖人的小贩也屏气凝神,恍若失神,而被碰脏衣服的大户,也忘了责备。

他们还没有见到这景小姐的模样,只看到出来的人,自然新娘子打扮,头上是绣着鸳鸯双飞的盖头,身上是凤舞鸾鸣的嫁衣,一步半摇,偶尔便见一缕青丝露了出来,亮可鉴人;轻轻就坐,便现出半双玉手,洁白无瑕,指甲不长,想来是需要经常拂琴鼓瑟的缘故,然而涂上了鲜艳的凤仙花汁,便与红色的嫁衣相得益彰。

衣衫之下,隐隐能看出苗条身量,似乎隐藏着千种柔情,万般依赖,这不露痕迹之间,便已倾倒了众生。

这一切,都是唐宋告诉潇湘的。唐宋便是那一天里,骑着高头大马,迎娶新娘之人。唐宋凭借的并非钱财,虽然他家里也颇有余资;当然也不是外貌,虽然唐宋生就一副被人看杀的模样。唐宋凭借的,似乎是他天生的气质与风度。就如同梅花经雪,香兰在崖,无论在多么纷纷扰扰的地方,他都有办法让自己出众,以至于周围的人几乎要为他让出一片地来。小姐名叫黛儿,最美丽的便是两弯精致的眉。这女子有漂亮的唇,漂亮的眼,漂亮的鼻翼,唯是被这一双眉惊醒,身上的一切魅力方才是活了过来。潇湘听着,只是淡然地泡上一壶好茶,然而也不敬给客人,只是自己先斟了一盏,自顾自地品了起来。

潇湘本是唐家的养女,幼时便已在此。唐家人本意,是想将她嫁与唐宋,奈何唐宋自幼时便一声声姐姐的叫唤,及至长大了,也没一些礼数,却偏就不肯论及婚嫁。在他看来,潇湘就如同自己的亲姐姐一般,哪有将姐姐娶过门的道理?

这道理却也让老爷子老太太无话可说。唐家只有这一子,自小宠惯异常,便因了此,潇湘冠上了唐姓,称之为唐潇湘。

潇湘长到了年纪,上门问询者便络绎不绝。唐家本是诗书礼仪之家,按说唐老爷、唐老夫人便如同潇湘生身父母,自来婚姻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却想不到不但潇湘不启一字,连唐宋也不肯,连说痴话:“谁说自来女子便要嫁人?潇湘无父无母,自小在咱们家,全不做外人看待,到了外间风波险恶,有谁人能对得这样子好?便一时碰到那不良郎君,可不苦了自己。若潇湘姐自己愿意还可,可是见也未见,怎么就轻易许配了。”私下里,又和潇湘说着体己话:“姐姐,外边里人心难算,多的是表里不一的。”便是这样,潇湘就长到了二十二岁。

大户女子长到二十二岁,若不是身有不足,有几个不嫁人呢?而今,就连唐宋也有了自己的一段姻缘。那时门厅里外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处处张灯结彩,满眼都是大红的喜字,而她是个女儿家,不便出门见人,便在内堂里间,就连新娘子也还没有见过。就在这一刻,潇湘仿佛才感到,自己并不是这一家的人。如果自己嫁给唐宋还好,然而在今日,自己只是个多余的人,唐家不少自己一件衣,一口饭,末了自己却什么也不是,什么也帮不上忙。到头来,居然是个闲人。

就连以身还恩,也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想不到,第二天不到傍晚,唐宋居然就自己跑来。潇湘笑道:“你如今是有家的人,时时刻刻应该照拂着屋里人,却来我这里混玩什么?也没有个大人的样子。再过得半年就是科考的日子,这还不长大一些,哪一日高中状元,大家来看,却看着状元全无个稳重样子了,小心老爷又骂。”唐宋却好像听不出这话里的怨意,也听不出讽刺,更听不出规劝,只是笑嘻嘻地应答着,说着结婚时候所见的事情,在唐宋看来,却像幼童在哪个游玩的地方又玩了一遍似的。潇湘便说:“你都娶亲了,我还没有看看你家新娘子呢,也没个道理。再过得几日,连我都要嫁人了,却就见也难得一见了。”唐宋听了,心中老大的不愿意一般,说道:“又来了,不是答应了我不嫁人么,怎么又提?”潇湘笑笑:“哪有不嫁人却老到家里的道理。我也不羞,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皆然。”唐宋却好大的不高兴,说道:“天下人里,也没有个和我知心的,只有你和我从小长大,我一言一语你都知道意思,我一举一动你都知道照应,我一食一饮你都晓得味道,离了你,这让我哪里去?”

