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到底要不要奋斗?

是夜。

巍峨的玫瑰堡里,一场隆重的贵族宴会正在举行。

富丽堂皇的大厅内,格维斯正站在一张长桌前.

长约三丈的长桌上,此刻摆满了各种色香味俱全的食物,美酒、烤肉、水果、糕点,叫的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应有尽有。

长桌前的格维斯此刻恨不得自己能多长两个嘴巴,因为一个嘴巴太影响吃东西的速度了。

将一块烤至金黄香气扑鼻,肥瘦正宜的肉块塞进了嘴里,微微咀嚼,滑而不腻的感觉瞬间充斥整个口腔,味蕾顿时传来了满足的信号。

格维斯满意地点了点头,放下手里的叉子,感觉手上有些油滴,双眼瞟了瞟自己身上的丝绸质地的礼服,又看了看铺垫在长桌上的桌布,最后还是选择那块桌布。

格维斯将身子靠前,找了一个刁钻的角度,双手看似不经意地在桌布上用力搓了搓,将滴在手背上的油腻全部留在了红黄相间桌布上。

格维斯不知道的是,这块红黄相间的桌布只有大贵族才用得起,小贵族就算使用桌布,也只是单调的咖啡色。

擦干净手掌后,格维斯若无其事地拿起用银杯装盛的黄色果汁喝了起来,打算先润润口,然后再继续消灭摆满了长桌的美食。

“真是一群虚假的贵族!”一边喝着饮料,格维斯一边环顾四周,看着大厅中个个衣着华丽,三五成群地站在一起。有的点头微笑,有的举杯抿酒,其间还有抬着托盘的男仆游走,就是没有人在长桌前吃食物。

不过,格维斯浑然不知,自己在环顾四周的时候。长桌旁,腰背挺得笔直,一脸微笑的男仆嘴角轻微地扯了扯,表情显得十分不自然,手上拿着的一块白色方巾没来得及递到格维斯面前。

刚刚格维斯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了他的眼里,格维斯毫不顾及形象地粗鲁吃相,有点惊到男仆了,这可是伯爵举办的宴会啊!怎么会有这么粗鲁的人来参加!别人吃烤肉,一个叉子只插着一小块吃,而这位却是用一个叉子插了四五块烤肉,跟个烤串一样,最后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用桌布擦手,这一系列举动都打破了男仆二十年来,建立起来对贵族的认知,三观不保。

神特么用桌布擦手,那桌布整块的价格能买你身上那身行头四五套了好不好,我这里有方巾会送上来的好不好。

格维斯当然不知道旁边男仆的心理活动,连他递到一半的方巾也没看见,那么多食物,那么多贵族小年轻,谁会关注一个男仆啊。

当然就算他知道了也没办法,最多会对侍者投以微笑,因为他目前对贵族各种活动礼仪都是一知半解。

也因为他实在是太难了。

这一个月来,他一直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他记得清楚,他整整吃了29.5天的面包加火腿,虽然也是白面包,那干硬的口感不说,面包壳上偶尔出现的麦壳都快把他的嘴巴戳出口腔溃疡来了,虽然没有达到传说中那种能拿来砸死人,炖着才能吃的黑面包那么恐怖,但在他看来也没好多少。

还有熏火腿肉,完全就是在嚼蜡,满嘴只能尝到一股子咸鱼味,一点肉香都闻不到,真不知道是用什么个法子整出来的。

……

咱又不是什么大恶人,老天爷为什么把我整到这里受罪啊!

其实造成这一切的,是29天前的两个意外,一个意外发生在异世界,一个意外发生在这个世界。

29天前的异世界,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叶枫从菜场买完菜,准备回家,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道闪电击中了。

而同时,在这个世界,格维斯在自己城堡里,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去,虽然不高,但是撞到了头,昏迷了过去。

而后叶枫穿越而来,附身在了格维斯身上,而格维斯原本的灵魂,已经不知所踪。

因此,格维斯的身体里,此刻正住着一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那灵魂来自异世界叫做地球的地方,因为一场意外而来,占据了格维斯的身体。

