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正文(一)-(二)

十年前是尊前客,月白风清,忧患凋零。老去光阴速可惊。

鬓华虽改心无改,试把金觥。旧曲重听。犹似当年醉里声。

此书,

献给与我共度过那段青葱岁月的朋友们,

一并祭奠我们逝去的青春。

龙海超站在史丹佛瑞士酒店57层客房可以步出的阳台上,看着灯火辉煌的滨海湾,对面是号称当今世界上最昂贵的酒店,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

滨海湾金沙酒店由三座连成一串的酒店大楼组成,顶部建有景色壮观的空中花园。

世界上最昂贵的酒店的无边室外泳池建在金沙酒店57层高的塔楼顶层,是奥运会泳池长度的三倍。

1993年,龙海超第一次来新加坡时,还没有对面那家滨海湾金沙酒店。那时,新加坡最豪华最高的酒店就是史丹佛瑞士酒店。

那年,龙海超在新加坡的第一晚就入住在现在这个楼层,现在站的这个房间。

所以,这次跟美东约好了,先在新加坡见面,龙海超就安排助理预订了这间和隔壁的房间。

跟美东又有五年没见了,现在龙海超的心情自然跟五年前不一样了。

龙海超,低头看着楼下波光粼粼的泳池,倒映着这家豪华酒店披挂一身的霓虹,星光熠熠,五光十色。

酒店外正是新加坡的CBD,这个全球一线城市最繁华的中心,而美东正从另一个全球一线城市纽约,向这里飞来。

看着眼前的繁华,想起这么多年和美东经历的风风雨雨,龙海超叹了口气,转回房间,半躺在舒适的大床上回想起跟美东相识的那些青葱岁月。

(一)

一个长发中分的清秀少年弹着吉他,和着双卡收录机里的卡带歌声,写字台磁带盒上,是同样长发飘飘的齐秦。

每晚吃完饭我就会照例跑到离我家几百米的这个同学兼铁哥们家,那会儿最好的娱乐就是听着录音机飘出来的时尚音符,看哥们儿随着自己稚嫩地弹奏哼唱,然后思绪一同徜徉在少年们未知的未来,怀着刚刚懵懂的春心,调侃着彼此都相熟的女孩。

美东是我初中的同学,其实小学我们就是叔伯同学,不在一个年级,他比我高一级,记得好像是四班,以前的小学每个年级班级很少,也就三个班,四个班的年级感觉队伍很庞大了。

小学时代,美东就长得很清秀,瘦高个,高高的鼻梁,大瞪眼,双眼皮,很有轮廓的脸庞,头发还有些自来卷,少言寡语,老实巴交的样子。因为班级少,全校的调皮孩子基本我都熟悉,美东是属于老实人那伙的。记得我跟美东班里的一个叫“小刀龙”,长得高高瘦瘦的孩子打过架,那孩子后来在混社会的路上修炼得不错。

初中最初我跟美东不在一个学校。他在海边的十八中,那个学校是我们这个城市盛产社会人的黄埔军校,尤其是女将,知名的“六姊妹”就来自这个优秀的学校。

我起初是在二十中,学习氛围还是不错的,我在小学是班干部,看样也是有档案记载,中学报到第一天,班主任很严肃地把我们几个班干部留下开会,安排了班干部分工。

我还跟小学一样,担任体育委员。会议结束前,班主任语重心长,谆谆教导:初二就要摘下红领巾了,希望你们都是第一批团员。

那个年代,每个学校都有些社会人预备队。主要目的不是读书,而是混到岁数去就业,上班挣工资。那个年代听到哪个发小,或是小伙伴一说:明年我要就业了,家里有关系,去哪哪厂子,都是满心欢喜和自豪的。

八零年代正是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大潮初起的时候,人们都对身边朋友家里今天窜出来的一样新鲜玩意,明天又窜出来的另一样新鲜玩意感到无限新奇和羡慕。录音机,电视机,电子表,到电冰箱,洗衣机。。。

记得我小学同桌是个瘦瘦高高的女同学,忽然有一天手上戴着个镯子来上学,牙白色镯子中间还镶嵌着一个小表盘。因为她手腕比较纤细,所以镯子特别显眼,而且真的很漂亮。

课间,好多女同学围着她,听她很自豪地介绍:“这是我爸爸刚从广州出差给我带回来的,香港制造的呢。”

“哇”,一圈女同学羡慕地惊叫起来,其实年龄那么小的大家可能都不知道香港在哪,但是“香港”如雷贯耳。

跟美东又相遇是在二十一中,那会我们这个城市最好的中学是二十二中,因为离市政府近,所以市直机关的孩子们都就读于二十二中,师资力量也最雄厚。但二十一中也是老牌中学,始建于1931年,原名“私立东炮台学校”,依山面海,风景秀丽。

时至今日,二十一中已经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学校,学区房是全市最贵的,除了历年继续给国家输送了很多精英校友,也出了几位名扬海内外的娱乐圈明星,尤其是“蔡爷”,所以学校更是名声大噪。

七年级也就是初二的下学期,85年过完春节,我没能再返校二十中。而是稀里糊涂被老爹给转学到二十一中,美东应该也是那年转学过去的。刚转学到新学校,新班级,一切都是陌生的。没有朋友。

还有一个令我情绪低落,比较消极的原因是突然转学到了新班级,成了普通同学,不再是班干部。

那时没有网络,没有手机,交通不便,年龄又小,原先的同学离别可能就是几十年,甚至一生不见。

第一眼见到美东,他穿着一件带拉链的卡其色夹克衫,当时是很时髦的。我马上就认出他是我的小学同学,他也看我面熟,于是说起“小刀龙”,马上进入热聊模式。

尽管小学不是一个年级的,但现在在一群陌生同学里,也能感觉出彼此是最亲切的,亲近感很快让我们成为好朋友。

那时城市很小,小学时美东是住在市府街,老城最中心,后来美东家因为躲迁搬去城市最西边的孔雀台,当时二十一中算是在城市的最东边,所以也很远。当然现在城市扩大了差不多十倍。就不算边了,成了市中心。

那个年代,除了住在校园附近的,同学们大多都是骑自行车上学,那时公共交通不发达,整个城市只有9条公交线路。因为太远,美东必须要坐公交车上学,每天1路车从城市西边终点站发电厂站坐到东边终点站虹桥路上学。

美东中午不能回家,都是在学校食堂吃饭,我很羡慕他一到中午放学就拿起钢精饭盒往食堂溜达的感觉,那么从容不迫,而我要跟其他同学一样,一窝蜂地跑去自行车棚,找到自己的车子,又一窝蜂地冲出学校,顺着大下坡浩浩荡荡地往家里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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