潇湘听了,心里有着淡淡的暖意和淡淡的凄凉,不禁冷了脸:“我生来命苦,便应该做你家的老妈子,伺候你的吃穿起居。可你就不晓得礼数,不怕你屋里的人计较?我知道你的这些那些,早晚也呆不久,你还是多告诉你的屋里人是正经。”唐宋听了,气得鼓鼓的,发了脾气:“我家里几时把你当老妈子?哪个不尊着你?”潇湘回头想要说话,却欲言又止,最后眼睛噙着泪水,才说出一句:“那我在这里,又算得什么人……”

黛儿见到潇湘第一眼的时候,眼睛里就有着注目,她年纪小,说话悄言悄语,彬彬有礼,虽然不似潇湘稳重,但是却惹人怜爱。潇湘看着黛儿,既有喜欢,又有羡慕。然而她自知身份,便也不多说。黛儿看了潇湘,嘴上不说,心里却忽然有了一种优越感一样,毕竟她才是唐家的媳妇,潇湘不过是一个养女。

晚间的时候,黛儿便问唐宋:“我和你说,潇湘姐哪里都好,你为什么就不答应呢?我可打听得好好的,她本来就是你父母心里想好的人,只是你不同意才作罢。”唐宋也不觉感叹,说:“你不知道,我心里知道潇湘姐在意我,但是我心里只把她当作姐姐,能陪在身边,便多一个知心知意,知冷知暖的亲姐姐,又能解闷,又有照应。然而这样的人不能在一个屋里,一旦进了一个屋,就变了味道。”旋即又笑了:“你才是我命中注定的人啊。”黛儿的醋意立马就显现了出来:“她年纪也不小了,真个就不嫁人?”然而又若有所思:“外间传说多了,我今日见了,才知道她真是一等一的女子。”“嫁人吗……晩一日算一日,我心里有她这姐姐,但只恐她一旦嫁了人,就少回这个家门了。”

潇湘也想不到,她和黛儿的关系会好了起来。她不是个没心思的人,从小到大,也养成了察言观色的毛病,但是却万万想不到真的能和唐宋的新娘子扯上好关系。黛儿也说得明白:“姐姐,我知道你的不易,也知道唐宋真拿你当个姐姐,要是我再看不开断不清,就是我没有了心胸,这抬头不见低头见,没有心胸不把人折磨死?因此我也当你是姐姐,有什么话,妹妹就实心实意和你说。”

她这一相处,就是一个春秋,唐潇湘已经二十三岁了。

一年之后,已经是她的出阁之日。迎娶她的不是别人,却是黛儿的亲哥哥。

自从黛儿和她相好以来,她更觉得唐府不是自己的久留之地。只因为自己的一厢情愿,也没有了一席之地。黛儿越是体贴,潇湘便越是觉得自己不应有非分之想,等到黛儿最终提出要唐宋给自己一个身份的时候,就连唐宋也闭口不语。

还好,这个时候,景岚出现了,这个自己命中注定的人。

坐上花轿的那一刻,潇湘看得出唐宋甚至黛儿眼睛里都有着一丝留恋不舍,但是潇湘却无所留恋了。景、唐两家亲上加亲,相见倒不难,然而潇湘无所留恋的,是自己当初的一厢情愿。此时,她忽然想起自己当初哭了的那一次,其实,从那时候起,自己不就应该看开吗?合上花轿的帘,潇湘此生第二次有想哭的冲动,她知道,她命中注定的人正在外面骑着高头大马,那人不是唐宋,而是景岚。从此,只有两厢情愿,再无一处相思。