叶枫身为一名地地道道华国资深吃货中的一员,这些天来,他觉得自己的味蕾马上就要被这个世界的食物毒害了,都快抢救不回来了。

直到今天晚上,他才再次品尝到了诱人的美食,让他的味蕾恢复了一些生机。

说起来,他还要多谢此地的主人,也就是玫瑰堡的爱丽丝·琼斯伯爵,如果不是她今晚举办宴会,那格维斯还不知道要被家里那些面包加熏火腿折磨多久。

虽然格维斯身体中的灵魂还不是很适应这种贵族场合,但为了抢救一下自己的味蕾,格维斯还是选择了前来。

听说今晚女伯爵还要在参加宴会的人中选个人作为丈夫。不过这不重要,格维斯是完全不感兴趣的,他来这里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长桌上的食物而已。

他接收原主的记忆相当有限,也在接收过来的记忆里搜寻过,格维斯是没有见过女伯爵的,也不知道女伯爵长得如何模样。

只听说这位女伯爵原本一直在王都最好的贵族学院上学。是在近期,因为老伯爵突然失踪了,才不得不回来继承家族爵位。

这位女伯爵今年刚满二十岁,继承伯爵爵位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要在自己的家臣子嗣中挑选丈夫。

格维斯还在他那位便宜老爹,以及便宜哥哥的对话中偷听到,女伯爵好像是个修炼天才,而且在贵族学院还有个相恋的对象。

总之,总结在一起就是,绝对是个有大麻烦缠身的女人。

要不是知道今天的晚宴上肯定有美食,格维斯是绝对不会来的。他对这女伯爵丝毫不感兴趣。他只是伯爵手下封臣男爵的一个次子而已。连男爵爵位继承的机会都没有,根本玩不起来。

女伯爵还是修炼天才,强得还不是一星半点,谁要是成了她的丈夫,改天女伯爵心情不好,抽上十几个脑梆子,可是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再说,这女伯爵在王都是有恋人的,虽然不知什么原因要找个家臣子嗣做丈夫,但难保到时候女伯爵与恋人会不会藕断丝连,彩色帽子乱飞。

不过,格维斯不知道,整个大厅之中,能这样想的,大概就唯独他一个人。

因为大厅中个个都是穿着考究,举止得当,表现得彬彬有礼,生怕出现什么差错,不能入了女伯爵的眼,错过了这个机会。

比如格维斯的便宜老哥,德瑞斯就是其中一位,此刻的他正举着一个酒杯,带着微笑与三名差不多大的男子不徐不缓地说着什么,一副优雅绅士的范。

但是格维斯可知道他这位老哥平常有多粗鲁,吃完东西后,手可是直接往身上擦的主,而且在家里吃同样的饭食,格维斯不相信他会对今晚宴会上的这些美食无动于衷。

这些人每个的额头上好似都刻着“伯爵大人,我不想奋斗了,就选我吧。”

不管他们怎么样,格维斯觉得自己还是想奋斗的,虽然他不能继承他老爹的爵位,但是他有金手指啊!不过目前还不知道那个金手指有什么用,但是,作为穿越者的福利,想来应该不赖。

放下了手里已经被一饮而空的精致杯子,格维斯又开始在桌前打量,望向那些同样用银制器皿装盛着的美食,准备挑一个可口的,再次开始大快朵颐,再好好抢救一下自己的味蕾。

“伯爵大人来了!”就在这时,大厅中响起了一声激动的声音。

随着这声轻呼,大厅中原本吵杂的声音顿时消弭无踪,变得安静至极。

原本三五成群相互攀谈的人们都停下了所有动作,个个都变得拘束,脸上或是激动,或是紧张,齐齐望向了大厅门口。

格维斯也暂时停掉了伸手拿食物的冲动,望向了大厅门口。大家都停顿在那里,自己要是只顾着吃,被误认为是不尊敬伯爵就不好了。伯爵是自己老爹的顶头上司,还是个女人,自己就应该更加小心。

在这种封建社会,万一自己惹恼了她,捏死自己是分分钟的事情。

大厅门口,格维斯只见一道曼妙的身影缓缓从门外走了进来,身形高挑,身穿一件紫色的露肩晚礼服,礼服裙摆直接落地,延伸至身后两三米处,随着女伯爵的缓慢步伐,在整洁的红地毯上划过。