不知为何,此时,小巷的脑海里竟然浮现出了她从没见过的唐宋接亲的情景……

有的时候,有缘无份是一件让人太过于无可奈何的事情,挣扎就会心痛,放弃却会不舍。其实,时间的事情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并不是你喜欢的人就一定会喜欢你,也并不是你依赖的人就一定会在你身边伴你一生。人世有太多悲欢离合,最终都应该等闲看待。

缘分,有的时候是不能强求的。即使情深似海,也难抵缘分薄如纸。所以,有些人注定不是你的另一半,有些人终究不会与你执手共老。所有人都应该学会收拾起任性的心情,用最成熟的目光和自信,坚强地走在生命的路上,等待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出现。

我是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

带着暗恋的单恋,永远在痛苦之中带着一丝自娱自乐的幸福;没有得到的单恋,永远带着磅礴如大海一般的激情和无悔的付出;只有得到之后又失去的单恋,是最苦涩的酒,自斟自饮,永无出路。

那是一场由大家自发组织起来的旅行,之前的时候,大家都是在网上认识的,说说笑笑,算不上熟悉,但是也绝对不会陌生。这次见面之后,忽然发现认识好久的朋友是长成这个样子的,不仅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好像翻开自己家里一个在角落里搁置多年的箱子,忽然发现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好玩意,有的可爱,有的陈旧,有的珍贵。对于饶雪来说,在这些朋友里面段祺无疑是最珍贵的一个。

饶雪和段祺相识已久。那时候,饶雪刚刚毕业不久,并不忙着找工作,却发誓要玩遍自己想游玩的地方。在去丽江之前,她到网上询问丽江自助游需要注意的事项,于是认识了段祺。

那时候,段祺只是一个名字,一个符号,一个在网络彼端虚无缥缈的存在。这个网络上的好友有着很丰富的旅游经验,甚至可以说有着一颗流浪的心。他曾经是最彻底的背包族,抱着一把吉他就到处闯,走到哪个城市了,就找一个地方,放好自己的行李,然后只身来到天桥或者西天通道的某一处,自弹自唱,赚取路费。

段祺的家境其实很是不错,这从段祺送给她的多份礼物就能够看得出来。两个人虽然没有见过面,但是段祺在饶雪的每一个生日都会送上自己祝福的视频录像,再加上一份得当的礼物。段祺深晓女孩子的心理,所送的礼物每一次都会让自己在饶雪心中的印象加深一分。因此,此时的他们可以算是非常熟悉的朋友了,而且这个自发旅游团体中的一大半人饶雪也都是通过段祺才认识的。

此行的目的地是东海边上的一个小镇。这是段祺提议的。大一点的地方,一大群人里难免有去过的,只有这样的小地方,才让一大群见过大世面的人会有“曲径通幽”的感觉,才能够找到宛若世外桃源的宁静,才能够在一个自由的所在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这些,都是段祺的理论。

最终的目的地选在了洞头。这个小县城地方不大,但是民风淳朴,有着南方特有的温湿海风气候,这里的很多房子还是古色古香的大块石头砌成的,据说冬暖夏凉。还有一些则是木质房屋,整个在一条小河上建起来,颇有诗情画意。按照段祺的说法,这个小县城当然不大,但却是全国唯一以县域命名的4A级旅游区。

大家聚在一起之后,便开始互相认识,说着自己在网上的名字,性格活泼的立马就开始开起了玩笑,气氛也活跃了起来。相比起来,饶雪和段祺因为是公推的负责人,反而来不及相互打招呼,但是饶雪在段祺的眼神里,已经看到了一切。

路程是单调而又乏味的,但却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沟通的好机会。大家说说笑笑,更多的则是互相之间自在的聊天,说着自己的行业,说着自己见过的趣事……饶雪和段祺趁着这个机会也开始谈了起来。饶雪兴冲冲地说着自己对于段祺的想象,说着自己激动的心情,说着自己走过的所有城市,说着她对段祺的第一印象,而段祺更多的是附和着,偶尔插上一两句话,但是他的一两句话往往就能够把饶雪甚至旁边的人也逗得哈哈大笑。

这个自发的旅游团到来的第一天,大家在一个团友家住下。这个团友已经搬到城市里面去住楼房了,但是老房子还在,偶尔也会有人住,并不陈旧。这个时候,饶雪又找机会拉着段祺私下里想要说几句。毕竟,有很多话,当着很多人的面说起来,和两个人单独说,感觉是不一样的。

两个人的世界,有时候要比众人的世界更广阔,因为众人的世界是分享的,是每一个人占据一个角落,彼此之间小心避免着摩擦,小心寻找着依靠;两个人的世界却是共享的,是两个人相互的依赖和慰藉。

现在,他们两个就如同身处二人世界。如果世间真的存在一见钟情的话,那么它一定是在此时此刻发生。

所以,在游玩的路上,当段祺折了一枝花递给饶雪的时候,饶雪很自然的就将这一枝淡粉色的花儿插在了发间。

游玩的第一天,大家就包了一条船出海。坐在渔船上,享受着海面上温和的风吹和恰当的电波,竟然找到了坐婴儿车的感觉。与海滩上看到的大海不一样,坐在船上,才真的能够感觉到大海的广阔无垠,感觉到自身的弱小。渔船的船舱都是休息用的床和沙发,后面是渔网和机器。几乎所有人都聚集在甲板附近,不顾船身的摇晃而去欣赏着美丽的景色,看着远处的海岛一个个迎面而来,又被甩到身后。

此时此刻,唯有饶雪,一直盯着段祺看,因为此刻,她心中知道什么才是最美的风景。

海风轻轻吹过,带着海洋特有的咸腥的气息,但是却不会显得呛鼻,只是会从呼吸之间,增添淡淡的味道,让整个人都感受到自己与自然同在。段祺这个时候也凑到了饶雪身边,说:“你短发飘起来的样子真漂亮。”饶雪听了,几乎从心里乐开花来。没有哪个女人会不喜欢听别人的赞扬,就如同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女人的夸奖一样。但是她很好的掩饰了自己的心情,只是用手指拨动着发丝,说:“这里的天气真好。”说着,还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仿佛要把自己也融进蓝天和清风之中。

回来的时候,就是渔船收网的时候,大家都七手八脚的过去帮忙。这时候既不是涨潮也不是落潮,所以收获并不是很多,但是大家还是看着打上来的小贝壳小螃蟹欢呼雀跃,如果碰巧找到一条小黄鱼或者一条大虾,简直就和中了奖品一样。这次最大的收获是一条黑鱼,由于太大了,段祺和饶雪两个人才将其制服。黑鱼弄得两个人身上和脸上都是泥水,但是两个人的笑容却分外灿烂。

然而,当大家回去的时候,还是发生了一个让饶雪不开心的小插曲。回去的时候,段祺将另一朵朱红色的花亲手插在了另外一个女团员的发间。当然,此时的饶雪,没有任何权利表达不满。

但是回去的时候,饶雪还是难以解开这个心结,于是想抽空找段祺说说话,就提议他和自己去海边找一些牡蛎,其他人则动手准备晚餐。

海边的波浪和小镇的宁静相映成景,夕阳的倒影如同一条长长的绸缎铺在水面上。原来,就算是太阳也会有影子的。出来之前,饶雪特意脱掉了泥水四溅的衣服,换上了一条连衣裙,使得她自己似乎也成为这景色的一部分。饶雪找着话题,说:“你以前不是一个背包族吗?后来为什么很少听你说去旅游了?”“哦?哈哈,有牵挂了呗,我上个月订婚了……”

饶雪不记得后面的时间是怎么度过的,她似乎拼命掩饰自己的慌张和心乱如麻,又似乎掩饰的不得其法。拾来的天然生长的牡蛎鲜美异常,只要在汤里打上一个蛋花,不需要任何的盐或者味精、胡椒,就成了最可口的一道汤品,然而,饶雪却一口也吃不下去。第二天,饶雪就以自己有急事为借口,匆匆离开了这个自发的旅游团队。