“如果她能保证不家暴,不送我帽子带,我觉得不奋斗了的话,也是极不错的!”格维斯心底忽然没来由地冒出这个想法来。

不过瞬间就被格维斯压回心底,这种事情想想就好,自己目前什么身份他还是看得清的,让她保证不送帽子什么的,自己目前是做不到的,除非以后……当然那时候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能勾起格维斯身体里,这个经历过各类网红脸磨砺的灵魂,心中那股子杂念的,当然是个美极了的美人。

高而挺的鼻梁、晶莹明澈的宝蓝色双眸,以及涂抹了不知何物,泛着剔透与红润的性感双唇。

无论任何人看见,单是只关注其中任何一处,都会由衷地感叹造物主的奇妙。

何况这些精美五官还被造物主恩赐在了一个人地身上,尤其在凝脂白玉般肌肤和金色带有光泽的秀发映衬下,就是尤物二字都不能完全能概括她的美丽之姿。

“见过伯爵大人……见过伯爵大人……”

随着女伯爵缓缓走近,大厅中中央的人都不自觉地在女伯爵面前让开了道路,然后绅士地低下了头,对着女伯爵行礼,同时一一献上问候。

在问候声中,女伯爵神情自若,波澜不惊,精美的脸上丝毫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是好像察觉到某人异样目光地注视,不留痕迹地扫了他一眼,然后就如女王一般,继续迈着优雅地步子继续朝着大厅前方走去。

“好厉害的女人!”被女伯爵扫了一眼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格维斯。虽然格维斯被女伯爵惊艳到,但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女伯爵看来的时候,他已经回过神来,只是女伯爵感官太过灵敏,而且整个大厅中,所有人都低着头,只有格维斯一个人抬着头偷瞄,所以他被“抓个正着”。

女伯爵轻描淡写地扫了一眼,格维斯却感觉那眼神犹如一柄利剑般直刺人心底。

格维斯心里不由的有点虚,然后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要低调,不能金手指还没研究透,就先把自己给作死了。

……

“大家能参加今天的晚会,我相信你们已经知道我举办这个晚会的目的。”爱丽丝走到了大厅的最前端,轻盈地迈上了阶梯,站在了主持之用的高台上,也没客套话,干净利落,用她那百灵鸟般清脆婉转的声音缓缓说道”:“我将会在你们当中选取一位男士,做为我的丈夫。”

等爱丽丝将后面这句话缓缓吐出,特别是丈夫二字话音落下后,台下原本就被她美丽外表所吸引,已经激动得不行了的青年们,个个都是涨红了脸,挺着胸抬着头,好是生怕爱丽丝看不到他们的脸庞,因而错过这个美人。

唯有格维斯此刻站在人群的外围,埋着个头,不敢朝台上看,手上拿着两块刚刚顺来的蛋糕小心翼翼地吃着,生怕爱丽丝瞟到他,记起刚才他的失礼。

高台上,爱丽丝望着下方三十多名青年,所有人的表现,她都看在眼里。心中有点失望,台下青年全是她伯爵领地内的封臣们的子嗣,英俊的也不算少数,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入她的眼,因为那么多人中间竟然没有一个是称号骑士,哪怕是青铜骑士也没有。

虽然不需要像她自己这样天才,但是稍微优秀点的都没有。和她学院里的同学比起来,都完全是云泥之别。

她迫不得已,要在这群人中间选出一人作为自己的丈夫。在没见到他们之前,幻想总有一两个能稍微配得上她的人,但现在却大失所望。

台上的爱丽丝心中苦涩不已,不过为了家族,她不得不牺牲自己。

爱丽丝继续在台下人群中不停扫视,修炼方面没有一个能让自己稍微满意的,那就随便选一个顺眼的算了,希望自己的父亲能早点有消息,那时候自己就可以摆脱这一切,现在的选择只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

就在爱丽丝准备在几个长相还算拔尖的青年中选出一位时,忽然瞧见人群外围却有一个人正低着头,身体好像还在轻微地动着,不由想起了刚刚所有人都低头给她施礼问候的时候,只有那一个男子抬着头,注视她,那人此刻却没出现在抬头的人群中。

爱丽丝又看了看低头男子的衣服,这人的衣服和刚刚那名男子的衣服极其相似。

于是,爱丽丝就抬起了白皙的手臂,指向了那名正低着头的男子,她有点好奇,为什么这个男子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得那么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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