在回去的火车上,饶雪望着车窗外,却看不清忽然而来又忽然而去的景色,因为泪水已经模糊了她的眼睛。她在想,如果早一点找到他,是不是自己就可以一直甜美地笑下去?如果先遇到自己,他会爱上自己吗?还是他的关怀、他的好感、他的迷人,都是自己的幻觉呢?自己就那么可笑?然而,泪水给不了饶雪任何答案,饶雪甚至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哭,有什么理由哭。是为了错失的人,还是为了还没有得到就已经失去的缘分,抑或是因为爱情的感觉?

没有理由的泪水,也许才是真正的泪水。眼泪流到了嘴角,味道咸咸的,有些像海面上的海风。

有时候,爱与恋是两回事。相恋的人往往相爱,但是爱上的人却可能和你并不能走到一起。某时某刻,爱只是一瞬间的感觉,是一秒钟的动情,是一刹那的倾心,但是在这之后,是能够修成正果还是最终只是彼此生命之中一个无足轻重的过客,全看缘分。毕竟,刹那的心动,永远敌不过时间的厚重。

所以,一个聪明的人,懂得珍惜那一瞬间心动带来的淡淡的甜蜜与哀愁,但是绝不会深陷其中。即使夜晚的景色再美,也抵不上家的温馨;即使瞬间的心动再美,也比不上一个可以随时依靠的肩膀。

你不过仗着我喜欢你

不断崛起的城市,就如同一座钢筋混凝土浇筑的森林,每一个人,都是这森林里面的一种生物。有的人是老虎,有的人是猴子,有的人则是卑微的毛毛虫、弱不禁风的蝴蝶或者躲在壳里的蜗牛。

到现在为止,吴云极也不知道自己算是哪一种动物。她不知道有哪一种动物是需要每天加班到半夜只能靠喝咖啡提神,不知道哪一种动物会在自己有很严重的胃病的情况下,还不知死活地以泡面充饥,不知道哪一种动物会在抽屉里面备上三四种治疗不同的职业病的药物,更不知道哪一种动物的电脑桌面会像她的一样杂乱,摆满了大大小小的文件。

当然,动物不会有电脑,动物一辈子只需要为了自己的口粮和下一代的出生烦恼就足够了,而她不行。

她是一个工作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工作狂”和“女强人”这样的词有了莫名其妙的联系。吴云极一点也不感觉自己是一个“女强人”,她也不想当一个女强人,她毕生的愿望是成为森林里的蜗牛,有一个自己的小房子,每天慢悠悠的往葡萄藤上面爬,爬到了的时候恰好葡萄也就成熟了,她的毕生愿望也就实现了一大半。

但是她知道,如果她的老板知道了她的愿望是这样的,一定会鄙夷她。她一点也不希望得到老板的鄙夷,她希望得到老板的夸赞,希望老板拍着她的肩膀说:“做得好,没有你我可怎么办!”

其实她知道,不是老板离不开自己,而是自己离不开老板。

他一点也不老,也一点都不死板。他叫陈年,和想象中所有老板的大腹便便不一样,他是吴云极见过的最帅气也最有魄力的老板。当公司只有三个人的时候,吴云极就是其中之一,三个人一起吃饭,一起加班,公司效益不好的话就一起不发工资。后来,陆续的又有新人来,又有老人去,但是吴云极却永远在他身边支持他,帮助他,甚至有时候鼓励他。

还记得公司刚刚起步的时候,陈年还带着一丝年轻的稚嫩,有的时候早上起得晚了,胡子也没有刮干净,脸上都是青涩的胡茬;领带永远有一些松,那时候吴云极就会不自觉地帮他系紧。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没有多少老板的架子,吃饭的时候大家都会把碗里的肉拨给他,他也乐得吃。

这样的老板,很容易就会成为员工的朋友,只是吴云极棋错一招,她希望成为老板的女朋友。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心动造就了这个想法,只知道一旦这个想法在吴云极的心中生根发芽,所有的一切都变了味道。陈年与吴云极一直走得很近,近的如同一家人,然而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吴云极把自己的小心思深深埋在了心底,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小想法最终会枯死。

她却不知道,把爱意在心底埋藏的越深,结的根就越深,这一份感情就愈加不可动摇。吴云极心中的单相思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茁壮成长,并且迫切地希望找到另外一份单相思,一起组合成一株相思树。

那时候的日子,虽然忙,但是快乐;现在虽然不快乐,但是依旧忙。时间流逝,五年了,吴云极已经懂得控制感情,但是她还是控制不了自己见到陈年时候的感觉。这一点,她想,陈年是了然的。

她已经不年轻。现在的她事业有成,收入不菲,但是同样现实的是,当她帮助陈年成为年轻有为的企业家的同时,她已经渐渐步入“剩女”的行列。

现在的她怨气很深,有时候甚至影响到工作。她有时候会拼命工作让自己转移注意力,有时候会和别人乱发脾气发泄心中的怨气,有时候干脆和陈年翻脸吵起来。

她希望得到一些不一样的结果,但是陈年永远对她不远不近,不即不离,永远在她身边,有时候会包容她、安慰她,有时候会给她一个肩膀,但是,却从来不告诉她,自己是喜欢她,还是不喜欢。

只要一句不喜欢,吴云极愿意立马离开。她不喜欢现在的工作,不喜欢现在的环境,不喜欢现在身处的城市,如果可能她更希望自己在更安静的地方有更多的时间能够享受生活之中的点点滴滴,而不是拿着很高的工资却只能吃泡面。

吴云极知道,陈年不会说。

吴云极知道,陈年不会答应也不会拒绝。

吴云极知道,陈年早已经知道自己喜欢他,也知道陈年不喜欢自己。

吴云极知道,陈年离不开自己,也不希望自己离开。

他不过是仗着自己的喜欢……

吴云极在这家倾注了她无数的汗水和心血的公司工作满了六年后,她请了长假。那一天,恰好距离她的生日只有一天。

吴云极躲开了所有人的问候,把手机关机,自己一个人开车去了一个很小的城镇。然后她在那间很小很小的宾馆,默默地为自己在生日蛋糕上插了二十九根蜡烛。过了这一天,她就二十九岁了,吴云极和所有普通的女子一样恐惧三十这个数字。她感觉,一旦过了三十岁,她的青春就会彻底消失。

这一夜,吴云极一个人对着生日蛋糕,失声痛哭,直到所有的蜡烛也滴尽了蜡泪,燃尽了灯芯。

回到公司之后,当吴云极提出辞职的时候,陈年愣了一下,象征性地进行了毫无作用的劝解和挽留。最后,他说:“要离开了,要抱一下吗?”

“不用。”吴云极说。

她不需要施舍的拥抱。

距离三十岁,还有一年的时间,吴云极给了自己一年的时间,做一个普通的女人,她希望自己能够在青春的尾巴上,有一场恋爱。虽然只有一年的时间,虽然自己年轻的岁月已经可怜的屈指可数,虽然不知道最后的结局如何,但是吴云极在出了公司大门的一刹那,看着晦涩而有些阴沉的天空,流着泪说,再见了。

如果单恋让一个人很容易变成情感的奴隶,那么也就很容易使对方变成奴隶主。有的人会因此变得有负担,因而选择逃离;有的人却会借此机会,近乎天经地义地享受着被人爱所带来的“权力”。

单恋者是卑微的,甚至可以不计损失,只为了换取一秒钟目光的流连。这就是单恋的悲哀。如果能够看透这一点,也便能够逃脱单恋的魔咒了。

因此,一场单恋之中,付出的是心,虚耗的是光阴,行为却像一场完全无法预料结局的赌局。个中得失滋味,大概只有当事人自己能够衡量,能够体会,能够决定是继续坚持还是决然离开,是等待爱的奇迹还是放手转身,去给自己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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